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第 1 — 2 页
二、附件………………………………………………………… 第 3—7 页
(一)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 3 页
(二)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第 4 页
(三)本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完备证明材料…………… 第 5 页
(四)本所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第 6-7 页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健审〔2026〕11099 号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
们审计了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梦百合公司)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
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梦百
合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
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
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梦百合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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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五、强调事项
我们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经梦百合公司 2026 年 4 月 28 日第
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已追认 DORMEO S.à r.l.及其子公司和 RICA
Schlafsysteme GmbH 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 Dormeo 集团)为公司关联方,审议
并在 2025 年度报告中披露了梦百合公司与 Dormeo 集团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本
段内容不影响已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的审计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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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经营,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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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合法执业资质,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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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合法执业资质,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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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后附之用,证明唐彬彬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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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复印件仅供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11099 号报
告后附之用,证明沈筱敏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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