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 债券简称:22 长安 K1
关于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2026 年第一次债券持
有人会议决议的公告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持有人: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0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发行人”、
日完成发行 10 亿元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
(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28
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
日、2026 年 3 月 19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
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11)。本次注销完成
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 18,564 股。
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按照回
购价格上限测算,合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比例为 0.97%至 1.93%。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
(公告编号:2026-12)。按照回购 A 股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4 亿元(含),
告》
回购 B 股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本数,按照 2026 年 2 月 26 日港元
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 1:0.88484 折算约合 6.78 亿港元,具体金额以实际购汇为
准),按照回购价格上限进行测算,本次预计回购 A 股股份数量 8,159 万股,回
购 B 股股份数量 10,990 万股。
鉴于本次减资规模未超过本期债券发行时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口径净资产
的 10%,且有关事项预计不会对债券持有人权益保护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根据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及《重庆长安汽车股
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
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0 日至 2026 年 4 月 3 日适用简化程序召开了重
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
(第一期)2026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现将会议召开情况及决议公告如下:
一、债券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名称: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二)债券代码:148147.SZ
(三)债券简称:22 长安 K1
(四)基本情况:
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
付息日期为 2023 年至 2027 年间每年的 12 月 20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二、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名称: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
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2026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二)召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债权登记日:2026 年 3 月 27 日
(四)召开时间:2026 年 3 月 30 日至 2026 年 4 月 3 日
(五)投票表决期间:2026 年 3 月 30 日至 2026 年 4 月 3 日
(六)召开地点:线上
(七)召开方式:线上,按照简化程序召开
(八)表决方式是否包含网络投票:否
倘若债券持有人对本公告所涉议案有异议的,应于本次会议投票表决期间截
止日前(即 2026 年 4 月 3 日前)以电子邮件或者邮寄、快递文件等书面方式回
复受托管理人(详见下文中信证券联系方式)。电子文件送达时间以电子邮件到
达指定邮箱系统的记录时间为准,邮寄或者快递文件送达时间以受托管理人工作
人员签收时间为准。逾期不回复的,视为同意受托管理人公告所涉意见及审议结
果。
(九)出席对象: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截至债权登记日 2026 年 3 月
及提出异议,并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提出异议;2.发行人;3.主承销商及受托管
理人代表;4.发行人聘请的律师;5.发行人认为有必要出席的其他人员。
(十)中信证券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22 层
联系人:姜昊天、姜家荣、刘鑫
联系电话:010-60837490
邮编:100026
邮箱:project_cqcaqc@citics.com
三、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为: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详见《关于适用简化程序召开重庆
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
一期)2026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本次会议异议期已于 2026 年 4 月 3 日结束,异议期内未收到任何书面异议。
根据本期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视为已召开并表决完毕。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已获得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通
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00%,反对 0%,弃权 0%
通过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已获得本次债券持有
人会议表决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00%,反对 0%,弃权 0%
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经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北京市中伦(深
圳)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以及会议表
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持
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其他
无。
六、附件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2026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
人会议之法律意见书》
以下为盖章页,无正文。
(以下无正文,为《关于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2026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公告》
之盖章页)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