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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有科技: 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19 20:12:22

证券代码:688418            证券简称:震有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0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震有科技”或“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2026 年 5 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5 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 公 司 母 公 司 累 计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261,271,739.57 元 , 盈 余 公 积 金
三 分 之 一 , 公 司 拟 使 用 母 公 司 盈 余 公 积 金 13,812,912.73 元 和 资 本 公 积 金
月 31 日的累计亏损。本次公积金弥补亏损以母公司 2025 年年末未分配利润负数
弥补至零为限。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公告编号:2026-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告》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财政部《关
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中“使用资本公积金弥
补亏损的公司应自股东会作出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决议之日起三十日内通知债
权人或向社会公告”之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将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
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
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
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相关约定继续履行。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
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
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需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根据本公告规定申报债权。
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
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
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
下:
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
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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