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38 证券简称:瑞泰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4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
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 2025 年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并数)222,370,949.97 元,母公司 2025 年实现净利润
公司实现净利润 354,265,069.79 元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 35,426,506.98 元 ,
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412,335,085.85 元,减去 2025 年派发的 2024 年度股息及
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 584,506,988.66 元;合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报 表 中 可 供 分配 利 润 孰 低 原 则, 公 司 2025 年 末累 计 可 供股 东 分配 利 润 为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发展规划和投资者利益,经公司召开的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
公司现有总股本 733,333,3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146,666,660.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
转入下一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年度利润分配按照“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00 元含税,
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进行分配,根据股本总额调整分红现金
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相关指标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219,999,990.00 73,333,330.00 146,666,66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67,762,433.26 72,219,505.10 87,868,400.53
营业收入(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
计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
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439,999,980.00
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
均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439,999,980.00
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
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 否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情形
注:上表中 2025 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包括公司已实施完毕的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所
派发的现金分红 73,333,330.00 元以及本预案拟派发的现金分红 146,666,660.00 元。
综上,公司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2023-2025 年度
累 计 现 金 分 红 金 额 为 439,999,980.00 元 , 占 最 近 三 个 会 计 年 度 平 均 净 利 润
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25 年-2027 年)股东分
红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需要,
并综合考虑公司股东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公司 2024 年度及 2025 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
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
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
相关的资产除外)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 3,011,911,588.19 元
和 4,383,861,177.57 元,其分别占资产的比例为 30.08%和 46.37%,均低于 50%。
四、相关风险提示
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
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
息的泄露。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