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4 证券简称:华峰化学 公告编号:2026-020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司大股东尤金焕先生、股东陈林真先生、尤小玲女士、尤小燕女士保
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30 日披露了《关
于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司股东尤金焕先生、陈林真先生、尤小玲女
士、尤小燕女士计划自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2026 年
不超过 36,190,100 股,即减持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 0.73%。
近日,公司收到上述股东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告知函》,截至 2026
年 4 月 8 日,上述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现将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披
露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股数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占总股本比例
(股)
尤金焕 集中竞价 2026 年 4 月 8 日 10.96 9,200,000 0.19%
陈林真 集中竞价 10.60 19,990,100 0.40%
尤小玲 集中竞价 2026 年 4 月 8 日 10.93 4,000,000 0.08%
尤小燕 集中竞价 2026 年 4 月 1 日 10.61 3,000,000 0.06%
合计 - - - 36,190,100 0.73%
注:“占总股本的比例”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股数量 本次减持后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例
合计持有股份 323,763,106 6.52% 314,563,106 6.34%
其中:无限售条件
尤金焕 323,763,106 6.52% 314,563,106 6.34%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合计持有股份 19,990,100 0.40% 0 0.00%
其中:无限售条件
陈林真 19,990,100 0.40% 0 0.00%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合计持有股份 4,000,000 0.08% 0 0.00%
其中:无限售条件
尤小玲 4,000,000 0.08% 0 0.00%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合计持有股份 3,000,000 0.06% 0 0.00%
其中:无限售条件
尤小燕 3,000,000 0.06% 0 0.00%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注:“占总股本的比例”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减持公司股份遵守了《公司法》
《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
范运作》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
违规情况。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与此前已预披露
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已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形。
(三)尤金焕先生、陈林真先生、尤小玲女士、尤小燕女士在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尤金焕先生在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
易报告书》中承诺:“一、本公司/本人通过本次交易所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
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
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也不委托他人管理上述股份;二、本次交易
完成后 6 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
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公司/本人就本次交易中取得的股
份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三、本次交易前,本公司/本人所持有上市公司
的股份,自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发行的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将不以任何
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大宗交易、协议方式转让),
也不由上市公司回购该等股份;四、在上述股份锁定期内,由于上市公司送股、
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该等股份的锁定期与上述股份相同;…七、股份
锁定期届满后,本公司/本人在减持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时,需按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
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的相关规定执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尤金焕先生、陈林真先生、尤小玲女士、尤小燕女士均
严格遵守并履行了以上承诺事项,未出现违反相关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
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备查文件
(一)《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告知函》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