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
简称“中审众环”)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及聘任程序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中审众环始创于 1987 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
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
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 年 11 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
为特殊普通合伙制。注册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 166 号长
江产业大厦 17-18 层。首席合伙人为石文先。
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23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2025 年 5 月 20 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和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
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
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 在会计师事务所选聘过程中,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的
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等进行核查,认为其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
始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
职责,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要求。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
环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 年报审计期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
式与中审众环项目组、公司治理层及管理层、审计部召开三次沟通会议,就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情况,如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审计重点等事项进行沟通。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听取了中审众环关于公司审计内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
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
的作用,对中审众环的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中审众
环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中审众环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
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以公允、客观地
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年报审
计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及时。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