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23 证券简称:浙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6-013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本次向全体股东按每股派发现金股利 0.28 元(含税),
若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加上已派发的 2025 年度中期现金股利
后,2025 年度每股共计分红 0.33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
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
生变动的,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股票上市规则》”)
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
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26,655,948,096.37 元。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公司总股本 13,408,732,74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8 元人
民币(含税),预计共派发现金红利 3,754,445,169.72 元人民币(含税)。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
动的,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实施了 2025 年中期现金分红,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670,436,637.45 元(含
税)。本次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后,合并计算已发放的中期现金
分红和预计派发的年度现金分红,公司 2025 年度现金分红总额 4,424,881,807.17
元(含税),占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58.78%。
(二)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4,424,881,807.17 3,888,532,497.21 3,352,183,187.25
回购注销总额(元)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元) 7,528,041,660.90 7,760,250,070.85 6,521,820,345.13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
分配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11,665,597,491.63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否
额是否低于 5000 万元
现金分红比例(%) 160.46%
现金分红比例是否低于
否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
否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
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提请 2026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授权
为了稳定投资者分红预期,进一步增强投资者获得感,根据《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鼓励上市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增
加现金分红频次的规定,公司拟在 2026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时,制定 2026 年度中
期分红方案,派发现金红利金额拟不高于公司当期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的 20%。为简化分红程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
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和实施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6 年度中期分红规划》,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
审议,并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并办理中期利润分配相关事宜。本方案
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
须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