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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燕食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紫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继续实施并延期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17 01:01:36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紫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继续实施并延期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紫燕
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燕食品”或“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5 年 5 月修订)》《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2025 年 3 月修订)》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对紫燕食品本次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继续实施并延期的事项进
行了认真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紫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75 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2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15.15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36,300,000.00 元,扣除相关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565,203,207.57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
字〔2022〕第 ZA15887 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
情况进行了审验。
  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
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
管协议》,用于存放上述募集资金,以保证募集资金使用安全。
   (二)募投项目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及
使用进度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        累计投入        投入进度
      承诺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总额          金额         (%)
宁国食品生产基地二期          20,000.00    10,000.00        0.00      0.00
荣昌食品生产基地二期          12,000.00    12,000.00        0.00      0.00
分布式智能仓储项目            8,022.32     8,445.70    2,608.98     30.89
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           4,000.00        13.60       13.60    100.00
信息中心建设项目             4,498.00     4,498.00    1,478.53     32.87
品牌建设及市场推广项目          8,000.00    12,229.49    7,893.33     64.54
海南紫燕食品加工生产基地项目           0.00    10,000.00    9,888.17     98.88
      合计            56,520.32    57,186.79   21,882.60         /
注:以上数据计算尾差系四舍五入导致。
     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和原因
     (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宁国食品生产基地二期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为更
好地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基于审慎原则,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
实施主体及实施方式的情况下,拟将宁国食品生产基地二期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限延长至 2028 年 4 月。
     (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宁国食品生产基地二期项目旨在战略性扩大产能,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
坚实的供应链支撑。近年来,国内经济增速放缓,消费市场需求亦出现了结构化
调整,公司迎合新兴消费市场、消费场景的变化开展了针对性的前瞻部署,同时
在保障产能充足的前提下,暂缓产能建设节奏,以确保新建产能精准匹配市场需
求。
  在消费市场方面,公司面向 B 端客户、年轻群体、线上渠道等进行了积极布
局,为未来进一步打开增量市场奠定了基础。但同时出于维护市场稳定考量,公
司保持了较为稳定的出厂价格体系,使得在人均消费水平略低的三四线城市,下
沉拓展速度较为平稳,市场需求近年来整体保持稳定。
  在产能布局方面,公司根据华南区域战略布局,新增海南紫燕食品加工生产
基地项目,项目已投入建设,项目建设完成后,将进一步增加公司产能。
  基于上述市场环境及公司的业务规划与产能建设情况,公司拟延长宁国食品
生产基地二期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期限,稳健扩张产能,实现资源的高效配
置。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宁国食品生产基地二期项目实施期限是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公司实
际经营需要及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本次调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
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
   三、重新论证部分募投项目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时间超过一年的,上
市公司应当对该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
项目。因此,公司对宁国食品生产基地二期、荣昌食品生产基地二期项目进行了
重新论证,具体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近年来我国佐餐卤制食品行业市场规模整体以较快速度增长,随着消费场景
的不断延伸,B 端客户、下沉市场的持续渗透,消费人群的结构化扩容,未来佐
餐卤制食品行业市场规模仍将保持较快的增长速度。根据沙利文和头豹的研究报
告,预计 2027 年市场规模将达到 3,934.1 亿元,仍具备广阔的增量市场空间。就
公司业务而言,近年来公司大力推动年轻化战略,通过门店进驻各地校园等方式
提升了年轻客群的用户粘性,进一步打开市场空间。此外,公司在 B 端客户、线
上渠道、下沉市场等方向亦进行了战略部署,通过供应链建设、渠道多元化、品
牌多元化等方式,增强业务竞争力,拓宽不同消费场景市场。
  综上,在卤制食品市场空间持续增长的背景下,随着公司不断推动供应链及
市场战略,有望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实现业务增长。公司在保障当前产能供应
的基础之上,结合市场的结构化调整方向择机、稳健扩大产能,拟通过宁国食品
生产基地二期项目、荣昌食品生产基地二期项目在增量市场进行前瞻性布局,保
证产能能够满足未来市场需求。
   (二)项目建设可行性
  在生产管理方面,公司先后建成济南、武汉、连云港、宁国、重庆等多个高
标准区域中心工厂,采用集中生产、全国配送方式支持连锁门店的经营需求。公
司持续推进生产基地的数字化、智能化管理升级,利用物联网和大数据技术,在
生产环节实现生产配料过程自动化、生产报工自动化、智能订单分拣配送自动化
等一系列创新,推动供应链资源整合,建立起智慧供应链体系,在严格按照食品
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下,充分发挥技术优势,提高生产效率。
  在产品运营方面,公司始终专注于佐餐卤味赛道的发展,致力打造以乐山风
味凉拌菜为特色的品牌形象。在主品牌的拌菜产品品类中,继夫妻肺片、藤椒鸡、
手撕鸡、凉拌素菜等成为爆款品类之后,公司又陆续推出香拌猪头肉、酸汤肥牛、
爽口蹄花、爽脆三丝、钵钵鸡片等新品,进一步深化了紫燕食品凉拌菜的品牌形
象,并通过现场拌制的方式释放品牌温度,与顾客建立更深层的链接,为顾客带
来更好的购买体验,从而在竞争中树立了更高的技术和品牌壁垒。
  此外,在渠道及门店管理方面,公司通过保留部分直营门店的方式,积累了
店铺形象设计、消费者反馈、门店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等经验,从而为经销商门
店的店铺装修、室内设备、终端销售定价、员工培训、对外宣传、市场促销等活
动提供一定支持。
  综上,公司在工厂建设、质量管理、日常运营、仓储运营管理、信息化运作
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为项目的实施提供了较好的基础。
  (三)项目预计收益
  宁国食品生产基地二期、荣昌食品生产基地二期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以及
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随市场环境变化稳健扩张产能有利于提高公司中长期发
展能力,提升行业竞争力,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和股东利益。
  (四)重新论证的结论
  经重新论证,公司认为宁国食品生产基地二期、荣昌食品生产基地二期项目
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仍然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将继续实施
上述项目。公司将持续关注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综合考虑公司自身业务规划和实
际经营需要,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进行合理安排。
  四、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5 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继续实施并延期的议案》,对宁国食品生产基地二
期项目、荣昌食品生产基地二期项目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进行了重新论证,同意继
续实施上述项目,并决定将宁国食品生产基地二期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延长至 2028 年 4 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虑市场、行业环境变化,并结合公司自身业务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做出的审慎决
定,相关项目仍然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
常进行,符合公司发展规划,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2025 年 5 月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
——持续督导(2025 年 3 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继续实施并延期
的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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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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