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赵国平)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参加公司历次董事会、股东会,认真审议各项议
案,对重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对公司的监督、建议等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现就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赵国平,男,中国国籍,1974 年出生,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具有律
师资格、注册会计师资格、注册税务师资格。1994 年参加工作,曾就职于中国
工商银行四川巴中市分行,曾任四川圣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广东
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广州信道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亚太
(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总部合伙人。现任税立方信恒(广州)
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所长、主任税务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合伙人。现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
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
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
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会的情况
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 以通讯方 是否连续两次
现场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姓名 应参加董 式参加次 未亲自出席会
次数 次数 次数
事会次数 数 议
赵国平 9 0 9 0 0 否
列席会议 4 次。
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没有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在董事会上本人认真阅读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一
些合理化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
益。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召集、召开、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
重大事项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
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
委员会,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薪酬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各专门
委员会就公司相关事项开展会议,本人积极参加会议,恪尽职守,履行相关职责。
时出席 4 次,具体审议内容如下:
(1)2025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
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
审议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关于审议公司<2024 年度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2025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
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2025 年 8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
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
的议案》。
(4)2025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四
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出席会议 1 次,实际按时出席 1 次,具体审议内容如下:
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24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
案执行情况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5 年度董事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
《关于审议公司<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核心业务推进、重大项目进展等具体情况,确保全面、准
确掌握公司运营状况,为有效行使监督权、决策权奠定基础。同时,主动关注公
司信息披露、关联交易、内控合规等关键环节,全程履行监督职责,推动公司规
范运作。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本人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
事履职的要求,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形式,
深入了解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关注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
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
展情况。公司灵活采用现场结合视频会议、通讯会议等方式组织召开董事会、股
东会,本人也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
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
管理提出建议。2025 年度,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长 16 天。
六、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
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二)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
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
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
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对公司定期报告及其它有关事项等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监督核
查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切实保护公众股股东的利
益。
(四)为提高履职能力,本人认真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积极参加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执业胜任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
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股东权益。
七、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8 日披露了《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公告》。本人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按照“自愿、公开、
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的,有关交易确定的条款是公允的、合理的,关联交易
价格是参照市场定价协商制定的,是一种公允、合理的定价方式,交易有利于公
司的战略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
以上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依法披露了 2024 年年度报
告、2025 年各季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审计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使投资者充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重要事项。上述报告均履行
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相关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于 2025 年 3
月 31 日披露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本人认为公司续聘的中兴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职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足够的独立
性、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充足的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
作的要求,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
错更正
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补选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并于 2025 年 3 月 31 日披露了《关于董事变
动暨补选非独立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经过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高级管理人员教育背景、工作履历等情况的充分了解,我认为本次选举非独立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身份、学历职业、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
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的同意。公司履行的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并于 2025 年 12 月 3 日披露了《关于董事变动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经过
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教育背景、工作履历等情况的充分了解,我认为本次选举非
独立董事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身份、学历职业、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
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的同意。公司履行的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工程师的议案》,并于 2025 年 12
月 22 日披露了《关于聘任公司总工程师的公告》。经过对总工程师候选人教育背
景、工作履历等情况的充分了解,我认为本次聘任总工程师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
人身份、学历职业、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的
同意。公司履行的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符合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制定的薪
酬方案,相应的报酬符合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和个人绩效;2025 年将根据公司
业绩增减情况和行业薪酬水平适当调整薪酬水平,以保证公司薪酬水平的竞争力。
本人同意公司拟定的《2025 年度董事薪酬及津贴方案》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八、其他工作情况
(一)报告期内,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二)报告期内,未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三)报告期内,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在公司各项重
大决策过程中,积极发表意见。同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之间保持良好的沟通协作,
为公司治理优化、董事会建设等事项做贡献。
高质量发展;积极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严格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为促进公司稳健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独立董事:赵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