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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欣科技: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26 19:12:36

证券代码:300493           证券简称:润欣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8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 月 26 日(星期二)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6 年 5 月 26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26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店翡翠厅 6 号
次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
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股东,下同)547
人,代表股份 131,895,43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734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2 人,代表股份 124,033,55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4.200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05 人,代表股份 7,861,88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5340%。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43 人,代表股份 11,129,886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71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38 人,代表股份 3,268,00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6376%。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05 人,代表股份 7,861,88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5340%。
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其中本次股东
会审议的议案 11 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参加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本次股东会的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1,546,5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355%;反对 28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66%;
弃权 63,17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479%。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0,781,0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8654%;反对 28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670%;弃权 63,17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76%。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1,538,0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290%;反对 28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58%;
弃权 72,77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52%。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0,772,5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891%;反对 28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571%;弃权 72,77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1,481,6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6863%;反对 34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85%;
弃权 72,77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52%。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0,716,1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823%;反对 34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638%;弃权 72,77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1,477,0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6828%;反对 34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32%;
弃权 71,17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4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0,711,5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410%;反对 34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195%;弃权 71,17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1,473,7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6803%;反对 34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32%;
弃权 74,47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65%。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0,708,2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113%;反对 34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195%;弃权 74,47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1,477,6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6833%;反对 34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85%;
弃权 76,77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82%。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0,712,1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464%;反对 34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638%;弃权 76,77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1,534,9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267%;反对 28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58%;
弃权 75,87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75%。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0,769,4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612%;反对 28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571%;弃权 75,87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1,533,1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253%;反对 28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65%;
弃权 76,67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81%。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0,767,6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450%;反对 28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661%;弃权 76,67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1,534,9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267%;反对 28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58%;
弃权 75,87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75%。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0,769,4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612%;反对 28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571%;弃权 75,87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1,472,3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6792%;反对 35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01%;
弃权 66,77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06%。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0,706,8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1987%;反对 35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013%;弃权 66,77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1,439,1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6541%;反对 38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22%;
弃权 70,87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7%。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0,673,6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005%;反对 38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627%;弃权 70,87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项目一暨调整募投项目一投资结构等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1,520,0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154%;反对 29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56%;
弃权 77,77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0,754,5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6273%;反对 29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739%;弃权 77,77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1,458,9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6691%;反对 36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46%;
弃权 74,27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63%。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0,693,4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0784%;反对 36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543%;弃权 74,27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议案》
  股东上海润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领元投资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庞军回
避表决。总表决情况:同意 10,913,2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5.6051%;反对 42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07%。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0,628,2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925%;反对 42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401%;弃权 74,27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除审议上述议案外,本次股东会听取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纪宇轩律师、徐青律师现场见证,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
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四、备查文件
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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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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