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川发龙蟒 公告编号:2026-028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 年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 2026 年 5 月 27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
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议案》,具体方案为:以方案披露时的总股本 1,887,709,244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90 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约 1.7 亿元(含
税),约占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41%。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
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若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
增发新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
配金额进行调整。
则一致。
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0
股后的 1,887,709,24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900000 元人民币现金
(含
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810000 元;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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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
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9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 月 1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
月 12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6 月 1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6 月 1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四川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四川资本市场纾困发展证券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6 月 3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6
月 11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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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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