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6 年 3 月 31 日
华安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5 年年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
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6 年 3 月 26 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
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期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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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5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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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5 年年度报告
§2 基金简介
基金名称 华安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华安中证光伏产业 ETF
场内简称 光伏 ETF 华安
基金主代码 159618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 年 4 月 8 日
基金管理人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84,131,407.00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 深圳证券交易所
易所
上市日期 2022 年 4 月 22 日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在正常市
场情况下,本基金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争取不超过 0.2%,年
跟踪误差争取不超过 2%。
投资策略 1、组合复制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光伏产业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
选成份股,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姓名 杨牧云 王小飞
信息披露
联系电话 021-38969999 021-60637103
负责人
电子邮箱 service@huaan.com.cn wangxiaofei.zh@ccb.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50099 021-60637228
传真 021-68863414 021-60635778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 888 号 B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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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纪大道 8 号国金中心二期 31 - 32 1 号楼
层
邮政编码 200120 100033
法定代表人 徐勇 张金良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上海证券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www.huaan.com.cn
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8 号国金中心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二期 31 - 32 层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会计师事务所
普通合伙) 17 层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注册登记机构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司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间数据和 2025 年 2024 年 2023 年
指标
本期已实
-3,803,223.77 -107,396,769.61 -35,566,196.88
现收益
本期利润 16,525,007.36 -40,136,305.31 -90,771,168.81
加权平均
基金份额 0.1582 -0.1755 -0.3955
本期利润
本期加权
平均净值 25.68% -28.44% -43.65%
利润率
本期基金
份额净值 26.59% -15.24% -35.42%
增长率
末数据和 2025 年末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指标
期末可供
-34,966,256.41 -43,516,596.96 -76,954,388.42
分配利润
期末可供 -0.4156 -0.3988 -0.2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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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基金
份额利润
期末基金
资产净值
期末基金
份额净值
计期末指 2025 年末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标
基金份额
累计净值 -23.73% -39.75% -28.92%
增长率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
低于所列数字。
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份额净 份额净值 业绩比较基准
业绩比较基
阶段 值增长 增长率标 收益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准收益率③
率① 准差② ④
过去三个月 1.11% 2.23% 0.84% 2.27% 0.27% -0.04%
过去六个月 42.53% 2.05% 42.82% 2.09% -0.29% -0.04%
过去一年 26.59% 1.89% 26.20% 1.93% 0.39% -0.04%
过去三年 -30.71% 1.99% -32.51% 2.03% 1.80% -0.04%
过去五年 - - - - - -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
-23.73% 2.05% -30.88% 2.11% 7.15% -0.06%
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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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比较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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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管理人报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1998]20 号文批准于 1998 年 6 月设立,是
国内首批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注册资本 1.5 亿元人民币,公司总部设在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
目前的股东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国际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锦江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在香港和上
海设有子公司——华安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华安未来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截至
华安稳定收益债券、华安黄金 ETF、华安沪港深外延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华安美元收益等 293 只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资产规模达到 8,141.24 亿元人民币。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
姓名 职务 说明
业年限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硕士研究生,11 年基金行业从业经验。
指数与量化投资部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
证龙头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及其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2023 年 2 月
起,同时担任华安上证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及其联接基金(由上证龙
头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
其联接基金转型而来)的基金经理。2021
年 1 月起,同时担任华安创业板 50 指数型
刘璇 本基金的 2022 年 4
- 11 年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21 年 7 月起,
子 基金经理 月8日
同时担任华安中证内地新能源主题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芯片行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金经理。2021 年 9 月至 2022 年 7 月,同
时担任华安中证光伏产业指数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2 年 7 月至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
接基金(由华安中证光伏产业指数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的基金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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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理。2021 年 12 月至 2024 年 12 月,同时
担任华安中证内地新能源主题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的基
金经理。2022 年 4 月起,同时担任华安中
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的基金经理。2022 年 7 月起,同时担任
华安中证申万食品饮料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22 年 9 月起,
