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安中证消费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国联安中证消费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5 年年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
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6 年 3 月 30 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的财务资料经审计。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标准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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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安中证消费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5 年年度报告
§2 基金简介
基金名称 国联安中证消费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国联安消费 50ETF
场内简称 消费 ETF 基金
基金主代码 159670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 年 4 月 14 日
基金管理人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53,706,921.00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 深圳证券交易所
易所
上市日期 2023 年 5 月 9 日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投资策略 本基金力争将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控制在 0.2%以内,年化跟踪
误差控制在 2%以内。如因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
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误差进
一步扩大。
本基金主要采取完全复制法,即完全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组成
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
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但在因特殊情形导致基金无法完全投资于标
的指数成份股时,基金管理人可采取包括抽样复制在内的其他指数
投资技术适当调整基金投资组合,以达到紧密跟踪标的指数的目的。
特殊情形包括但不限于:(1)法律法规的限制;(2)标的指数成份
股流动性严重不足;(3)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票长期停牌;(4)标的
指数成份股进行配股或增发;(5)标的指数成份股派发现金股息;
(6)标的指数编制方法发生变化; (7)其他可能严重限制本基金跟
踪标的指数的合理原因等。
对于出现市场流动性不足、因法律法规原因个别成份股被限制投资
等情况,导致本基金无法获得足够数量的股票时,基金管理人将通
过投资成份股、非成份股、成份股个股衍生品等进行替代。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消费 50 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
选成份股,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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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李华 冯萌
信息披露
联系电话 021-38992888 021-52629999-213310
负责人
电子邮箱 customer.service@cpicfunds.com fengmeng@cib.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021-38784766/4007000365 95561
传真 021-50151582 021-62159217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
嘴环路 1318 号 9 楼 道 398 号兴业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 167 号 4
嘴环路 1318 号 9 楼 楼
邮政编码 200121 200120
法定代表人 于业明 吕家进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中国证券报、深交所网站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www.cpicfunds.com
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 9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楼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环球金融中心
会计师事务所
普通合伙) 50 楼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注册登记机构 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 27 号投资广场 23 层
司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间数据和 2025 年 2024 年 同生效日)-2023 年 12 月
指标 31 日
本期已实
-16,174.05 -734,060.91 -4,818,940.10
现收益
本期利润 -219,957.82 -1,810,014.57 -5,394,855.99
加权平均
基金份额 -0.0031 -0.0343 -0.0805
本期利润
本期加权
平均净值 -0.33% -3.67% -8.35%
利润率
本期基金
份额净值 0.20% 7.59% -10.29%
增长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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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数据和 2025 年末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指标
期末可供
-3,813,925.69 -8,980,252.00 -4,704,757.28
分配利润
期末可供
分配基金 -0.0710 -0.0790 -0.1029
份额利润
期末基金
资产净值
期末基金
份额净值
计期末指 2025 年末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标
基金份额
累计净值 -3.29% -3.48% -10.29%
增长率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
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包含停牌股票按公允价值调整的影响;
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要低于所列数字;
(报告期:2025 年 1 月 1 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
份额净 份额净值 业绩比较基准
业绩比较基
阶段 值增长 增长率标 收益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准收益率③
率① 准差② ④
过去三个月 -2.03% 0.57% -2.66% 0.59% 0.63% -0.02%
过去六个月 3.60% 0.66% 2.28% 0.68% 1.32% -0.02%
过去一年 0.20% 0.84% -3.12% 0.86% 3.32% -0.02%
过去三年 - - - - - -
过去五年 - - - - - -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
-3.29% 1.08% -13.09% 1.15% 9.80% -0.07%
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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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消费 50 指数收益率;
定。
比较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生效,基金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的净值增长
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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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元
每 10 份基金份额分 再投资形式发放总
年度 现金形式发放总额 年度利润分配合计 备注
红数 额
合计 - - - --
注: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2023年4月14日)至本报告期末未发生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中国第一家获准筹建的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其中方股东为太
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是国内领先的“A+H”股上市综合性保险集团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控股的资产管理公司;外方股东为德国安联集团,是全球顶级综合性金融集团之一。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国际化的基金管理团队,借鉴外方先进的公司治理和风险管理经验,
结合本地投资研究与客户服务的成功实践,秉持“稳健、专业、卓越、信赖”的经营理念,力争
成为中国基金业最佳基金管理公司之一。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
姓名 职务 说明
业年限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黄欣先生,硕士研究生。2003 年 10 月加
入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产品开
发部经理助理、债券投资助理、基金经理
助理、基金经理等职。2010 年 4 月起担任
国联安中证 A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的基金经理;2010 年 5 月至 2012 年 9 月
黄欣 基金经理 -
月 14 日 2002 年 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起)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0 年 12 月起
兼任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基金
经理;2013 年 6 月至 2017 年 3 月兼任国
联安中证股债动态策略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的基金经理;2016 年 8 月起兼任国联安
中证医药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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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2016 年 8 月至 2023 年 1 月兼任国联
安中小企业综合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的基金经理;2018 年 3 月至 2019 年 7 月
兼任国联安添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9 年 5 月起兼任国
联安中证全指半导体产品与设备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产品与设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2019 年 11 月
起兼任国联安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9 年 12 月
起兼任国联安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2021
年 2 月起兼任国联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理;2021 年 5 月至 2025 年 9 月兼任国联
安中证新材料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1 年 6 月起兼
任国联安上证科创板 50 成份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1 年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2 年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
基金经理;2023 年 3 月起兼任国联安国证
ESG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2023 年 4 月起兼任国联安中
证消费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的基金经理;2024 年 12 月起兼任国联
安上证科创板芯片设计主题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5 年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理;2025 年 11 月起兼任国联安恒生港股
通科技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的基金经理。
章椹元先生,硕士研究生。曾任建信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富国基金管理有限
基 金 经 17 年 公司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融通基金
理、量化 2023 年 4 ( 自 管理有限公司专户投资经理、基金经理、
章椹元 -
投资部总 月 14 日 2008 年 指数与量化投资部总经理。2019 年 5 月加
经理 起) 入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量化投
资部总经理(兼投资经理)。2020 年 5 月
起担任国联安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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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0 年 8 月起
兼任国联安中证全指半导体产品与设备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
金、国联安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和国联安中证全指
半导体产品与设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1 年 2 月起兼
任国联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1 年
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
基金经理;2021 年 6 月起兼任国联安上证
科创板 50 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1 年 9 月起兼任国
联安创业板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1 年 10 月起兼
任国联安新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2 年 11 月至 2025
年 1 月兼任国联安添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2 年 12 月起
兼任国联安中证 10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
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3 年 3 月起兼任国
