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地址:成都市洗面桥街 18 号金茂礼都南 28 楼
电话:(028)85560449
(特殊普通合伙) 传真:(028)85560449
邮编: 610041
SI CHUAN HUA XIN (GROUP) CPA (LLP) 电邮: schxzhb@hxcpa.com.cn
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审核说明
川华信专 2026 第 0200000 号
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说明
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说明
川华信专 2026 第 0200000 号
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颖泰生物”)
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
附注,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审核了后附的颖泰生物管理层编制的《2025 年
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说明仅供颖泰生物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
作为 2025 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为了更好地理解颖泰生物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二、管理层的责任
颖泰生物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和《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3 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年度报告》
(证
监会公告[2025]5 号)的规定编制汇总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颖泰生物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发表专项审核意
见。
四、工作概述
我们的审核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进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
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审核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