同时担任华安上证科创板芯片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2 年
上海环交所碳中和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的基金经理。2022 年 11 月至 2025 年
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2 年 12
月起,同时担任华安上证科创板芯片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
金的基金经理。2024 年 3 月起,同时担任
华安国证机器人产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4 年 7 月起,同时
担任华安深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
技术应用创新产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的基金经理。2025 年 3 月起,同时担
任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
金的基金经理。2025 年 7 月起,同时担任
华安国证航天航空行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25 年 9 月起,
同时担任华安创业板人工智能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5 年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
接基金的基金经理。
注: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即以公告日为准。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
行业协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招募
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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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5 年年度报告
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不存在违法违规或未履行基金合同承诺的情
形。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公司制定了《华安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将各投资组合在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等方面全部纳入
公平交易管理中。控制措施包括:在研究环节,研究员在为公司管理的各类投资组合提供研究信
息、投资建议过程中,使用晨会发言、邮件发送、登录在研究报告管理系统中等方式来确保各类
投资组合经理可以公平享有信息获取机会。在投资环节,公司各投资组合经理根据投资组合的风
格和投资策略,制定并严格执行交易决策规则,以保证各投资组合交易决策的客观性和独立性。
同时严格执行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投资组合经理等各投资决策主体授权机制,投资组合
经理在授权范围内自主决策,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在交易环节,公司
实行强制公平交易机制,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
(1) 交易所二级市场业务,
遵循价格优先、时间优先、比例分配、综合平衡的控制原则,实现同一时间下达指令的投资组合
在交易时机上的公平性。(2) 交易所一级市场业务,投资组合经理按意愿独立进行业务申报,
由集中交易部对外进行申报。若该业务以公司名义进行申报与中签,则按实际中签情况以比例分
配原则进行分配。(3) 银行间市场业务遵循指令时间优先原则,先到先询价的控制原则。交易
监控、分析与评估环节,公司风险管理部对公司旗下的各投资组合投资境内证券市场上市交易的
投资品种、进行场外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以公司名义进行的债券一级市场申购、不同投资组
合同日和临近交易日的反向交易以及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进行监控,
根据市场公认的第三方信息(如:中债登的债券估值),定期对各投资组合与交易对手之间议价交
易的交易价格公允性进行审查,对不同投资组合临近交易日的同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进
行分析。
本报告期内,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统计检验的方法对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在不同时间窗下(日内、3 日内、5
日内)的本年度同向交易价差进行了专项分析,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异常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风险管理部会同基金
投资、交易部门讨论制定了各类投资组合针对股票、债券、回购等投资品种在交易所及银行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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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日反向交易控制规则,并在投资系统中进行了设置,实现了完全的系统控制。同时加强了对各
类投资组合间的同日反向交易的监控与隔日反向交易的检查;风险管理部开发了同向交易分析系
统,对相关同向交易指标进行持续监控,并定期对组合间的同向交易行为进行了重点分析。
本报告期内,因组合流动性管理或投资策略调整需要,除指数基金以外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
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次
数为 2 次,未出现异常交易。
新兴市场需求增速显著。行业层面产业链价格持续下跌,二三线企业加速出清。
本基金跟踪的中证光伏产业指数选取了光伏产业链上、中、下游的 50 只龙头企业作为样本股,
为市场提供光伏板块多样化的投资标的,上半年光伏板块受产业链价格、关税等因素影响下跌,
下半年表现较为出色。
投资管理上,基金采取完全复制的管理方法跟踪指数,控制基金的跟踪误差和跟踪偏离度。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 0.7627 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26.59%,
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 26.20%。
展望 2026 年,光伏行业将继续加速出清,产业链价格有望回归合理水平,行业发展生态得到
优化。受益于储能的需求爆发,出海仍是增长点之一。头部企业在盈利修复后具备较好的投资价
值,N 型技术迭代导致效率提升带来的投资机遇也值得关注。另外,
“太空光伏“的相关概念在商
业航天的催化下预期给板块带来阶段性的投资机会。作为基金管理人,我们继续坚持积极将基金
回报与指数相拟合的原则,降低跟踪偏离和跟踪误差,勤勉尽责,为投资者获得长期稳定的回报。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从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保障基金合法合规运作出发,持续
加强合规风控与内审稽核工作。
公司秉承数字化管理理念,持续完善内部风险管理系统建设,稳步夯实投资风险管理基础。
坚持全流程合规与风险管控,借助系统平台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内控制度的各项要求,
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监控、提示及跟踪,并进一步加强对公平交易、异常交易、关联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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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和利益冲突等的监控。通过持续完善风险管理制度建设,提升对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合规
风险、操作风险等关键风险的管控水平,努力保障各项风险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公司定期组织开展内部审计、专项稽核、合规有效性评估、内部控制评价,对公司前中后各
业务环节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排除风险隐患和漏洞,促进合规和内控管理水平有效提升,保障公
司稳健经营。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将一如既往地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以风
险控制为核心,不断提高合规与风险管理水平,努力防范和控制各种风险,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合法权益。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
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估值委员会,负责在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严重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时,评
估重大事件对投资品种价值的影响程度、评估对基金估值的影响程度、确定采用的估值方法、确
定该证券的公允价值;同时将采用的估值方法以及采用该方法对相关证券的估值与基金的托管银
行进行沟通。估值委员会成员由首席投资官、公司分管运营、专户的领导、指数与量化投资部负
责人、固定收益部门负责人、投资研究部负责人、基金组合投资部负责人、基金运营部负责人、
产品部负责人、风险管理部负责人、全球投资部负责人等人员组成,具有多年的证券、基金从业
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行业研究、风险管理、法律合规或基金估值运作等方面的专业胜
任能力。基金经理可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讨论,但不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最终决策和日常估
值的执行。
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约
定分别提供银行间同业市场及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本报告期不进行收益分配。
报告期内,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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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托管人报告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
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
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
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