联安国证 ESG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3 年 4 月起兼任
国联安中证消费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4 年 1 月起兼
任国联安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
金的基金经理;2024 年 12 月起兼任国联
安上证科创板芯片设计主题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5 年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2025 年 11 月起兼任国联安
恒生港股通科技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注:1、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和离职日期以公司对外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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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产品类型 产品数量(只) 资产净值(元) 任职时间
公募基金 17 36,475,690,517.22 2020 年 5 月 6 日
私募资产管
章椹元 理计划
其他组合 - - -
合计 21 57,525,793,367.04 -
本基金基金经理薪酬激励不存在与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浮动管理费或产品业绩表现挂钩的情
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国联安中证消费
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
最大利益。本基金运作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和约定,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的行为。
本基金管理人遵照相应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定并完善了《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
交易制度》
(以下简称“公平交易制度”),用以规范包括投资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
行以及投资管理过程中涉及的实施效果与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健全的投资授权制度,分别明确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投资组合
经理等各投资决策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划分,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自主决策,超过投资权限
的操作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统一的研究平台,不同投资组合可共享研
究资源。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严格的投资组合投资信息的管理及保密制度,通过投资交易管理系
统的权限设置确保不同投资组合经理之间的持仓和交易等重大非公开投资信息均做到相互隔离。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集中交易室实行集中交易制度,投资交易指令统一通过交易室下达,严格遵守
公平交易原则,启用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执
行指令;对于部分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交易,各投资组
合经理根据投资需要独立申报价格和数量,交易室根据事前申报的满足价格条件的数量进行比例
分配;对于银行间交易、固定收益平台、交易所大宗交易等非集中竞价交易,以投资组合的名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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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银行间市场或交易对手询价、成交确认,确保上述非集中竞价交易与投资组合一一对应,并保
证各投资组合获得公平的交易机会。风险管理部对银行间、固定收益平台和大宗平台的交易进行
交易价格的核对。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的规定,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确保各
投资组合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投资决策等方面均享有平等机会;在交易环节严格按照时
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执行指令;如遇指令价位相同或指令价位不同但市场条件都满足时,及
时执行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采用公平交易分析系统对不同投资组合的交易价差进行定期
分析;对投资流程独立稽核等。
本基金管理人每季度和每年度对所有投资组合进行同向交易价差分析、反向及异常交易分析。
本报告期内,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
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 5%的交易次数为 2 次,发生原因是为了满足产品合同中相关投资比例的限
制要求。本基金管理人对不同投资组合同日反向交易进行严格的控制,对不同投资组合邻近交易
日的反向交易从交易量、交易价格、交易金额等方面进行分析,未发现异常交易。
本基金管理人对本报告期内不同时间窗下(日内、3 日内、5 日内)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
的交易价差进行了分析,执行了 95%置信区间、假设溢价率为 0 的 T 分布检验,同时进一步对不
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占优比情况以及潜在的价差金额对投资组合的贡献进行分析,未发现
明显异常。
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基金经理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工作指引(试行)》的要求,完
善了相关的制度和流程,防范兼任行为潜在利益冲突,确保公平对待所有投资组合,保障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报告期内,通过对基金经理的投资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和分析,未发现同
一基金经理管理公募基金、私募资产管理计划之间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无法解释的异常交易行为。
国在人工智能、机器人、军工等领域实现了长足的进步,相应的股票板块也出现了较大的涨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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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消费方面,内需不足依旧是影响宏观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问题,相信新的一年会有更多的刺激
内需的政策出台。
国际方面,局势依旧动荡,以色列轰炸周边多国,美国在巴以问题上的政策站在了全世界的
对立面。美国境内发生多起枪击事件,特朗普政治盟友被暗杀。黄金与铜为代表的大宗商品价格
出现较大的上涨。
全年度股市整体出现大幅上涨,沪深 300 指数上涨 17.66%,中证 A100 指数上涨 20.44%,创
业板综指上涨 40.4%,消费 50 指数下跌 3.12%。
依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消费 50ETF 基金始终保持合理的仓位,采用完全复制的方法跟踪中证
消费 50 指数,将跟踪误差控制在合理范围。
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 0.9671 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0.20%,同期业绩
比较基准收益率为-3.12%。
展望 2026 年,全球流动性仍相对宽松,美国针对中国的科技领域的打压以及关税措施依旧存
在反复的可能性,俄乌战争,中东局势、委内瑞拉局势也存在诸多的变数,全球宏观经济存在较
大的不确定性。未来中美关系、中欧关系的发展有待观察,但中国与西方国家在高科技领域的竞
争不可避免。中国在人工智能、半导体、尖端军工等领域都有所突破,相信未来高科技领域会不
断出现惊喜,值得长期关注,在中央的相应政策之下,国内消费、房地产行业预计会逐步复苏,
相应的板块也或将存在投资机会。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在内部监察工作中本着一切合法合规运作的指导思想、以保障基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为宗旨,由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内部监察人员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基金的投资运
作及员工的行为规范等方面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进行整改,并定
期制作报告上报公司管理层。具体来说,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的内部监察工作重点集中于以下几
个方面:
(1)报告期内,公司密切关注监管部门所颁布的各项最新的法律法规,及时进行法律法规及监管
政策的通报和解读。此外,公司还通过组织各项专题合规培训,使投研、市场、中后台的各条线
人员加深对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理解,加强员工的合规意识。
(2)报告期内,公司在监管机构的指导下,持续推动合规经营和风险防范,多次通过邮件和培训
等多种形式对公司员工加强教育、引导和监督,并加大了各项稽核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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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通过组织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法规政策、定期自查、监察部门的定期/不定期的抽查,对公
司业务的各个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包括基金投资、运作、销售等领域,以实现公司的合法合规经
营,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司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
(4)加强与托管人的日常联系。公司与托管人的基金日常监督部门加强联系,确定了日常监督的
工作方式、业务合作等,并完善日常监督方面的沟通与联系。
基金管理人将继续致力于维护一个有效率、效果的内部控制体系,以风险防范为核心,提高内部
监察稽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切实保障基金安全、合规运作。
公司成立估值委员会,对估值业务总体负责。估值委员会由公司负责营运相关领导、运营部、
权益投资部、现金管理部、固定收益部、专户投资部、交易部、量化投资部、研究部、监察稽核
部和风险管理部部门负责人组成,并根据业务分工履行相应的职责,所有成员都具备丰富的专业
能力和估值经验,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不存在重大利益冲突。基金经理不直接参与估值决策,估值
决策由估值委员会成员 1/2 以上多数票通过,估值决策由公司总经理签署后生效。对于估值政策,
公司和基金托管银行有充分沟通,积极商讨达成一致意见;对于估值结果,公司和基金托管银行
有详细的核对流程,达成一致意见后才能对外披露。会计师事务所认可公司基金估值的政策和流
程的适当性与合理性。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本基金实际运作情况,本基金本报告期
未进行利润分配,符合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
无。
§5 托管人报告
报告期内,本托管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
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诚信、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义务,不存在损害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基金管理人在
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收益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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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复核和审查,未发现其存在任何损害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管理人在报告期
内,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
规定进行。
本托管人认真复核了本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
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认为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审计报告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安永华明(2026)审字第 70076852_B40 号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国联安中证消费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
审计报告收件人
金份额持有人
我们审计了国联安中证消费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利润表、净资产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国联安中证消费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审计意见
投资基金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国联安中证消费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
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
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
独立性准则第 1 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要求》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国联安
中证消费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并履行了职业
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在审计中遵循了对公众利益实体
审计的独立性要求。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
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强调事项 -
其他事项 -
国联安中证消费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层
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
其他信息 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
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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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安中证消费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5 年年度报告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
