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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青股份: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2 13:05:08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司法》、
   《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紧紧围绕公司发
展大计,恪尽职守、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地履行义务及行使职权,认真贯彻落实股
东会各项决议,积极有效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不断规范公司运作,提升公司治
理水平,及时、完整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较好地完成了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任
务。现将公司董事会 2025 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度经营情况
   受前期库存积压、市场需求阶段性放缓及产品价格回落等因素影响,我国农药
行业整体景气度承压。进入 2025 年,随着渠道库存逐步减少,行业供需关系较前期
有所改善,部分产品价格趋于稳定,行业运行总体呈现企稳态势。公司在董事会的
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年初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重点围绕市场销售、技术研发、
安全生产和内部管理开展工作,2025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368,563.72 万元,同比增长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3,355.78 万元,同比增长 126.78%。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为 872,030.35 万元,较年初增长 0.92%,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425,015.77 万元,较年初增长 0.51%。
   报告期内,公司系统修订了公司章程等基本制度,取消了监事会,监事会相关
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选举产生职工董事,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机制,提
升公司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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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
  (一)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和审议通过
的事项如下:
  (1)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2024 年度述职报
告》;
  (2)《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3)《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批准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对外披露;
  (4)《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8)《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9)《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0)《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11)《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2)《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3)《市值管理制度》;
  (14)《2025 年度估值提升计划》;
  (15)《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6)《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审议《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审议《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3)审议《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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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审议《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4.1)《股东会议事规则》
  (4.2)《董事会议事规则》
  (4.3)《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4.4)《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4.5)《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4.6)《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4.7)《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4.8)《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4.9)《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4.10)《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4.11)《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4.1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4.13)《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4.14)《总经理工作细则》
  (4.15)《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4.16)《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4.17)《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4.18)《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4.19)《内部审计制度》
  (4.20)《子公司管理制度》
  (4.2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5)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6)审议《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审议《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确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和召集人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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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报告期内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的召开情况
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和审议通
过的事项如下:
  (1)审议《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审议《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审议《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7)审议《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审议《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5)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6)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7)审议《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8)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9)审议《关于制定<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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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报告期内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大
  董事姓名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会次数
         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于国权     4     4          0      否            2
   黄南章     4     4          0      否            2
   孙霞林     4     4          0      否            2
   杜刚      4     4          0      否            2
   骆广生     4     1          3      否            2
   杨光亮     4     3          1      否            2
   石柱      4     3          1      否            2
   刘俊      2     2          0      否            0
  (四)报告期内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1)战略委员会:报告期内,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有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召开了 1 次会议,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融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
定召开了 2 次会议,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审查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
  (3)审计委员会: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有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
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7 次会议,每
季度定期召开内部审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审计工作计划》和《审计
工作报告》,并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对定期报告、募集资金使用以及信息披露事务相
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出具审核意见。年报审计过程中,参加 2 次 2024
年年报审计工作沟通会,与公司管理层、内审部、会计师等进行了深入交流、沟通,
关注关键审计事项和审计工作时间安排,督促会计师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
并对 2024 年度年报审计工作情况及质量进行综合评估,认为会计师遵循了独立、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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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公正的审计原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相关职责,同意续聘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4)提名委员会:报告期内,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有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召开了 1 次会议,认真
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五)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况以及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情况;通过现场考察、电话、邮件和其他通讯方式,与公
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了解公司日常生
产经营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进展
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就公司战略制定、财务管理、募
集资金存放和使用、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等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建议,使公司治理更加
规范,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信息披露工作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
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在指定的报纸和网
站上进行披露;认真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和保密工作,未出现信息泄密事
件;指导并督促下属子公司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配合公司搞好信息披露管理的有关
管理制度。
  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作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安排专人做好投资者来访接
待工作,并认真做好每次接待的资料记录;设立并披露董事会秘书信箱和投资者咨
询热线,指定专人负责与投资者联系和沟通,在不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前提下,客观、真实、准确、完整的介绍公司经
营情况;在公司网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网上建立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并指
定专人及时回答投资者的问题和更新专栏内容;积极、主动地联系、倾听投资者的
建议和意见。
  (七)市值管理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制定《市值管理制度》、《2025 年度估值提升计划》,通过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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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的信息披露,增强公司透明度,引导公司的市场价值与内在价值趋同。同时,
利用资本运作、权益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手段,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
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从而达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目标。
董事会将从全体股东的利益出发,从企业高质量发展出发,依法依规开展市值管理
工作,通过多元化渠道向资本市场有效传递公司价值以增强投资者信心,完善公司
长效激励机制,提高管理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截至 2025 年 1 月 24 日,公司完成
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的股份回购方案。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24,726,93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8065%,
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 119,976,692.88 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的公司股份拟用于员
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三、2026 年度董事会工作计划
勉尽责、审慎决策的原则,持续强化董事会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战略引领、科学
决策和风险防控能力,推动公司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努力以优良的经营业绩和规
范的治理水平,回报全体股东的信任与支持。董事会将围绕 2026 年经营目标,认真
执行股东会的各项决议,积极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全力支持管理层高效履职,严格督促管理层勤勉奋进、担当作为,确保公
司高质量发展步伐稳健坚实。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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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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