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天阳科技
股票代码:300872
信息披露义务人:欧阳建平
住所/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连云港皓宏智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通讯地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连云港片区连云区海滨大道 2 号阳
光国际中心 D 座 1701-BQ(0012 室)
股份变动性质: 被动稀释、被动增加、股份减持,持股比例触及 5%的整数倍
签署日期: 2026 年 5 月 19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第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阳科技”或“标的公
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天阳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
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
解释或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欧阳建平
一致行动人/皓宏智业 指 连云港皓宏智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天阳科技、公司、上市公
指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司、标的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触及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元 指 人民币元
本报告书中任何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
(以下简称“志鸿中科”)
务;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组织
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
广告设计、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 10.00%股权;四川康健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
合伙)持有其 0.51%股权;开封市启博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
是否取得其他
长期居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国家或者地区
住地
的居留权
皓宏智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之委
欧阳建平 男 中国 中国 否
派代表/志鸿中科之法定代表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
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00%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欧阳建平持有皓宏智业 78.01%股权,皓宏智业为欧
阳建平实际控制的企业,因此欧阳建平与皓宏智业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具体股权关
系如下: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
债”)转股、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流通上市、回购股份注销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
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发生变动,以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出于个人资金需求减持股份
所致。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 12 个月内持股计划
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自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
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2026 年 2 月 27 日至 2026 年 5 月 26 日,根据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期间除外)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
公司股份不超过 14,513,238 股(占扣除公司回购专户内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 3.00%),
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837,746 股(占扣除公司回购专户内股
份数量后总股本的 1.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9,675,492 股
(占扣除公司回购专户内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 2.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除上述
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明确在未来 12 个月内有其他的增持或减持公司股
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票流通上市、回购股份注销致使总股本发生变化,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欧阳
建平及一致行动人皓宏智业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由 31.61%(占剔除当时回购专用
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31.96%)下降至 26.19%(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
总股本的比例为 26.43%)。
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4,815,660 股,减持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为
平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010,000 股,减持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为
二、主动减持的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
份。具体减持情况如下表所示: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欧阳建平 集中竞价 21.23 4,815,660
欧阳建平 大宗交易 19.17 1,010,000
合计 - - - 5,825,660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股东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名称 占扣除当时 占扣除当前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回购专户股 回购专户股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份后总股本 份后总股本
(%) (%)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
份
欧阳 其中:无限
建平 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
股份
合计持有股
份
皓宏 其中:无限
智业 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
股份
合计持有股
份
其中:无限
合计 61,776,581 15.28 15.44 55,950,921 11.46 11.57
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
股份
注:1、上述数值保留至小数点后二位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
原因造成;
公司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完成股份过户登记之日(2024 年 3 月 12 日)的总股本为基数计算,占扣
除当时回购专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以扣除公司当时披露的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 4,346,480 股后的公司总
股本计算;本次变动后占总股本比例以目前总股本为基数计算,占扣除当前回购专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以扣除
公司当前披露的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 4,346,480 股后的公司总股本计算。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
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或者其所控制或
委托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披露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欧阳建平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任西藏志鸿中科信
息咨询有限公司经理、董事、财务负责人;天阳胜合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
天诺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价值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厦门
赞扬丰硕软件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青岛科悦融通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开封创利云企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
合伙人;开封市启博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元
码智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董事。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皓宏智业为欧阳建平先
生控制的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见本报告书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之“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
动人持股情况”相关内容。
欧阳建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至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的情形,
最近三年未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股份的权利限制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欧阳建平持有公司股份 82,280,194 股,
其中被质押的股份 59,310,000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皓宏智业持有公司股
份 39,750,117 股,其中被质押的股份 7,000,000 股。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六个月内,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减持
股份信息外,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
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
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_____________
欧阳建平
日期: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连云港皓宏智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西藏志鸿中科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主要负责人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五)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置备于上市公司证券事务部,供投资者查阅。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所
上市公司名称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
在地
股票简称 天阳科技 股票代码 300872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欧阳建平 务 人 住 所 / 北京市朝阳区
名称
通讯地址
中国(江 苏)自由贸
信息披露义
易试验区 连云港片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 连云港皓宏智业创业投资合 务人一致行
连云 区海滨大道 2 号
一致行动人名称 伙企业(有限合伙) 动人住所/通
阳光国际中心 D 座
讯地址
增加 □ 减少
拥有权益的股份 有无一致行
不 变 , 但 持 股 人 发 生 变 化 有 无 □
数量变化 动人
□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务人是否为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否□ 是 否 □
上市公司实
第一大股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权 益 变 动 方 式 继承 □ 赠与 □
(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其他 (因公司可转债转股、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流通上市、回购
股份注销而导致持股比例被动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
及一致行动人披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露前拥有权益的 持股数量:127,855,971 股
股份数量及占上 持股比例:31.61%(占剔除当时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
市公司已发行股 为 31.96%)
份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122,030,311 股
本次权益变动
持股比例:25.00%(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后,信息披露义
务人及一致行动
变动数量:5,825,660 股
人拥有权益的股
变动比例:1.19%(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份数量及变动比
例
因总股本变动被动变化的比例:5.42%(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
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5.53%)
时间:2024 年 3 月 12 日-2026 年 5 月 19 日
在上市公司中拥
方式:信息披露义务人欧阳建平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
有权益的股份变
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及因公司可转债转股、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流通
动的时间及方式
上市、回购股份注销而导致持股比例被动变化。
是否已充分披露
是 □ 否 □ 不适用
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 否 □ 不适用
是否拟于未来 12 请参见本报告书“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之“二、信
个月内继续增持 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 12 个月内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 6 个月是 是 否 □
否在二级市场买 请 参 见 本 报 告 书 “ 第 五 节 前 六 个 月 内 买 卖 上 市 公 司 股 份 的 情
卖该上市公司股 况”。
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
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侵害上市 是 □ 否
公司和股东权益
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 是 □ 否
未解除公司为其
负债提供的担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保,或者损害公
司利益的其他情
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
是 □ 否
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附表
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_____________
欧阳建平
日期: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附表
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连云港皓宏智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西藏志鸿中科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