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6-029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主要情况
□获取投资收益
交易目的 套期保值(合约类别:□商品;外汇;□其他:________)
□其他:________
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
交易品种 利率期权、利率互换、货币互换、货币掉期及上述组合等金
融衍生产品。
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
上限(单位:万元)
交易金额
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
价值(单位:万元)
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借贷资金 □其他:___
交易期限 2026年4月21日至2027年4月20日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
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任意时点最高持仓合约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
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额度范围内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
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
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
有效(2026 年 4 月 21 日-2027 年 4 月 20 日)。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
环滚动使用。本次核定的交易额度与前期获批额度保持一致。该事项无需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
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最大限度
控制投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根据业务需要,公司拟继续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积极推进国际化战略,海外经营业务量不断上升,公司及子公司在海外
经营过程中涉及以美元、马来西亚林吉特等外汇作为结算币种的业务规模日益增
加。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目前外汇市场波动较大,公司面临外汇
风险敞口也不断扩大,外汇汇率的波动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为
有效防范外汇市场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稳定利润水平,公司及子公司将视汇率
波动的实际情况,审慎选择适合的市场时机,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上述业
务均以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
套利交易,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二)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经营需求,本次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授权额
度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币金额),即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持仓合约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
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上述额度;
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
上述额度内资金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构。
的币种,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美元、马来西亚林吉特等。
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利率互
换、货币互换、货币掉期及上述组合等金融衍生产品。
金额和交易期限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预期外汇收支结算情况相匹配。
其他条款: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预计将使用公司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或保证
金方式操作。公司应优先使用在金融机构的授信额度代替保证金操作,如确实需
要交易保证金的,财务管理部人员应对保证金等资金账户实行专门管理,规范资
金划拨和使用管理程序,严格履行保证金追加审批程序。
(五)交易期限
本次交易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2026 年 4 月 21 日-2027 年 4 月 20 日),在决议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循环滚
动使用。单笔业务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如单笔业务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
效期,则额度及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业务终止时止。
在上述授权额度及期限内,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相关文件,
由财务管理部负责具体实施与管理。
二、 履行的审议程序
《关于继续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任意时点最
高持仓合约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额度范围内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
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
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等值外币金额),期限为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2026 年 4 月 21 日-2027 年 4 月 20
日)。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次核定的交易额度与前期
获批额度保持一致。
根据有关规定,本次继续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一)必要性
随着外汇市场波动性与不确定性显著增强,为有效降低日常经营中的汇率风
险、锁定成本,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的不利影响,并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
将基于实际经营状况,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主营业务且有效
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适时、适量地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提升公司应
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进一步夯实经营与财务的稳健基础,助力公司实现可持
续发展。
(二)可行性
公司以套期保值为基本目的,以风险中性理念为基本原则,所操作金融衍生
品交易业务均以实际业务需求为基础,旨在降低或规避相关风险;公司制定了《金
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内控
和风险管理制度,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和风险控制具有可行性。
四、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稳健原则,禁止任何形式的投机交易。所
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必须基于真实业务背景,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对外汇风险进
行有效控制,但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存在如下风险:
化,衍生品价格出现较大波动,交割时汇率市场价格与合约价格背离,导致套期
保值有效性降低或失效,甚至出现一定损失的风险。
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
结汇延期交割风险。
于相关人员操作不当而造成风险。
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
应风险。
等原因,从而导致金融衍生品市场发生剧烈变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二)风控措施
正常合理的业务背景,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杜绝投机套利交易行为。
请,将金融衍生品规模严格控制在董事会批准的授权额度内,并严格按照内部控
制流程进行审核、批准。
对金融衍生品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组织机构及职责、决策程序、信息隔
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事项作出明确规定,确保覆
盖事前防范、事中监控和事后处理的各个环节,相关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均将严
格按照该制度执行。
估、分析持仓规模、敞口情况、盈亏情况、套保效果、未来趋势预测等金融衍生
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管理层、董事会报告,建立应急机制,积
极应对,妥善处理,发现异常情况(重大变化或出现重大浮亏时)及时上报,提
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内部审计部为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监督部门,负
责对公司及各子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
检查。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规避可能产生的风险。
综合素质。
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锁定风险、套期保值”的稳
健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所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
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衍生品
交易业务可以部分抵消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及股东权益的影响,有利于提高公司
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的稳健性;同时,公司已制定《金融衍
生品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完善了审批流程,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
控制措施,为公司从事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范。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外汇市场的
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
低财务费用,增强财务稳健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二)会计处理
套期保值业务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
是 □否
计》适用条件
拟采取套期会计进行确认和计量 是 □否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
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金融衍生
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
六、公司最近十二个月累计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累计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总金额为 0。
七、风险提示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
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最大限度
控制投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