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
勉履行职务,本人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维护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5 年度独立
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张海燕,女,1971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长期居留权,中共
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1997 年 8 月至今历任清
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系助教、讲师、副教授(2014 年 8 月至 2015 年 7 月任
美国伊利诺大学厄巴纳—香槟分校访问学者),2020 年 12 月至今任广州安凯微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6 月至今任中汽股份独立董事;2022 年 11
月至今任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
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
任职,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重大财务、法律、
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2025 年度履职概述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董事会会议 14 次,5 次股东会,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是否连续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董事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会次数 自参加董 会次数
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事会会议
报告期内,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
的情形。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
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以科学严谨的态度
行使表决权,审慎判断,对董事会审议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董事专门会议 3 次,本人均出席了相关会议,与公司密切联系,充分发挥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相关议案的前置审议作用,提高决策的科学性
和合理性。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高度关注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重点领域,积极履行监督职责,与公
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有效沟通。主动了解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资质、项目团队胜任能力及以前年度审计情况;围绕内部审计机构在内部控制及
风险管理中的职责定位、工作协同机制及重点监督计划开展深入交流,并就强化
监督效能提出建议,以保障财务会计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切实维护公
司全体股东利益。
(四)现场工作和投资者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对独立董事履职的
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满 15 个工作日。
履职期间,本人利用参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对公司新并购项目以及现有业务
进行现场考察,了解公司投资项目情况和业务运营情况;通过查阅内审部门提交
的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相关资料,了解公司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对公司的经营
管理情况、内控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
情况。密切关注公司深交所“互动易”回复,积极参加公司业绩说明会,并就投
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增强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信心。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
及时提交了相关会议文件,并结合会议安排向独立董事汇报了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和重大事项进展,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三、2025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并披露了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上
述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相应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
金流量以及其他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
司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披露程序合法合规。
(二)外部审计机构监督与评估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积极参与对外部审计机构的选聘与监督工作。
审计委员会审议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
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项,本人对此表示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
议。本人对该事务所的独立性及专业胜任能力进行了评估,认为该事务所具备证
券等相关业务审计资格,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够满足公
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并在审计过程中保持了应有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出具的
审计报告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财务状况,有效维护了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股权激励计划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项并修订相关文件的议案》;《关于<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均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7 日完成了 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的授予登记工作。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董事职责。认真审阅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相关文件,促进董事会决策
的客观性与科学性;同时,密切关注公司经营动态,结合自身专业背景和执业经
验,积极提出合理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应有作用。
养与履职能力,进一步关注公司治理的规范性,助力董事会决策更加科学、前瞻,
为公司的稳健经营和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与力量。
独立董事:张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