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91 证券简称:众鑫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4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96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每股转增0.4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
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拟维
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本次利润分配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
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
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04月11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天健审〔2026〕5799号),截
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 公 司 2025 年 度 实 现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9.60元(含税)。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02,238,793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
终实际分配总额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计算。同时以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
转增4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02,238,793股,本次以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后,公司的总股本为143,134,310股(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
如自议案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数量发生
变动的,则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资本公积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
金分红、转增股份总额,具体调整情况将另行公告,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方案无需
再次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上市,未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
警示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98,149,241.28 98,149,241.28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66,230,216.57 323,857,301.18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否
是否低于5000万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295,043,758.88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
购注销总额(元)
现金分红比例(%) 66.53%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否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
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 否
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注: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未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上述数
据仅填报上市后数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员会认为:综合考虑目前行业环境、市场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结合公司的发展
现状和资金需求情况,保障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平稳运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同意
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提请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再提请股东会审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本预案符合
《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派政策。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股东合理回报等因
素,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上述利
润分配方案。该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可持续
发展和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
果。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稳
定的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各相关方利益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
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