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20 证券简称:禾川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8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禾川科技”或“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方案具体如下: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
(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8.11 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
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 3 个月、未
来 6 个月内尚无明确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如后续有相关减持股份计划,将严格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告知公司
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的风险;
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
案的事项发生,可能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
方案的风险;
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
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授出或无法全部授出而被注销的风险。
公司将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
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6 年 4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审议
并通过了该项议案。
(二)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二十条以及《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第二十七条规定,本次回购股份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上述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二、 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6/4/11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方案日期及提议人 2026/4/10,由董事会提议
预计回购金额 2,000万元~4,000万元
回购资金来源 其他:公司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
回购价格上限 48.11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 41.58万股~83.15万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0.2753%~0.5506%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
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
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
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股份回购实施
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若公司未能以本次回购的股份在股份回购
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
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
(二)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三) 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四)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
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
施并及时披露。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
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下限最低限额,则回购期限
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
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
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期限内,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对上述不得回购期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的,则按照最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相应调整不得回购的期间。
(五)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含)。
回购股份数量: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4,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48.11
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 83.15 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算,回购数量约为 41.58 万股,回购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2753%。
拟回购资金总额 测算回购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的
回购用途 回购实施期限
(万元) (万股) 比例(%)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
员工持股计划
或股权激励
内
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
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六) 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8.11 元/股(含),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
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
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二级市场股票价格确定。如公司在回购期
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
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
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七)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
(八) 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2,000 万元(含)和上限人民币 4,000 万元(含),
回购价格上限 48.11 元/股进行测算,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
划或股权激励并全部予以锁定,预计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后 回购后
本次回购前
(按回购下限计算) (按回购上限计算)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 (股) (%) (股) (%)
有限售条件
流通股份
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份
股份总数 151,013,668 100.00 151,013,668 100.00 151,013,668 100.00
注:本次回购前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为前次回购股份,除此之外,其他股份
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份;以上数据未考虑回购期限内限售股解禁等其他因素影响,
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权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
实施情况为准。数据如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九) 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
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 202,195.81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资产 125,005.68 万元, 流动资产 127,179.85 万元。按照本次回购资金上
限 4,000 万元测算,分别占上述指标的 1.98%、3.20%、3.15%。根据公司经营和未
来发展规划,公司认为以人民币 4,000 万元上限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
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有能力支付回购价款。
月 30 日(未经审计),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38.16%,货币资金为 7,380.77 万元,本
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对公司偿债能力
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有
利于提升团队凝聚力、研发能力和公司核心竞争力,有利于提升公司经营业绩,
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回购股份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
续经营能力。
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十) 上市公司董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
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
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经自查,2025 年 12 月 11 日-2026 年 3 月 10 日,公司董事、持股 5%以上股东
项亨会先生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票 2,718,67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1.8003%;公司董事徐晓杰先生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票 1,094,03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245%;公司董事鄢鹏飞先生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
股票 267,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768%;
经核查,2025 年 12 月 11 日-2026 年 3 月 10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
人衢州晴川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晴川投资”)通过集中竞
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票 956,97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占公司总股本的
(以下简称“衢州禾杰”)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票 753,71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占公司总股本的 0.4991%;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衢州
禾鹏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衢州禾鹏”)通过集中竞价的方
式减持公司股票 398,70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占公司总股本的 0.2640%。
上述买卖公司股票行为系项亨会、徐晓杰、鄢鹏飞、晴川投资、衢州禾杰、
衢州禾鹏基于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其对二级市场的交易情况自行独立判
断而进行的操作,并已提前披露减持计划,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除了上述股票买卖情况外,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
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十一) 上市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
行动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
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
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于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尚无明确减持公司股
票的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票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十二) 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进行股份转让。若未能如期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
若发生注销情形,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本次回购的股份应当在披露回购实
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十三) 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
情况。若发生公司注销所回购股份的情形,公司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的有关规定通知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四) 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顺利、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
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
于:
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根据实际回购情况,对公司章
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
变更登记等事宜;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管
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以上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
之日止。
三、 回购预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
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
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
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