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
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
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
报告。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
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
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国联安中证消费 50 交易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
任
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
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国联安中证消费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的财务报告过程。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
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
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
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
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
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
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
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
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
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
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
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 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任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
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
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
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国联安中证消费 50 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
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
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
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
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
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国联安
中证消费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
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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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安中证消费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5 年年度报告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
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
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费泽旭 骆文慧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环球金融中心 50 楼
审计报告日期 2026 年 3 月 26 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会计主体:国联安中证消费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资 产 附注号
资 产:
货币资金 7.4.7.1 1,929,054.03 3,543,144.14
结算备付金 25,723.02 254,398.85
存出保证金 9,798.95 29,071.89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50,118,564.78 106,081,525.18
其中:股票投资 50,118,564.78 106,081,525.18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其他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
应收清算款 - 991,561.76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5 - -
资产总计 52,083,140.78 110,899,701.82
本期末 上年度末
负债和净资产 附注号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清算款 0.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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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安中证消费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5 年年度报告
应付赎回款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22,740.70 46,024.41
应付托管费 4,548.13 9,204.88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投资顾问费 - -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6 114,666.91 1,089,576.94
负债合计 141,956.08 1,144,806.23
净资产:
实收基金 7.4.7.7 53,706,921.00 113,706,921.00
未分配利润 7.4.7.8 -1,765,736.30 -3,952,025.41
净资产合计 51,941,184.70 109,754,895.59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52,083,140.78 110,899,701.82
注:报告截止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基金份额净值 0.9671 元,基金份额总额 53,706,921.00 份。
会计主体:国联安中证消费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 目 附注号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年 12 月 31 日
一、营业总收入 298,685.00 -1,469,872.22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9 7,647.79 10,675.43
债券利息收入 -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
- -
收入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收入
其他利息收入 - -
填列)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0 -2,027,188.88 -1,676,141.01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1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收益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2 - -
股利收益 7.4.7.13 2,413,636.91 1,242,26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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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安中证消费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5 年年度报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产生的 - -
收益
其他投资收益 - -
以“-”号填列)
- -
号填列)
号填列)
减:二、营业总支出 518,642.82 340,142.35
其中:暂估管理人报酬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
- -
出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219,957.82 -1,810,014.57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219,957.82 -1,810,014.57
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
- -
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 -219,957.82 -1,810,014.57
会计主体:国联安中证消费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其他综合收益 未分配利润 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
资产
加:会计政策变
- - - -
更
前期差错更
- - - -
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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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 -
二、本期期初净
资产
三、本期增减变
动额(减少以“-” -60,000,000.00 - 2,186,289.11 -57,813,710.89
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
- - -219,957.82 -219,957.82
总额
(二)、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产生的
净资产变动数 -60,000,000.00 - 2,406,246.93 -57,593,753.07
(净资产减少以
“-”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
购款
-84,000,000.00 - 3,052,964.50 -80,947,035.50
回款
(三)、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净
- - - -
资产变动(净资
产减少以“-”号
填列)
(四)、其他综合
收益结转留存收 - - - -
益
四、本期期末净
资产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其他综合收益 未分配利润 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
资产
加:会计政策变
- - - -
更
前期差错更
- - - -
正
其他 - - - -
二、本期期初净
资产
三、本期增减变
动额(减少以“-” 68,000,000.00 - 752,731.87 68,752,731.87
号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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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安中证消费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5 年年度报告
(一)、综合收益
- - -1,810,014.57 -1,810,014.57
总额
(二)、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产生的
净资产变动数 68,000,000.00 - 2,562,746.44 70,562,746.44
(净资产减少以
“-”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
购款
-98,000,000.00 - 7,686,718.68 -90,313,281.32
回款
(三)、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净
- - - -
资产变动(净资
产减少以“-”号
填列)
(四)、其他综合
收益结转留存收 - - - -
益
四、本期期末净
资产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唐华 蔡蓓蕾 仲晓峰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国联安中证消费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系经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2295 号《关于准予国联安中证消费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的核准,由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
社会公开发行募集。基金合同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正式生效,首次设立募集规模 219,706,921.00
基金份额。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为更好地实现基金的投资目标,本基金还
可投资于非成份股(包括主板、创业板、存托凭证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上市的股票)、债券(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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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
换债券、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
存单、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
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可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业务以及转融通证
券出借业务。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
净值的 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
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股指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
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如果法律法规对该比例要求有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比例。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为中证消费 50 指数。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标的指数收益率。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
会计准则、解释以及《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和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
编制,同时,在信息披露和估值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
