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50 证券简称:千红制药 公告编号:2026-016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 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279,800,000 股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库存
股数 18,000,000 股,按 1,261,8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
利 1.5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采用分
配比例固定的原则进行。按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
股本*10 股=189,270,000 元÷1,279,800,000 股*10 股=1.478902 元(保留六位小数,
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5 月 14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
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度公司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采用分配比例固定的原则进行。
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账户中库存股份 18,000,000 后的 1,261,8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35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
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
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的股份自过户至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之日起即失去其权利,不享有股东会表决
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
和出借。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按公司总股本 1,279,800,000 股剔除回购专户
中库存股份 18,000,000 股后总股本 1,261,800,000 股为基数实施。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5 月 2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5
月 2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5 月 2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5 月 2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
担。
六、相关参数调整情况
考虑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公司本
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每 10 股分红金额÷10 股,
即 189,270,000 元=1261,800,000 股×1.5 元÷10 股。
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
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
小。因此,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89,270,000
元÷1,279,800,000 股=0.1478902 元/股。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
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
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478902 元/股。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云河路 518 号
咨询联系人:朱晓琳
咨询电话:0519-86020688-1108 传真电话:0519-86020617
八、备查文件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