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名称: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可孚医疗
股票代码: 301087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长沙械字号医疗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振华路 199 号湖南环保科技产业园创业中心 101
(546)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长沙科源同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通讯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振华路 199 号湖南环保科技产业园创业中心 101
(545)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张敏
住所/通讯地址:长沙市芙蓉区五一大道 249 号 4 栋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聂娟
住所/通讯地址:长沙市芙蓉区五一大道 249 号 4 栋
股权变动性质:持股比例变动触及 5%刻度
签署日期:二〇二六年五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
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本报告书
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可孚医
疗”“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
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可孚医疗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
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本报告书中任何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本报告书 指 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上市公司 指 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长沙械字号医疗投资有限公司、长沙科源同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合伙)、张敏、聂娟
械字号投资 指 长沙械字号医疗投资有限公司
科源同创 指 长沙科源同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发行 27,000,000 股 H 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总股
本由 208,897,000 股增加至 235,897,000 股,公司控股股东械字号投资及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其一致行动人科源同创、张敏先生、聂娟女士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变,
合计持股比例变动触及 5%刻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公司名称 长沙械字号医疗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长沙市雨花区振华路 199 号湖南环保科技产业园创业中心 101(546)室
法定代表人 张敏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111MA4M3EUC8T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营业期限 2017 年 9 月 7 日至 2067 年 9 月 6 日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日用品批发;日用品销
售;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
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
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礼仪
经营范围
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
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
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要股东 张敏持股 90%,聂娟持股 10%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姓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任职情况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长沙市芙蓉区五一大道
张敏 男 中国 否 执行董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公司名称 长沙科源同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 长沙市雨花区振华路 199 号湖南环保科技产业园创业中心 101(545)
执行事务合伙人 张敏
注册资本 3,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111MA4M3AEFX8
公司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营业期限 2017 年 9 月 6 日至 2037 年 9 月 5 日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企业
经营范围
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 聂娟持有 55%合伙份额,张志明持有 40%合伙份额,张敏持有 5%合伙份额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姓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任职情况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长沙市芙蓉区五一大道 执行事务合
张敏 男 中国 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基本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
任职情
姓名 性别 国籍 住所 国家或者地区 通讯地址
况
的居留权
长沙市芙蓉区
长沙市芙蓉区五一大
张敏 男 中国 五一大道 249 否 无
道 249 号 4 栋
号4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四)
基本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
姓名 性别 国籍 住所 国家或者地区 任职情况 通讯地址
的居留权
长沙市芙蓉区
长沙市芙蓉区五一
聂娟 女 中国 五一大道 249 否 无
大道 249 号 4 栋
号4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持有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6.45%的股权;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
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张敏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通过械字号投资、
科源同创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合计持股比例为 37.85%;聂娟女士直接持有本公
司股份,通过械字号投资、科源同创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合计持股比例为 7.91%
(注:公司截至 2026 年 5 月 6 日总股本为 235,897,000 股)。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股权和控制关系图(本次权益变动前)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市,公司总股本由 208,897,000 股增加至 235,897,000 股,公司控股股东械字号
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科源同创、张敏先生、聂娟女士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变,
合计持股比例变动触及 5%刻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有任何明确计划、协议或者安
排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票的计划。若后续发生相关权益变动
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股份变动的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械字号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科源同创、张敏先生、
聂娟女士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变,合计持股比例变动触及 5%刻度。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85,079,923 40.73% 85,079,923 36.07%
械字号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85,079,923 40.73% 85,079,923 36.07%
投资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合计持有股份 12,114,881 5.80% 12,114,881 5.14%
科源同创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2,114,881 5.80% 12,114,881 5.14%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合计持有股份 12,114,881 5.80% 12,114,881 5.14%
张 敏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028,720 1.45% 3,028,720 1.28%
有限售条件股份 9,086,161 4.35% 9,086,161 3.85%
合计持有股份 3,485,739 1.67% 3,485,739 1.48%
聂 娟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485,739 1.67% 3,485,739 1.48%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注:上述表格计算总股本为含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剔除回购股份数量后,械字号投资本次权
益变动前占总股本的比例为 42.18%,本次权益变动后占总股本的比例为 37.20%;科源同创本次权益变动
前占总股本的比例为 6.01%,本次权益变动后占总股本的比例为 5.30%;张敏先生本次权益变动前占总股
本的比例为 6.01%,本次权益变动后占总股本的比例为 5.30%;聂娟女士本次权益变动前占总股本的比例
为 1.73%,本次权益变动后占总股本的比例为 1.52%。
益变动后占总股本的比例合计为 49.32%。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市,公司总股本由 208,897,000 股增加至 235,897,000 股,公司控股股东械字号
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科源同创、张敏先生、聂娟女士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变,
合计持股比例变动触及 5%刻度。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
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
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
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及身份证明文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单位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长沙械字号医疗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敏
日期:2026 年 5 月 7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单位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长沙科源同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张敏
日期:2026 年 5 月 7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张敏
日期:2026 年 5 月 7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聂娟
日期:2026 年 5 月 7 日
附表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名称 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省长沙市
所在地
股票简称 可孚医疗 股票代码 301087
长沙市雨花区振华路 199 号湖南环
械字号投资 保科技产业园创业中心 101(546)
室
信息披露 长沙市雨花区振华路 199 号湖南环
信息披露义务人 科源同创
义务人注 保科技产业园创业中心 101(545)
名称
册地
张敏 长沙市芙蓉区五一大道 249 号 4 栋
聂娟 长沙市芙蓉区五一大道 249 号 4 栋
增加□
拥有权益的股份 减少□ 有无一致
有 无□
数量变化 行动人
不变
信息披 露
信息披露义务人 义务人 是
是 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 否为上 市 是 否□
第一大股东 公司实 际
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权益变动方式(可 继承□ 赠与□
多选)
其他 (公司发行 H 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总股本变动,公司
控股股东械字号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科源同创、张敏先生、聂娟女士持有的公司
股份数量不变,合计持股比例变动触及 5%刻度。)
信息披露义务人
械字号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85,079,923 股,持股比例 40.73%;
披露前拥有权益
科源同创持有公司股份 12,114,881 股,持股比例 5.80%;
的股份数量及占
张敏持有公司股份 12,114,881 股,持股比例 5.80%;
上市公司已发行
聂娟持有公司股份 3,485,739 股,持股比例 1.67%。
股份的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 械字号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85,079,923 股,持股比例 36.07%;
信息披露义务人 科源同创持有公司股份 12,114,881 股,持股比例 5.14%;
拥有权益的股份 张敏持有公司股份 12,114,881 股,持股比例 5.14%;
数量及变动比例 聂娟持有公司股份 3,485,739 股,持股比例 1.48%。
在上市公司拥有
时间:2026 年 5 月 6 日
权益的股份变动
方式:因公司股本增加导致持股比例变动触及 5%刻度
的时间及方式
是否已充分披露
是□ 否□ 不适用
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拟于未来 12 是□ 否□ 不适用
个月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 6 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买 是□ 否 不适用□
卖该上市公司股
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
是□ 否□ 不适用
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
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的负
债,未解除公司为其 是□ 否□ 不适用
负债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
是 否□ 不适用□
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长沙械字号医疗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日期:2026 年 5 月 7 日
(本页为《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长沙科源同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日期:2026 年 5 月 7 日
(本页为《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张敏
(本页为《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聂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