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65 证券简称:恒宇信通 公告编号:2026-008
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
盈利情况和持续发展,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
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25 年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环审字(2026)0800016 号《审计报告》
确认,公司 2025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26,307,385.90 元。公司根据《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本年度按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基数,提取 10%的法定盈
余公积金,计 2,630,738.59 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 66,826,148.94 元,减去
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净利润为 36,066,526.31 元,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108,191,725.42 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
利润孰低的原则,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55,702,796.25 元。
在保障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本着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经营成果的原
则,公司拟定的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准,向全体在册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
金股利 4.6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送股,不进行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6,000 万股进行测算,公司合计派
发现金股利 27,600,000.00 元。
如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每 10 股派发现
金股利 4.60 元(含税)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金额,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
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派发现金红利 13,800,000.00 元(含税);(2)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派发现金红利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41,400,000.00 22,800,000.0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59,453,954.80 48,044,588.95 60,027,139.44
营业收入(元) 200,512,484.02 180,024,433.24 -81,769,391.16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否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34,868,354.2233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64,200,000.00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 56.07%
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
□是 否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公司最近三
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 64,200,000.00 元,超过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4、2025 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
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
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
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 485,368,039.76 元、688,014,465.74 元,分别占当年度
总资产的比例为 33.20%、46.67%。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上市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以及长远发展,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
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本
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公司章程》及《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及合理性。
四、 其他说明
务,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