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审计报告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安永华明(2026)审字第 70015772_B111 号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华安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
审计报告收件人
份额持有人
我们审计了华安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利润表、净资产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华安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审计意见
投资基金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华安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
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
独立性准则第 1 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
要求》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华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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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并履行了职业
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在审计中遵循了对公众利益实体
审计的独立性要求。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
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强调事项 -
其他事项 -
华安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层对
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
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
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其他信息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
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
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
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
报告。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
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
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华安中证光伏产业交易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
任
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
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华安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的财务报告过程。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
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
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
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
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
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
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
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
(1)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
任
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
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
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
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
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
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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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
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华安中证光伏产业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
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
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
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
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
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华
安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不能持续经
营。
(5)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
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
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
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杨亦颖 李雯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审计报告日期 2026 年 3 月 26 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会计主体:华安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资 产 附注号
资 产:
货币资金 7.4.7.1 2,014,345.92 1,263,863.33
结算备付金 126,133.69 69,455.19
存出保证金 8,372.74 23,371.48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62,166,466.89 64,592,129.41
其中:股票投资 62,166,466.89 64,592,129.41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其他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
债权投资 - -
其中:债券投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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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5 年年度报告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其他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应收清算款 - -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5 - -
资产总计 64,315,319.24 65,948,819.41
本期末 上年度末
负债和净资产 附注号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27,834.09 27,520.17
应付托管费 5,566.82 5,504.05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投资顾问费 - -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6 115,657.90 168,598.15
负债合计 149,058.81 201,622.37
净资产:
实收基金 7.4.7.7 84,131,407.00 109,131,407.00
其他综合收益 - -
未分配利润 7.4.7.8 -19,965,146.57 -43,384,209.96
净资产合计 64,166,260.43 65,747,197.04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64,315,319.24 65,948,819.41
注:报告截止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基金份额净值 0.7627 元,基金份额总额 84,131,407.00 份。
会计主体:华安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 目 附注号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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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5 年年度报告
一、营业总收入 17,010,276.07 -39,149,811.36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9 5,453.78 10,304.79
债券利息收入 - -
资产支持证券利
- -
息收入
买入返售金融资
- -
产收入
其他利息收入 - -
-3,578,460.34 -106,070,010.91
填列)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0 -4,310,119.97 -109,256,620.06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1 67,543.77 -
资产支持证券投
- -
资收益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2 - -
股利收益 7.4.7.13 664,115.86 3,186,609.15
以摊余成本计量
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产 - -
生的收益
其他投资收益 - -
(损失以“-”号填列)
- -
号填列)
号填列)
减:二、营业总支出 485,268.71 986,493.95