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
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
规则》第 3 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年度报
告和中期报告>》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其他相关规定。本财务报表以
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
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
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
币元为单位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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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基金的金融资产(或负债),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资产)或权
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资产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
征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及不作为有效套期
工具的衍生工具,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
损益;
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
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其终止确认、修改或减值
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基金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
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本基金在每个估值日评
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
一阶段,本基金按照相当于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
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
二阶段,本基金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
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基金按照相当于整
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本基金在每个估值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本基金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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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估值日发
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
化情况;
本基金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
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以及在估值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
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
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本基金不再合理预期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时,本基金直接减记该金
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该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已转移,且
符合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将终止确认;
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基金既没有转移
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
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
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含交易性金融负债和衍生金融负
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
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如果金融负债的责任已履行、撤销或届
满,则对金融负债进行终止确认。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
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基金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
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基金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
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基金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
本基金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
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
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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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
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如下原则确定
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照估值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
的报价作为公允价值;估值日无报价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应
采用最近交易日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报价不能真实反映
公允价值的,应对报价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
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
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
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
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应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
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时,应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
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
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4)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
同时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
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
示,不予相互抵销。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所对应的金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
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
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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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收益/(损失)占基金净资产比例计
算的金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
现利得/(损失)占基金净资产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
确认。未实现损益平准金与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均在“损益平准金”科目中核算,并于期末全额转
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
(1)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若提前支取定期存款,按
协议规定的利率及持有期重新计算存款利息收入,并根据提前支取所实际收到的利息收入与账面
已确认的利息收入的差额确认利息损失,列入利息收入减项,存款利息收入以净额列示;
(2)交易性金融资产在买入/卖出的成交日发生的交易费用,计入投资收益;
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持有期间,按证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或合同
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适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在证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
计提;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投资收益于成交日确认,并按成交金额与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余
额的差额扣除适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入账,同时转出已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股利收益于除息日确认,并按发行人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适用情况下的相
关税费后的净额入账;
(4)处置衍生工具的投资收益于成交日确认,并按处置衍生工具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扣除
适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入账,同时转出已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5)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6)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系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
损失;
(7)其他收入在本基金履行了基金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等费用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在本基金接受相关服务的期间计
入当期损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
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1)基金收益评价日核定的基金累计报酬率超过标的指数同期累计报酬率时,基金管理人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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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红方案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分红公告;
(2)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收益分配比例根据以下原则确定:使收益分配后基金
累计报酬率尽可能贴近标的指数同期累计报酬率。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
分配;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4)基于本基金的性质和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无需以弥补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
净值有可能低于面值;
(5)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且对基
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可在按照
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调整基金收益的分配原则,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
变更实施日前在规定媒介公告。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变更。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1) 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 2008 年 4 月 24 日起,调整证券(股票)
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 3‰调整为 1‰;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39 号《关于减
半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公告》的规定,自 2023 年 8 月 28 日起,证券交易印花税实施减半征收;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 2008 年 9 月 19 日起,调整由出让方按
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2) 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 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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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安中证消费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5 年年度报告
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金
融业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
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 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
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及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
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 号文《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
