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9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1 日召
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5 年度公
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02,684,011.76 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 13,460,968.13
元,期末母公司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189,223,043.63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13,556,755.47 元。
公司拟定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
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5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47,469,922.78 65,589,387.70 27,780,798.99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313,556,755.47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189,223,043.63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46,946,703.1567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
□是 否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 2023 年度、2024 年度和 2025 年度均未进行现金分红,但鉴于各报告期末公司
合并报表或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因此不触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 2025 年末合并报表
及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的利润均为负数,不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综合考
虑公司正常经营需要和长远发展战略,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公司拟定的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
积金转增股本。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