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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辉果蔬: 关于股东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及表决权放弃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4 00:13:41

证券代码:603336     证券简称:宏辉果蔬           公告编号:2026-015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及表决权放弃协议
              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宏辉果蔬”)于近日收
到持股 5%以上股东黄俊辉先生及一致行动人郑幼文女士与郑永强先生、郑少娜
女士、林尤桂先生共同签署的《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一致行动协议》(以下简
称“一致行动协议”)及黄俊辉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郑幼文女士、郑永强先生、
郑少娜女士、林尤桂先生与苏州申泽瑞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申泽瑞泰”)共同签署的《表决权放弃协议》。本次股东签署一致行动协
议及表决权放弃协议(以下本次一致行动及表决权放弃合称“本次权益变动”)
后,黄俊辉先生及一致行动人郑幼文女士、郑永强先生、郑少娜女士、林尤桂先
生合计持有公司 135,476,072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2.26%,其中有效表决
权股份数为 48,697,51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00%。
  ●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股东各自持股数量的增减,系股东黄俊辉先生及一
致行动人郑幼文女士和郑永强先生、郑少娜女士、林尤桂先生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导致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及比例的增加,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因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导致的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同日披露的《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截至报告书签署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没有继续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的计划。
  公司于近日收到黄俊辉先生及一致行动人郑幼文女士和郑永强先生、郑少娜
女士、林尤桂先生共同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及黄俊辉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郑幼文
女士、郑永强先生、郑少娜女士、林尤桂先生与申泽瑞泰共同签署的《表决权放
弃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1
 姓名:黄俊辉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4405021963********
 住所:广东省汕头市金霞街道***
 通讯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玉津中路 13 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2
 姓名:郑幼文
 性别:女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4401021965********
 住所:广东省汕头市金霞街道***
 通讯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玉津中路 13 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是
 黄俊辉先生与郑幼文女士为夫妻关系。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 3
姓名:郑永强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4401111983********
住所: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
通讯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 4
姓名:郑少娜
性别:女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4405821981********
住所: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
通讯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 5
姓名:林尤桂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4405091981********
住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
通讯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黄俊辉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郑幼文女士合计持有宏辉果蔬
股份 114,054,915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608,718,945 股)的 18.74%,其中,黄
俊辉先生持有宏辉果蔬股份 100,707,299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608,718,945 股)
的 16.54%,其中有效表决权股份数为 32,260,944 股,郑幼文女士持有宏辉果蔬
股份 13,347,616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608,718,945 股)的 2.19%。郑永强先生
持有宏辉果蔬股份 8,399,49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608,718,945 股)的 1.38%;
郑少娜女士持有宏辉果蔬股份 7,543,38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608,718,945 股)
的 1.24% ; 林 尤 桂 先 生 持 有 宏 辉 果 蔬 股 份 5,478,287 股 , 占 本 公 司 总 股 本
(608,718,945 股)的 0.90%。
   三、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黄俊辉先生及一致行动人郑幼文女士与郑永强先生、郑少娜女士、林尤桂先
生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共同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根据该协议约定,黄俊辉先生及
其一致行动人郑幼文女士、郑永强先生、郑少娜女士、林尤桂先生在行使宏辉果
蔬股东权利时保持一致意见,包括但不限于在股东会行使表决权、提案权、提名
权等,即各方达成在该一致行动协议项下的一致行动关系。在本次权益变动后,
黄俊辉先生及一致行动人郑幼文女士、郑永强先生、郑少娜女士、林尤桂先生将
合计持有公司 135,476,072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2.26%。
   信息披露义务人黄俊辉先生与申泽瑞泰于 2025 年 6 月 13 日签署了《股份转
让协议》,为保证在相关股份转让完成后申泽瑞泰能够对宏辉果蔬实现控制,黄