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
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 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
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本基金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本基金的基金管
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56 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
定,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运营证券投资基金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
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在 2018 年 1 月 1 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
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金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增值税应税行为的销售额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
局财税[2017]90 号文《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确定;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5 年第 4 号《关于国债等债券利息收入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自 2025 年 8 月 8 日起,对在该日期之后(含当日)新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的利
息收入,恢复征收增值税。对在该日期之前已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包含在 2025
年 8 月 8 日之后续发行的部分)的利息收入,继续免征增值税直至债券到期。
(3)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2011 年修订)》
及相关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规定,凡缴纳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照规
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除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的单位外)及地
方教育附加。
(4) 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 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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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安中证消费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5 年年度报告
自 2004 年 1 月 1 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
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 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
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
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5) 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 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
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 2008 年 10 月 9 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
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2]85 号文《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
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
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暂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
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5]101 号文《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
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 2015 年 9 月 8 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
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项目
活期存款 1,929,054.03 3,543,144.14
等于:本金 1,928,846.84 3,542,762.36
加:应计利息 207.19 381.78
定期存款 - -
等于:本金 - -
加:应计利息 - -
其中:存款期限 1 个月以
- -
内
存款期限 1-3 个月 - -
存款期限 3 个月以上 - -
其他存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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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安中证消费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5 年年度报告
等于:本金 - -
加:应计利息 - -
合计 1,929,054.03 3,543,144.14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成本 应计利息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51,974,218.10 - 50,118,564.78 -1,855,653.32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 - - - -
黄金合约
交易所市场 - - - -
债券 银行间市场 - - - -
合计 -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基金 - - - -
其他 - - - -
合计 51,974,218.10 - 50,118,564.78 -1,855,653.32
上年度末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成本 应计利息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107,733,394.73 - 106,081,525.18 -1,651,869.55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 - - - -
黄金合约
交易所市场 - - - -
债券 银行间市场 - - - -
合计 -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基金 - - - -
其他 - - - -
合计 107,733,394.73 - 106,081,525.18 -1,651,869.55
注:股票投资的估值增值和股票投资的公允价值均包含可退替代款估值增值。
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本基金均未持有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本基金均未持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本基金均未持有从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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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安中证消费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5 年年度报告
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本基金均未持有其他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项目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 -
应付赎回费 - -
应付证券出借违约金 - -
应付交易费用 4,666.91 30,866.88
其中:交易所市场 4,666.91 30,866.88
银行间市场 - -
应付利息 - -
预提审计费 30,000.00 23,496.92
预提信息披露费 80,000.00 23,496.92
ETF 申赎证券清算款 - 1,011,716.22
合计 114,666.91 1,089,576.94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113,706,921.00 113,706,921.00
本期申购 24,000,000.00 24,000,000.00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84,000,000.00 -84,000,000.00
本期末 53,706,921.00 53,706,921.00
注:申购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赎回含转换出份额。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上年度末 -8,980,252.00 5,028,226.59 -3,952,025.41
本期期初 -8,980,252.00 5,028,226.59 -3,952,025.41
本期利润 -16,174.05 -203,783.77 -219,957.82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
的变动数
其中:基金申购款 -2,078,747.51 1,432,029.94 -646,717.57
基金赎回款 7,261,247.87 -4,208,283.37 3,052,964.50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3,813,925.69 2,048,189.39 -1,765,73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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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安中证消费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5 年年度报告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日 12 月 31 日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7,279.59 8,568.75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 -
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 -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300.35 1,839.52
其他 67.85 267.16
合计 7,647.79 10,675.43
注:此处其他列示的是结算保证金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
日 31日
股票投资收益——买卖
-1,891,069.85 -2,347,324.70
股票差价收入
股票投资收益——赎回
-136,119.03 671,183.69
差价收入
股票投资收益——申购
- -
差价收入
股票投资收益——证券
- -
出借差价收入
合计 -2,027,188.88 -1,676,141.01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日 月 31 日
卖出股票成交总
额
减:卖出股票成本
总额
减:交易费用 61,681.76 177,016.66
买卖股票差价收
-1,891,069.85 -2,347,324.70
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第 33页 共 57页
国联安中证消费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5 年年度报告
月31日
赎回基金份额对价总
额
减:现金支付赎回款
总额
减:赎回股票成本总
额
减:交易费用 - -
赎回差价收入 -136,119.03 671,183.69
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均无股票申购差价收入。
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均无证券出借差价收入。
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均无债券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均无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均无债券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均无债券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均无衍生工具投资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股票投资产生的股利
收益
其中:证券出借权益补
- -
偿收入
基金投资产生的股利
- -
收益
合计 2,413,636.91 1,242,265.32
第 34页 共 57页
国联安中证消费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5 年年度报告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名称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股票投资 -203,783.77 -1,075,953.66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
- -
投资
——基金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其他 - -
——权证投资 - -
减:应税金融商品公允价值
- -
变动产生的预估增值税
合计 -203,783.77 -1,075,953.66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基金赎回费收入 - -
替代损益 108,372.95 29,281.70
合计 108,372.95 29,281.70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月 31 日 日
审计费用 30,000.00 23,496.92
信息披露费 80,000.00 23,496.92
证券出借违约金 - -
银行汇划费用 240.00 270.00
合计 110,240.00 47,263.84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重大或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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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安中证消费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5 年年度报告
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日,本基金无需要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国联 安基金 管理有限 公司(“国联 安基 基金管理人
金”)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 基金托管人
