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99 证券简称: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6-008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明微电子”)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至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第 12.9.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 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4,645.51 万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69,649.93 万元。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公司 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不触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2.9.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本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负,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发展规划以及未来资金需求,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
东的长远利益,公司 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
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盈利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
营和长期发展。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