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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力诺: 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13 18:06:49

证券代码:300838       证券简称:浙江力诺            公告编号:2026-017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任翔保证向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东询价转让(以下简称
“本次询价转让”)的股东为任翔(以下简称“出让方”);
不属于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受让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 6 个月
内不得转让;
者。
     一、拟参与转让的股东情况
     (一)出让方的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出让方委托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组织实施本
次询价转让。截至 2026 年 05 月 13 日,出让方所持公司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备注
     (二)关于出让方是否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
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出让方任翔系浙江力诺持股 5%以上的股东。
     出让方任翔为浙江力诺首次公开发行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目
前已离任及解除一致行动关系,不再是浙江力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亦不担任浙江力诺任何职务。
     (三)出让方关于拟转让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情形、
不违反相关规则及其作出的承诺的声明
     出让方承诺,出让方所持公司股份已经解除限售,权属清晰,不存在限制
或禁止转让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2025 年修订)》规定的不得减持股份情形。出让方未违反关于股份减持的各
项规定或者其作出的承诺。
     (四)出让方关于有足额首发前股份可供转让,并严格履行有关义务的承

     出让方承诺有足额首发前股份可供转让,并严格履行有关义务。
     二、本次询价转让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询价转让的基本情况
     本次询价转让股份的数量为 5,519,12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4.00%,
转让原因为自身资金需求。
      拟转让股东   拟转让股份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   占所持股份
序号                                            转让原因
       名称       (股)          比例       比例
     (二)本次转让价格下限确定依据以及转让价格确定原则与方式
     出让方与中泰证券综合考虑出让方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
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且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不低于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
(即 2026 年 05 月 13 日,含当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70%。本次
询价认购的报价结束后,中泰证券将对有效认购进行累计统计,依次按照价格
优先、数量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转让价格。
  具体方式为:
让价格、认购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确定原则如下(根据序号先后次序为优先
次序):
  (1)认购价格优先:按申报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累计;
  (2)认购数量优先:申报价格相同的,将按认购数量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累
计;
  (3)收到《认购报价表》时间优先:申报价格及认购数量都相同的,将按
照《认购报价表》送达时间由先到后进行排序累计,时间早的有效认购将进行
优先配售。
  当全部有效申购的股份总数等于或首次超过 5,519,120 股时,累计有效申购
的最低认购价格即为本次询价转让价格。
中的最低报价将被确定为本次询价转让价格。
  (三)接受委托组织实施本次询价转让的证券公司为中泰证券
  联系部门:中泰证券股票资本市场部
  项目专用邮箱:ecmbook@zts.com.cn
  联系及咨询电话:010-59013948、010-59013949
  (四)参与转让的投资者条件
  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为具备相应定价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机构投资者
等,包括:
(2026 年修订)》关于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条件的机构投资者
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含其管理的产品),即证券公司、
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理财公司、保险公司、财务公司、合格
境外投资者和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机构投资者;
登记的其他私募基金管理人(且其管理的拟参与本次询价转让的产品已经在中
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
  三、上市公司是否存在风险事项、控制权变更及其他重大事项
  (一)浙江力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修
订)》第八章第二节规定的应当披露的风险事项;
  (二)本次询价转让不存在可能导致浙江力诺控制权变更的情形;
  (三)不存在其他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询价转让计划实施存在因出让方在《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及《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力诺流
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
意见》披露后出现突然情况导致股份被司法冻结、扣划而影响本次询价转让实
施的风险。
  (二)本次询价转让计划可能存在因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而中止实施的
风险。
  五、附件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
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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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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