俊辉先生同意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将其持有剩余股份中的部分股权所拥有的表
决权、提名权、提案权全部放弃,以确保黄俊辉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控制的宏辉果
蔬表决权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始终不超过 8%。基于前述约定,同日
黄俊辉先生、郑幼文女士与申泽瑞泰签署了《表决权放弃协议》(以下简称“原
协议”)。鉴于黄俊辉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郑幼文女士、郑永强先生、郑少娜女
士、林尤桂先生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导致黄俊辉先生及其一
致行动人目前合计控制的宏辉果蔬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已超过宏辉果蔬有表决
权的股份总数的 8%。黄俊辉先生、郑幼文女士、郑永强先生、郑少娜女士、林
尤桂先生与申泽瑞泰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重新签署《表决权放弃协议》,约定黄
俊辉先生自该表决权放弃协议生效之日起永久放弃行使其持有的剩余宏辉果蔬
股份中 86,778,557 股股份(占宏辉果蔬总股本的比例为 14.26%)所拥有的表决权、
提名权、提案权,原协议自该表决权放弃协议生效之日起终止。
  本次权益变动后,相关股东持股比例和持有表决权比例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表决权数量(股) 表决权比例(%)
  黄俊辉      100,707,299   16.54   13,928,742   2.29
  郑幼文       13,347,616    2.19   13,347,616   2.19
  郑永强        8,399,490    1.38    8,399,490   1.38
  郑少娜        7,543,380    1.24    7,543,380   1.24
  林尤桂        5,478,287    0.90    5,478,287   0.90
  合计       135,476,072   22.26   48,697,515   8.00
  本次权益变动系黄俊辉先生、郑幼文女士与郑永强先生、郑少娜女士、林尤桂先生结成
一致行动人,各方持股比例未发生改变。
  四、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一致行动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黄俊辉
  乙方:郑幼文
  丙方:郑永强
  丁方:郑少娜
  戊方:林尤桂
  甲方、乙方、丙方、丁方、戊方以下单称为“一方”,合称为“各方”。
程的规定,履行股东的义务和职责。
涉及属于宏辉果蔬股东会职权,须由其股东会作出决议的事项,各方在行使股东
权利时,均应当保持一致。
他各方协商并达成一致,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由各方按照持股数量在一致行动
人的范围内表决,各方应当执行半数以上一致行动人的意思。
就投票表决的立场达成一致,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由各方按照持股数量在一致
行动人的范围内表决,各方应当执行半数以上一致行动人的意思。在行使其表决
权时,各方应当严格按照会商达成的立场投票。
协议的一方代理,不得委托本协议以外的第三方代理。委托时应当按照第 2.2
款所述的会商达成立场,在委托授权书中对会议审议事项逐项作出赞成、反对或
弃权的指示。
人均应回避表决。
所规则所赋予一致行动人的义务。
似安排。
个月止。
解除均必须制作书面文件,并由各方共同签署。
  (二)《表决权放弃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 1:黄俊辉
  甲方 2:郑幼文
  甲方 3:郑永强
  甲方 4:郑少娜
  甲方 5:林尤桂
  乙方:苏州申泽瑞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甲方 1、甲方 2、甲方 3、甲方 4 及甲方 5 合称为“甲方”,甲方、乙
方单称为“一方”,合称为“双方”。
蔬股份中 86,778,557 股股份(占宏辉果蔬总股本的比例为 14.26%)所拥有的表决
权、提名权、提案权。因上市公司实施转增、送红股导致放弃表决权对应的股份
数量增加的,则前述新增的股份的表决权等也随之全部放弃行使。本放弃表决权
之股份优先于其他流通股予以减持。除非经乙方书面豁免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
等证券监管部门认可,前述表决权放弃安排不可撤销或终止。
权占宏辉果蔬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始终不超过 8%。
成可予执行的文件;
目标公司组织文件的条款;(2)抵触或导致违反、触犯其为一方当事人、对其
有拘束力或对其任何资产有约束力的任何协议、合同、判决、裁决或文件的任何
条款或规定,或者构成该等协议或文件项下的违约;(3)导致违反任何适用法
律;
面撤销、终止、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解除本协议约定之表决权放弃。
成可予执行的文件;
乙方有约束力的法律、法规、判决;
其组织文件的条款;(2)抵触或导致违反、触犯其为一方当事人、对其有拘束
力或对其任何资产有约束力的任何协议、合同、判决、裁决或文件的任何条款或
规定,或者构成该等协议或文件项下的违约;(3)导致违反任何适用法律。
  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违约方应在 10 个工作日内采取纠正措
施,且除应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外,还应赔偿和承担守约方因该违约而产
生的或者遭受的所有损失、损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合理的律师费)和责任。
年 6 月 13 日签署之原协议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终止,甲方 1 与乙方签署之《股
份转让协议》及其他相关协议中关于表决权放弃的相关约定或表述与本协议约定
或表述存在差异或冲突的,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变更或解除或终止。
  五、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其他相关说明
士、林尤桂先生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后,公司股东黄俊辉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郑幼
文女士、郑永强先生、郑少娜女士、林尤桂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35,476,07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26%。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
次因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导致的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
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股东各自持股数量的增减,系股东黄俊辉先生及一致
行动人郑幼文女士和郑永强先生、郑少娜女士、林尤桂先生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导
致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及比例的增加,不触及要约收购。
弃协议》,黄俊辉先生放弃行使其持有的宏辉果蔬股份中 86,778,557 股股份所
拥有的表决权、提名权、提案权。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控制权没有影响,不会
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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