其中:暂估管理人报酬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
- -
产支出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
额以“-”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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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5 年年度报告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
- -
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 16,525,007.36 -40,136,305.31
会计主体:华安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其他综合收益 未分配利润 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
资产
加:会计政策变
- - - -
更
前期差错更
- - - -
正
其他 - - - -
二、本期期初净
资产
三、本期增减变
动额(减少以“-” -25,000,000.00 - 23,419,063.39 -1,580,936.61
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
- - 16,525,007.36 16,525,007.36
总额
(二)、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产生的
净资产变动数 -25,000,000.00 - 6,894,056.03 -18,105,943.97
(净资产减少以
“-”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
购款
- 51,174,086.82 -95,825,913.18
回款 0
(三)、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净
- - - -
资产变动(净资
产减少以“-”号
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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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5 年年度报告
(四)、其他综合
收益结转留存收 - - - -
益
四、本期期末净
资产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其他综合收益 未分配利润 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
资产
加:会计政策变
- - - -
更
前期差错更
- - - -
正
其他 - - - -
二、本期期初净
资产
三、本期增减变 -157,000,000.0
动额(减少以“-” - 33,570,178.46 -123,429,821.54
号填列) 0
(一)、综合收益
- - -40,136,305.31 -40,136,305.31
总额
(二)、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产生的 -157,000,000.0
净资产变动数 - 73,706,483.77 -83,293,516.23
(净资产减少以 0
“-”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
购款
- 125,754,327.51 -175,245,672.49
回款 0
(三)、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净
- - - -
资产变动(净资
产减少以“-”号
填列)
(四)、其他综合
收益结转留存收 - - - -
益
四、本期期末净
资产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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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5 年年度报告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徐勇 任志浩 童欣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华安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3950 号文《关于准予华安中证光伏产业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的核准,由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社会
公开发行募集,基金合同于 2022 年 4 月 8 日正式生效,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 400,131,407.00 份
基金份额。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标的指数成份股(含存托凭证)及其备选
成份股(含存托凭证)
、其他股票(包括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
凭证)、股指期货、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
地方政府债券、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
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
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
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
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机构的规定执行。
如果法律法规对该比例要求有变更的,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本基金的投资比例会做相应调整。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中证光伏产业指数收益率。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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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5 年年度报告
会计准则、解释以及《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和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
编制,同时,在信息披露和估值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
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
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
规则》第 3 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年度报
告和中期报告>》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其他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
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
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
币元为单位表示。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基金的金融资产(或负债),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资产)或
权益工具的合同。
(1) 金融资产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
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 金融负债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
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及不作为有效套期工具
的衍生工具,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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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5 年年度报告
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
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其终止确认、修改或减值产生
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对
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基金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
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本基金在每个估值日评估
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
阶段,本基金按照相当于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
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
阶段,本基金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
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基金按照相当于整个
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本基金在每个估值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本基金以单项
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估值日发生违
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
况;
本基金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
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以及在估值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
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
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本基金不再合理预期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时,本基金直接减记该金融资
产的账面余额;
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该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已转移,且符合
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将终止确认;
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
