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85 证券简称:鸿日达 公告编号:2026-027
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并接受关联方
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玉田、石章琴对该议案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一)申请融资额度
为满足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
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融资额度(最终以各家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或借款、
融资协议金额为准),融资额度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融
资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融资方式可包括但不限于:综合授信、银行贷款、融资租赁、
信用证、银行承兑、保函、保理等。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委托人士
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办理具体手续并签署合同、协议等相关文件,授权公司财务部门根据
实际需要调配各贷款主体之间的额度。
(二)担保事项
为支持公司发展,促使公司更加便捷获得融资,保证公司生产及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
实际控制人王玉田先生及石章琴女士拟根据金融机构的实际需要为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总额不
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担保,并免于公司向其支付担保费用,也无需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额
度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具体担保的金额、方式、期限等以公司、担保人与金融机构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事宜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
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对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王玉田先生与石章琴女士系夫妻关系,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
玉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44.90%的股份;另王玉田先生持有昆山豪讯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00%的股份,东台昌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90%股份;石章琴
女士直接持有公司3.67%的股份;综上,两人直接和间接控制公司56.16%股份,对公司的股
东会、董事会的投票表决及公司经营决策均能够产生重大影响,有足够的履约能力,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
王玉田先生现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石章琴女士担任公司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5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方。因此公司与上述关联
方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玉田先生与石章琴女士拟根据金融机构的实际需要为公司融资业务提
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担保,并免于公司向其支付担保费用,也无需公司提供反担保。
担保额度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
环使用。具体担保的金额、方式、期限等以公司、担保人与金融机构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
为准。
四、 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于融资额度有效期内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
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相关合同/协议尚未签署,担保的金额、方式、期限等以公司、担保人
与金融机构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为准。
五、 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玉田先生与石章琴女士拟根据金融机构的实际需要为公司融资业务提
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担保,并免于公司向其支付担保费用,也无需公司提供反担保,
有利于支持公司业务发展,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违
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六、自2026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自2026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向王玉田先生与石章琴女士发放薪酬外,公司与王玉
田先生与石章琴女士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七、 相关审议程序与审核意见
本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
通过。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
民币15亿元的融资额度,是为了满足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公
司实际控制人王玉田先生与石章琴女士拟根据金融机构的实际需要为公司融资业务提供不超
过人民币15亿元的担保,并免于公司向其支付担保费用,也无需公司提供反担保,体现了对
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的支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
上,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公司于2026年4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委
员全票通过。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要为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担保,并免于公司向其支付担保费用,也
无需公司提供反担保。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等
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
围内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融资额度。公司实际控制人
王玉田先生及石章琴女士拟根据金融机构的实际需要为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保额度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额度在有效期内均可循环使
用。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八、 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