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太平洋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资管”)
安联集团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均未有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股票交易。
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均未有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债券交易。
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均未有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债券回购交易。
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均未有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权证交易。
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均未有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340,335.68 244,065.45
其中:应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
费
应支付基金管理人的净管理费 332,993.12 234,692.49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50%的年费
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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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安中证消费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5 年年度报告
日基金管理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50%/当年天数。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68,067.14 48,813.06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1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
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0%/当年天数。
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均未发生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
交易。
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均未与关联方进行转融通出借业务。
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管理人均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除基金管理人以外的其他关联方均未投资本基金。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关联方名称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兴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本基金
通过“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转存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的结算备付金,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相关余额为人民币 25,723.02 元。
(2024 年 12 月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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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安中证消费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5 年年度报告
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均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均无须作说明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
购证券款余额为 0 元,因此没有作为抵押的债券。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0 元,
因此没有作为抵押的债券。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在回购期内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和/或在
新质押式回购下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
交易的余额。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无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证券。
本基金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
● 信用风险
● 流动性风险
● 市场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制定了政策和程序来识别及分析这些风险,并设定适当的风险限额及内部控制
流程,通过可靠的管理及信息系统持续监控上述各类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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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安中证消费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5 年年度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风险控制的组织体系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为董事会及督察长;第二层次
为总经理、风险控制委员会、风险管理部及监察稽核部;第三层次为公司各业务相关部门对各自
部门的风险控制。
风险管理的工作目标是通过建立并运用有效的策略、流程、方法和工具,识别和度量公司经
营中所承受的投资风险、运作风险、信用风险等各类风险,向公司决策和管理层提供及时充分的
风险报告,确保公司能对相关风险采取有效的防范控制和妥善的管理。
信用风险是指基金在交易过程中因交易对手未履行合约责任,或者基金所投资证券之发行人
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导致基金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的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在交易前对交易对手的资信状况进行了充分的评估。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存入
银行合格名单,通过对存款行的信用评估来控制银行存款信用风险。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信用风
险管理流程,通过对投资品种信用等级评估来控制证券发行人的信用风险,且通过分散化投资以
分散信用风险。
本基金在交易所进行的交易均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证券交收和款项清算,
因此违约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很小;本基金在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前均对交易对手进行信用评
估并采用券款对付交割方式以控制相应的信用风险。
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除国债、央行票据和政策性金融债以外的债券、同业存
单和资产支持证券合计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 0.00%(2024 年 12 月 31 日:0.00%)
。
流动性风险是指未能以合理价格及时变现基金资产以支付投资者赎回款项的风险。本基金的
流动性风险一方面来自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随时要求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另一方面来自于投
资品种所处的交易市场不活跃而带来的变现困难或因投资集中而无法在市场出现剧烈波动的情况
下以合理的价格变现。
针对兑付赎回资金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的申购赎回情况进行严密监控
并预测流动性需求,保持基金投资组合中的可用现金头寸与之相匹配。本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
中设计了巨额赎回条款,约定在非常情况下赎回申请的处理方式,控制因开放申购赎回模式带来
的流动性风险,有效保障基金持有人利益。
本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运作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公开
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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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安中证消费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5 年年度报告
行管理,通过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对本基金的组合持仓集中度指标、流通受限制的投资品种比例
以及组合在短时间内变现能力的综合指标等流动性指标进行持续的监测和分析。此外,本基金可
通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方式借入短期资金应对流动性需求,其上限一般不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投
资的公允价值。
本报告期末,除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开放式基金以及中国证监会认
定的特殊投资组合以外,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
票未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
行的可流通股票未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本基金所持部分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其余亦可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部分基金资产流
通暂时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情况参见附注 7.4.12。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
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同时,本基金管理人通过合理分散逆回购交易的到期日与交易对手的集中度;按照穿透原则
对交易对手的财务状况、偿付能力及杠杆水平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与严格的准入管理,以及对
不同的交易对手实施交易额度管理并进行动态调整等措施严格管理本基金从事逆回购交易的流动
性风险和交易对手风险。此外,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逆回购交易质押品管理制度:根据质押品的
资质确定质押率水平;持续监测质押品的风险状况与价值变动以确保质押品按公允价值计算足额;
并在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时,可接受
质押品的资质要求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综合上述各项流动性指标的监测结果及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的实施,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流
动性情况良好。
市场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所处市场各类价格因素的变动
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受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本基金的生息资产主要为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等。
本基金管理人定期对本基金面临的利率敏感性缺口进行监控,并通过调整投资组合的久期等方法
对上述利率风险进行管理。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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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末
资产
货币资金 1,929,054.03 - - - - - 1,929,054.03
结算备付金 25,723.02 - - - - - 25,723.02
存出保证金 9,798.95 - - - - - 9,798.95
交易性金融资 50,118,564 50,118,564.7
- - - - -
产 .78 8
衍生金融资产 - - - - - - -
买入返售金融
- - - - - - -
资产
应收股利 - - - - - - -
应收申购款 - - - - - - -
应收清算款 - - - - - - -
其他资产 - - - - - - -
资产总计 1,964,576.00 - - - -
.78 8
负债
应付赎回款 - - - - - - -
应付管理人报
- - - - - 22,740.70 22,740.70
酬
应付托管费 - - - - - 4,548.13 4,548.13
应付清算款 - - - - - 0.34 0.34
卖出回购金融
- - - - - - -
资产款
应付销售服务
- - - - - - -
费
应付投资顾问
- - - - - - -
费
应付利润 - - - - - - -
应交税费 - - - - - - -
其他负债 - - - - -114,666.91 114,666.91
负债总计 - - - - -141,956.08 141,956.08
利率敏感度缺 49,976,608 51,941,184.7
口 .70 0
上年度末
资产
货币资金 3,543,144.14 - - - - - 3,543,144.14
结算备付金 254,398.85 - - - - - 254,398.85
存出保证金 29,071.89 - - - - - 29,071.89
交易性金融资 - - - - -106,081,52 106,08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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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安中证消费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5 年年度报告
产 5.18 18
买入返售金融
- - - - - - -
资产
应收清算款 - - - - -991,561.76 991,561.76
应收股利 - - - - - - -
应收申购款 - - - - - - -
其他资产 - - - - - - -
资产总计 3,826,614.88 - - - -
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
- - - - - - -
资产款
应付清算款 - - - - - - -
应付赎回款 - - - - - - -
应付管理人报
- - - - - 46,024.41 46,024.41
酬
应付托管费 - - - - - 9,204.88 9,204.88
应付销售服务
- - - - - - -
费
应交税费 - - - - - - -
其他负债 - - - - - 1,089,576.94
负债总计 - - - - - 1,144,806.23
利率敏感度缺 105,928,28 109,754,895.