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
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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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5 年年度报告
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
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含交易性金融负债和衍生金融负债),
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
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如果金融负债的责任已履行、撤销或届满,
则对金融负债进行终止确认。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
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基金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
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基金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
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基金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
本基金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
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
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
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
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
价值并进行估值: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照估值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
报价作为公允价值;估值日无报价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应采
用最近交易日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报价不能真实反映公
允价值的,应对报价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
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
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
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
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应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
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时,应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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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
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4) 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
同时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
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
示,不予相互抵销。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所对应的金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
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
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
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收益/(损失)占基金净资产比例计
算的金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
现利得/(损失)占基金净资产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
确认。
未实现损益平准金与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均在“损益平准金”科目中核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
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1) 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若提前支取定期存款,
按协议规定的利率及持有期重新计算存款利息收入,并根据提前支取所实际收到的利息收入与账
面已确认的利息收入的差额确认利息损失,列入利息收入减项,存款利息收入以净额列示;
(2)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买入/卖出的成交日发生的交易费用,计入投资收益;
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持有期间,按证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或合同利率
计算的金额扣除适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在证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投资收益于成交日确认,并按成交金额与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的
差额扣除适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入账,同时转出已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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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5 年年度报告
(3) 股利收益于除息日确认,并按发行人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适用情况下的相关
税费后的净额入账;
(4) 处置衍生工具的投资收益于成交日确认,并按处置衍生工具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扣除适
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入账,同时转出已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6)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系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
失;
(7) 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利息收入按出借起始日证券账面价值及出借费率计算的金额扣除适用
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在转融通证券实际出借期间内逐日计提。因借入人未能按期归还产
生的罚息,实际发生时扣除适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计入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利息收入。
出借证券发生除送股、转增股份外其他权益事项时产生的权益补偿收入和采取现金清偿方式下产
生的差价收入计入投资收益;
(8) 其他收入在本基金履行了基金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等费用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在本基金接受相关服务的期间计
入当期损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
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1) 基金收益评价日核定的基金累计报酬率超过标的指数同期累计报酬率达到 1%以上,基
金管理人可以进行收益分配;
(2)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收益分配比例根据以下原则确定:使收益分配后基金累
计报酬率尽可能贴近标的指数同期累计报酬率。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
配;
(3)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4) 基于本基金的性质和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无需以弥补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
值有可能低于面值;
(5)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6)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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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5 年年度报告
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
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可在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调整基金收益的分配
原则,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规定媒介公告。
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2)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3)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进行分部报告的披露。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变更。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 2008 年 4 月 24 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
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 3‰调整为 1‰;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39 号《关于减半
