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津贴制度
(经 2026 年 5 月 25 日召开的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一条 本制度所指的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聘请的、与公司及其主要大股东
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二条 津贴原则:津贴水平综合考虑独立董事的工作任务、责任等。
第三条 津贴标准: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 200,000 元。
第四条 以上津贴标准为税前标准。独立董事津贴从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按月发放。
第五条 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程》行
使职权所需费用,均由公司据实报销。
第六条 除本制度规定的津贴外,独立董事不得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
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第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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