口 0.71 59
注:表中所示为本基金资产及负债的账面价值,并按照合约规定的利率重新定价日或到期日孰早
者予以分类。
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债券、同业存单和资产支持证券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
值的比例为 0.00%(2024 年 12 月 31 日:0.00%),市场利率的变动对于本基金资产净值无重大影响,
因而未进行敏感性分析(2024 年 12 月 31 日:同)。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及存出保证金之浮动利
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基准利率和相关机构的相关政策浮动。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
金的所有资产及负债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无重大外汇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除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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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安中证消费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5 年年度报告
外的市场价格因素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以及
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所面临的其他价格风险由所持有的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变动情况决
定。
本基金为被动式股票指数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标的指数的方法跟踪标的指数,即按照标的指
数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
应调整。若因特殊情况(如市场流动性不足、个别成份股被限制投资、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投资等)
导致无法获得足够数量的股票时,基金可能不能按照成份股权重持有成份股,基金管理人将采用
合理方法替代等指数投资技术适当调整基金投资组合,并可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辅以金融衍生
工具进行投资管理,以有效控制基金的跟踪误差,追求尽可能贴近标的指数的表现。本基金的基
金管理人定期结合宏观及微观环境的变化,对投资策略、资产配置、投资组合进行修正,来主动
应对可能发生的市场价格风险。
本基金通过投资组合的分散化降低其他价格风险。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
股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
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股指期货及其他金
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此外,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
金所持有的证券价格实施监控,定期运用多种定量方法对基金进行风险度量,及时可靠地对风险
进行跟踪和控制。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项目
占基金资产净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
比例(%) 比例(%)
交易性金融资
产-股票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
- - - -
产-基金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
产-贵金属投 - - - -
资
衍生金融资产
- - - -
-权证投资
其他 - - - -
合计 50,118,564.78 96.49 106,081,525.18 96.65
注:股票投资包含可退替代款估值增(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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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 除业绩比较基准以外的其他市场变量保持不变
对资产负债表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相关风险变量的变 影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上年度末 (2024 年 12 月
动 本期末(2025 年 12 月 31 日)
分析 业绩比较基准上升
业绩比较基准下降
-2,512,684.90 -5,155,302.25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
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
第一层次 50,118,564.78 106,081,525.18
第二层次 - -
第三层次 - -
合计 50,118,564.78 106,081,525.18
本基金以导致各层次之间转换的事项发生日为确认各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对于公开市场
交易的股票、债券等投资,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或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
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投资的公允价值列入第
第 44页 共 57页
国联安中证消费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5 年年度报告
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
层次,确定相关投资的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或第三层次。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
持有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所属层次未发生重大变动。
于本报告期间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无第三层公允价值余额及变动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本基金持有的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这
些金融工具因其剩余期限较短,所以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若。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 投资组合报告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其中:股票 50,118,564.78 96.23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
- -
产
注:1、上表中的权益投资股票项含可退替代款估值增值,而 8.2 的合计项不含可退替代款估值增
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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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安中证消费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5 年年度报告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5,162,904.00 9.94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41,730,466.78 80.34
电力、热力、燃气
D 及水生产和供应 - -
业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449,467.00 0.87
交通运输、仓储和
G - -
邮政业
H 住宿和餐饮业 239,525.00 0.46
信息传输、软件和
I 139,880.00 0.27
信息技术服务业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 -
租赁和商务服务
L 1,985,760.00 3.82
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
M - -
服务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
N - -
设施管理业
居民服务、修理和
O - -
其他服务业
P 教育 133,740.00 0.26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文化、体育和娱乐
R 276,822.00 0.53
业
S 综合 - -
合计 50,118,564.78 96.49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可能存在尾差。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积极投资股票。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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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安中证消费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5 年年度报告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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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安中证消费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5 年年度报告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积极投资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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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安中证消费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5 年年度报告
单位: 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41,249,024.10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67,285,101.61
注: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债券。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债券。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贵金属。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权证。
本基金可根据风险管理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
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降低股票仓位频繁调整带来的交易成本,追求对标的指数的紧密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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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安中证消费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5 年年度报告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国债期货,没有相关投资政策。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国债期货,没有相关投资评价。
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中,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
曾受到新兴县新城镇人民政府的处罚。
本报告期内,经查询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机构公开信息披露平台,除上述主
体外,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
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本基金管理人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同》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前提下履行了相
关的投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注:此处其他列示的是 ETF 申赎清算资金。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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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安中证消费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5 年年度报告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积极投资股票,不存在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流通受限情况。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结构
持有人户数 户均持有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户) 基金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持有份额