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公告》的规定,自 2023 年 8 月 28 日起,证券交易印花税实施减半征收;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 2008 年 9 月 19 日起,调整由出让方按证券
(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 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的
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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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5 年年度报告
业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
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利
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 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
政策的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及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取得
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 号文《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
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融债券
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 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
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本基金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
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56 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运营证券投资基金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
法,按照 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在 2018 年 1 月 1 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
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
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增值税应税行为的销售额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
税[2017]90 号文《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确定;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5 年第 4 号《关于国债等债券利息收入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自 2025 年 8 月 8 日起,对在该日期之后(含当日)新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的利
息收入,恢复征收增值税。对在该日期之前已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包含在 2025
年 8 月 8 日之后续发行的部分)的利息收入,继续免征增值税直至债券到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2011 年修订)》及
相关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规定,凡缴纳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照规定
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除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的单位外)及地方
教育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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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 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
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 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
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
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 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
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 2008 年 10 月 9 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
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2]85 号文《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
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
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
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
股期限超过 1 年的,暂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5]101 号文《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
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 2015 年 9 月 8 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
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项目
活期存款 2,014,345.92 1,263,863.33
等于:本金 2,014,148.83 1,263,728.58
加:应计利息 197.09 134.75
定期存款 - -
等于:本金 - -
加:应计利息 - -
其中:存款期限 1 个月以
- -
内
存款期限 1-3 个月 - -
第 29页 共 60页
华安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5 年年度报告
存款期限 3 个月以上 - -
其他存款 - -
等于:本金 - -
加:应计利息 - -
合计 2,014,345.92 1,263,863.33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成本 应计利息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59,992,928.04 - 62,166,466.89 2,173,538.85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 - - - -
黄金合约
交易所市场 - - - -
债券 银行间市场 - - - -
合计 -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基金 - - - -
其他 - - - -
合计 59,992,928.04 - 62,166,466.89 2,173,538.85
上年度末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成本 应计利息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82,746,821.69 - 64,592,129.41 -18,154,692.28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 - - - -
黄金合约
交易所市场 - - - -
债券 银行间市场 - - - -
合计 -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基金 - - - -
其他 - - - -
合计 82,746,821.69 - 64,592,129.41 -18,154,692.28
无。
无。
第 30页 共 60页
华安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5 年年度报告
无余额。
无余额。
无余额。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项目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 -
应付赎回费 - -
应付证券出借违约金 - -
应付交易费用 15,657.90 24,944.10
其中:交易所市场 15,657.90 24,944.10
银行间市场 - -
应付利息 - -
可退替代款 - 123,654.05
预提审计费 20,000.00 20,000.00
预提信息披露费 80,000.00 -
合计 115,657.90 168,598.15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109,131,407.00 109,131,407.00
本期申购 122,000,000.00 122,000,000.00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147,000,000.00 -147,000,000.00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前 - -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调整 - -
本期申购 - -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 -
本期末 84,131,407.00 84,131,407.00
注:投资者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需为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
单位:人民币元
项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第 31页 共 60页
华安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5 年年度报告
目
上年度末 -43,516,596.96 132,387.00 -43,384,209.96
加:会计
- - -
政策变更
前期差
- - -
错更正
其他 - - -
本期期初 -43,516,596.96 132,387.00 -43,384,209.96
本期利润 -3,803,223.77 20,328,231.13 16,525,007.36
