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533 证券简称:骏创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5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涉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信息,会计师事务所保证其提供、报送或披
露的资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公司拟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6 年年度的审计
机构。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6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武汉市中北路 166 号长江产业大厦 17-18 楼
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行业序号 行业门类 行业大类
C39 制造业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F51 批发和零售业 批发业
C27 制造业 医药制造业
I65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C38 制造业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2,619.30 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0 万元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中审众环”)每年均按
照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
计赔偿限额 8 亿元。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
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11 次、自
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 4 次。
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及自律监管措施 0
次,44 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 13 人次、纪律处分 12 人次、监管措施 42 人次。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周伟,1999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1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5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超过 10 家,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
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邱志卿,2007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 年起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5 年起为本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挂牌公司 2 家,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
制负责人为王丰,1999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2019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 3 年复核 16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
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
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
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本期 2026 年审计收费未确定,其中年报审计收费未确定。
上期 2025 年审计收费 55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含内控审计)55 万元。
本期审计费用的定价方式,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
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
间等因素定价。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
意续聘中审众环作为公司 2026 年度的审计机构,期限一年,并授权公司董事长
沈安居先生办理具体签约等事宜。
(二)审计委员会审计意见
中审众环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的执业资质,具有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
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在历次担任公司审计机构
期间,中审众环勤勉尽责,能够满足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要求,
有利于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完整性。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
构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