证券代码:301177 证券简称:迪阿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0
迪阿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迪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
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基 数 , 向 全 体 股 东 每 10 股 派 发 现 金 5 元 ( 含 税 ) , 合 计 派 发 现 金 股 利
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如公司总股本
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
变化的,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00,274,55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5.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
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
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4.5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
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
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
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
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 月 4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
月 5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6 月 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6 月 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司 2025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约定,公司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股
权激励限售股对应的现金分红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由激励对象享有,原则上
由公司代为收取,待该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返还激励对象;若该部分限制
性股票未能解除限售,对应的现金分红由公司收回,并作相应会计处理。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 月 27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6
月 4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诺: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上述期
间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须按
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调整)。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
上述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相应调整为每股 112.38 元。
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
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
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调整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七、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迪阿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咨询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华润置地大厦 C 座 13 楼
咨询联系人:陈俊领
咨询电话:0755-86664586
传真电话:0755-86725390
电子邮箱:IR@darryring.com
八、备查文件
迪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