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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通速递: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3 04:37:29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圆通速递”或
“公司”)在任独立董事许军利先生、魏保江先生、黄蓉女士对各自的独立性情况进行
了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局,董事局对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
出具了专项意见。现就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
  经自查,公司三位在任独立董事均不存在下列情形:
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女;
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
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二、董事局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许军利先生、魏保江先生、黄蓉女士的任职经历及签署的相关自
查文件,未发现有影响独立性的情形,上述人员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
的相关要求。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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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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