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
产生的变
动数
其中:基
-55,766,531.39 11,486,500.60 -44,280,030.79
金申购款
基
金赎回款
本期已分
- - -
配利润
本期末 -34,966,256.41 15,001,109.84 -19,965,146.57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日 12 月 31 日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5,219.32 8,462.63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 -
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 -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200.98 1,661.10
其他 33.48 181.06
合计 5,453.78 10,304.79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
日 31日
股票投资收益——买卖
-4,074,898.92 -70,490,324.78
股票差价收入
股票投资收益——赎回
-235,221.05 -38,766,295.28
差价收入
股票投资收益——申购 - -
第 32页 共 60页
华安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5 年年度报告
差价收入
股票投资收益——证券
- -
出借差价收入
合计 -4,310,119.97 -109,256,620.06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日 月 31 日
卖出股票成交总
额
减:卖出股票成本
总额
减:交易费用 58,263.43 161,181.19
买卖股票差价收
-4,074,898.92 -70,490,324.78
入
单位:人民币元
上年度可比期间
本期
项目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
月31日
赎回基金份额对价总
额
减:现金支付赎回款
总额
减:赎回股票成本总
额
减:交易费用 - -
赎回差价收入 -235,221.05 -38,766,295.28
无。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
日 日
债券投资收益——利
息收入
第 33页 共 60页
华安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5 年年度报告
债券投资收益——买
卖债券(债转股及债
券到期兑付)差价收
入
债券投资收益——赎
- -
回差价收入
债券投资收益——申
- -
购差价收入
合计 67,543.77 -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
日 31日
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
券到期兑付)成交总额
减:卖出债券(债转股
及债券到期兑付)成本 211,400.00 -
总额
减:应计利息总额 25.10 -
减:交易费用 11.13 -
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67,519.39 -
无。
无。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股票投资产生的股利
收益
其中:证券出借权益补
- -
偿收入
基金投资产生的股利
- -
收益
合计 664,115.86 3,186,609.15
第 34页 共 60页
华安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5 年年度报告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名称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股票投资 20,328,231.13 67,260,464.30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基金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其他 - -
权证投资 - -
减:应税金融商品公允价值
- -
变动产生的预估增值税
合计 20,328,231.13 67,260,464.30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基金赎回费收入 - -
替代损益 255,051.50 -350,569.54
合计 255,051.50 -350,569.54
无。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月 31 日 日
审计费用 20,000.00 20,000.00
信息披露费 80,000.00 120,000.00
证券出借违约金 - -
银行汇划费 260.00 260.00
合计 100,260.00 140,260.00
无。
第 35页 共 60页
华安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5 年年度报告
无。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安基金”) 基金管理人
中国 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建设 银 基金托管人
行”)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销售机构
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上海锦江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上海国际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华安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全资子公司
华安未来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全资子公司
注:1、经中国证监会于 2025 年 1 月 17 日批复核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
泰君安”)吸收合并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
。自吸收合并交割日(即 2025
年 3 月 14 日)起,合并后的国泰君安承继及承接海通证券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
资质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
根据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4 日发布《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公
司名称变更、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章程修订及相应市场主体变更登记的公告》,本公司股东的公司
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资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年 12 月 31 日
关联方名称
占当期股票
成交金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 成交金额
额 成交总额的比例(%)
比例(%)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
- - 27,552,935.95 14.07
限公司
第 36页 共 60页
华安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5 年年度报告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关联方名称
占当期债券
占当期债券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的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的比例(%)
比例(%)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无。
无。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关联方名称
当期 占当期佣金总量 期末应付佣金余 占期末应付佣金
佣金 的比例(%) 额 总额的比例(%)
- - - - -
上年度可比期间
关联方名称
当期 占当期佣金总量 期末应付佣金余 占期末应付佣金
佣金 的比例(%) 额 总额的比例(%)
国泰君安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注:(1)上述佣金参考市场价格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与对方协商确定,本基金与关联方交易均
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2)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证券交易费用管理规定》
,自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基金管
理人管理的被动股票型基金的股票交易佣金费率原则上不得超过市场平均股票交易佣金费率,且
不得通过交易佣金支付研究服务、流动性服务等其他费用;其他类型基金可以通过交易佣金支付
研究服务费用,但股票交易佣金费率原则上不得超过市场平均股票交易佣金费率的两倍,且不得
通过交易佣金支付研究服务之外的其他费用。相关佣金协议已根据此规定完成了更新。
单位:人民币元
第 37页 共 60页
华安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5 年年度报告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320,840.56 705,194.88
其中:应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
费
应支付基金管理人的净管理费 261,487.48 685,592.00
注: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5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基金管理费年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64,168.08 141,039.07
注: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1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基金托管费年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无。
无。
情况
无。
的情况
无。
第 38页 共 60页
华安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5 年年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无。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关联方名称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建设银行 2,014,345.92 5,219.32 1,263,863.33 8,462.63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基金在承销期内买入
关联方名称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发行方式 数量(单位:
