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11 证券简称:铂科新材 公告编号:2026-031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以截至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57,977,640.00
元 ( 含税 ) , 同 时以资 本公 积 金 向全 体股东 每 10 股转 增 4 股, 合 计转 增
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405,843,48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数所致)。本次股
利分配后剩余利润将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89,888,2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
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明: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是否属于深股通
标的证券,确定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保留或删除该类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
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800000 元;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
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
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289,888,20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405,843,480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5 月 2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特别说明:上述说明适用于采用循环进位
方式处理 A 股零碎股的情形,上市公司申请零碎股转现金方式处理零碎股的,应
另行说明零碎股转现金方案。)
年 5 月 2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 月 18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5
月 26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6 年 5 月 27
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本次转增股
股份性质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本(股) 股份数量(股)
(%)
一、限售条件流
通股/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52,184,276 18.00 20,873,710 73,057,986 18.00
二、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
三、总股本 289,888,200 100 115,955,280 405,843,480 100
注:本公告中若出现合计数的尾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的尾数不一致的情况,系由四
舍五入的原因所引起。
八、调整相关参数
度每股净收益为 1.0354 元。
励计划》及《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在
以上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和股票期权的行权
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
事宜,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的授予价格、数量将根据本计划予以相应的调整。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实施调整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九、咨询机构
十、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