(%) (%)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注:以上持有人信息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
截止本报告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未持有本基金。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
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第 51页 共 57页
国联安中证消费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5 年年度报告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注: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
数量区间均为 0;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0。
理的产品情况
基金经理姓名 产品类型 持有本人管理的产品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公募基金 0~10
章椹元 私募资产管理计划 0
合计 0~10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3 年 4 月 14 日)
基金份额总额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113,706,921.00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24,000,000.00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84,000,000.00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53,706,921.00
§11 重大事件揭示
本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基金未有改聘为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第 52页 共 57页
国联安中证消费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5 年年度报告
本基金报告年度支付给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报酬为 3.0 万元人民币。
目前该事务所已向本基金提供连续 2 年的审计服务。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有受调查和处罚的情况发生。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相关从业人员未有受调查和处罚的情况发生。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在开展基金托管业务过程中无受调查或处罚等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相关从业人员在开展基金托管业务过程中无受调查或处罚等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交易单元 占当期股票成 占当期佣金
券商名称 备注
数量 成交金额 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总量的比例
(%) (%)
方正证券
股份有限 1 47.78 10,185.12 48.64 -
公司
太平洋证
券股份有 1 31.50 6,355.24 30.35 -
限公司
德邦证券
股份有限 1 14.58 3,102.16 14.81 -
公司
国信证券
股份有限 1 5,882,220.00 5.42 1,153.19 5.51 -
公司
民生证券
股份有限 1 786,475.00 0.72 146.18 0.70 -
公司
光大证券
股份有限 1 - - - - -
公司
东兴证券
股份有限
第 53页 共 57页
国联安中证消费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5 年年度报告
公司
注:一、选择证券经营机构参与证券交易的标准
基金管理人选择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行为规范,合规风控能力和交易、研究等服务能力较强
的证券经营机构参与证券交易。具体标准如下:
(一)实力雄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 3 亿元人民币;
(二)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三)经营行为稳健、规范;
(四)合规风控能力强,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具有完善的合规风控
机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要求;
(五)不存在对拟提供交易、研究服务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不良影响的诉讼、仲裁或其他
重大事项;
(六)交易服务能力较强,具备产品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和硬件条件,交易设施满
足产品证券交易的需要;
(七)研究能力较强,能及时、全面地向基金管理人提供高质量的宏观、行业、市场、个股
的分析研究报告及全面丰富的信息服务;能根据基金管理人所管理产品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定
制的研究服务;
(八)能协助基金管理人拓展资产管理业务和能力,促进基金管理人业务发展等。
二、选择证券经营机构参与证券交易的程序
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标准对拟合作证券经营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建立证券经营机构白名单。
基金管理人与白名单内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交易单元使用协议,通知基金托管人协同办理相关交
易单元租用手续。之后,基金管理人定期对合作证券经营机构开展服务评价,根据各证券经营机
构的研究能力和质量、投资研究服务水平、上市公司交流机会和投资研讨会质量等进行评比排名,
并对排名靠前的证券经营机构在交易量的分配上采取适当的倾斜政策。
基金管理人定期评估、维护证券经营机构白名单。如评估发现合作证券经营机构不再符合上
述标准的,基金管理人将其从证券经营机构白名单中删除。若证券经营机构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
要求的,基金管理人可提前中止租用其交易单元。
三、报告期内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退租民生证券交易单元,新增国信证券交易单元。
四、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可能存在尾差。
第 54页 共 5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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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占当期
占当期债 占当期债券
权证
券商名称 券 回购成交总
成交金额 成交金额 成交金额 成交总
成交总额 额的比例
额的比
的比例(%) (%)
例(%)
方正证券
股份有限 - - - - - -
公司
太平洋证
券股份有 - - - - - -
限公司
德邦证券
股份有限 - - - - - -
公司
国信证券
股份有限 - - - - - -
公司
民生证券
股份有限 - - - - - -
公司
光大证券
股份有限 - - - - - -
公司
东兴证券
股份有限 - - - - - -
公司
序号 公告事项 法定披露方式 法定披露日期
国联安中证消费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 规定网站、深圳证券交
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4 年第 4 季度报告 易所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全部基
金 2024 年第 4 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国联安中证消费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 规定网站、深圳证券交
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4 年年度报告 易所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全部基
金 2024 年年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 规定网站、规定报刊、
代办券商的公告 证券交易所
第 55页 共 57页
国联安中证消费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5 年年度报告
金通过证券公司证券交易及佣金支付
情况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全部基
金 2025 年第 1 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国联安中证消费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 规定网站、深圳证券交
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5 年第 1 季度报告 易所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 规定网站、规定报刊、
代办券商的公告 证券交易所
国联安中证消费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
规定网站、深圳证券交
易所
(2025 年第 1 号)
国联安中证消费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
规定网站、深圳证券交
易所
新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
规定网站、规定报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代办券商的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 规定网站、规定报刊、
代办券商的公告 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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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办券商的公告 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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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办券商的公告 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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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 2025 年第 2 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国联安中证消费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 规定网站、深圳证券交
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5 年第 2 季度报告 易所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
规定网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代办券商的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招
规定网站、规定报刊、
深圳证券交易所
性服务商的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全部基
金 2025 年中期报告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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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5 年中期报告 易所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指定证
般流动性服务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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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全部基
金 2025 年第 3 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国联安中证消费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 规定网站、深圳证券交
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5 年第 3 季度报告 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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赎回代办券商的公告 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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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深交所 ETF 变更场内简称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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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网站、深圳证券交
易所
新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国联安中证消费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国联安中证消费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国联安中证消费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 9 楼
网址:www.cpicfunds.com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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