总金额
股/张 )
国泰海通证券股 123259 锦浪转 02 老股东配售 523 52,300.00
份有限公司
上年度可比期间
基金在承销期内买入
关联方名称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发行方式 数量(单位:
总金额
股/张 )
- - - - - -
无。
无。
无。
无。
第 39页 共 60页
华安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5 年年度报告
无。
无。
无。
本基金属于股票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被动
式投资的股票型指数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其风险收益特征与标的指
数所代表的市场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相似。本基金投资的金融工具主要为股票投资。本基金在日
常经营活动中面临的与这些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本
基金完全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
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但因特殊情况(例如因受相关法规限制而无法买入标的指数成份股等
情况)导致无法获得或无法获得足够数量的股票时,基金管理人将运用其他合理的投资方法构建本
基金的实际投资组合,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管理层、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督察长、
合规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与部门风险合规员各负其责的多层次的风险管理体系,形成高效运
转、有效制衡的监督约束机制,保证风险管理的贯彻执行。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董事会下设立
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制订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颁布统一的风险定义和风险评估标准;在管理
层层面设立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讨论和制定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风险防范和控制措施;在业
务操作层面风险管理职责主要由合规监察稽核部和风险管理部负责,协调并与各部门合作完成风
险管理各项工作。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对于金融工具的风险管理方法主要是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
分析的方法去估测各种风险产生的可能损失。从定性分析的角度出发,判断风险损失的严重程度
和出现同类风险损失的频度。从定量分析的角度出发,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结合基金资产所
运用金融工具,通过特定的风险量化指标、模型,形成常规的量化报告,确定风险损失的限度和
相应置信程度,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并通过相应决策,将风险控制在
可承受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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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5 年年度报告
信用风险是指基金在交易过程中因交易对手未履行合约责任,或者基金所投资证券之发行人
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等情况,导致基金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的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交易前对交易对手的资信状况进行了充分的评估。本基金的银行存款
存放在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所批准的具有基金托管资格和基金代销资格的
银行,并根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交易对手的经验进行筛选,因而与这些银行存款相关的信
用风险不重大。本基金在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交易前均对交易对手进行信用评估并对证券交割方
式进行限制以控制相应的信用风险;在交易所进行的交易均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为
交易对手完成证券交收和款项清算,违约风险可能性很小。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信用风险管理流程,通过对投资品种信用等级评估来控制证券发
行人的信用风险,且通过分散化投资以分散信用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基金在履行与金融负债有关的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基金的流动性
风险一方面来自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随时要求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另一方面来自于投资品种
所处的交易市场不活跃而带来的变现困难或因投资集中而无法在市场出现剧烈波动的情况下以合
理的价格变现。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运作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自 2017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等法规的要
求对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进行管理,通过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对本基金的组合持仓集中
度指标、流通受限制的投资品种比例以及组合在短时间内变现能力的综合指标等流动性指标进行
持续的监测和分析。
本基金所持部分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其余亦可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部分基金资产流
通暂时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情况参见附注 7.4.12。此外,本基金可通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方式
借入短期资金应对流动性需求,其上限一般不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本基金主动
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基金组合资产中 7 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进行审慎评
估与测算,确保每日确认的净赎回申请不得超过 7 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
同时,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通过合理分散逆回购交易的到期日与交易对手的集中度;按照穿
透原则对交易对手的财务状况、偿付能力及杠杆水平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与严格的准入管理,
第 41页 共 60页
华安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5 年年度报告
以及对不同的交易对手实施交易额度管理并进行动态调整等措施严格管理本基金从事逆回购交易
的流动性风险和交易对手风险。此外,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逆回购交易质押品管理制度:
根据质押品的资质确定质押率水平;持续监测质押品的风险状况与价值变动以确保质押品按公允
价值计算足额;并在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
交易时,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综合上述各项流动性指标的监测结果及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的实施,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流
动性情况良好。
市场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所处市场各类价格因素的变动
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利率
敏感性金融工具均面临由于市场利率上升而导致的公允价值下降的风险,其中浮动利率类金融工
具还面临每个付息期间结束根据市场利率重新定价对于未来现金流影响的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定期对本基金面临的利率敏感性缺口进行监控,并通过调整投资组合的
久期等方法对上述利率风险进行管理。
本基金持有及承担的大部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不计息,因此本基金的收入及经营活动的现
金流量在很大程度上独立于市场利率变化。本基金持有的利率敏感性资产主要为银行存款、结算
备付金及存出保证金等。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资产
货币资金 2,014,345.92 - - - 2,014,345.92
结算备付金 126,133.69 - - - 126,133.69
存出保证金 8,372.74 - - - 8,372.74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62,166,466.89 62,166,466.89
资产总计 2,148,852.35 - - 62,166,466.89 64,315,319.24
负债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27,834.09 27,834.09
应付托管费 - - - 5,566.82 5,566.82
其他负债 - - - 115,657.90 115,657.90
负债总计 - - - 149,058.81 149,058.81
第 42页 共 60页
华安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5 年年度报告
利率敏感度缺口 2,148,852.35 - - 62,017,408.08 64,166,260.43
上年度末
资产
货币资金 1,263,863.33 - - - 1,263,863.33
结算备付金 69,455.19 - - - 69,455.19
存出保证金 23,371.48 - - - 23,371.48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64,592,129.41 64,592,129.41
资产总计 1,356,690.00 - - 64,592,129.41 65,948,819.41
负债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27,520.17 27,520.17
应付托管费 - - - 5,504.05 5,504.05
其他负债 - - - 168,598.15 168,598.15
负债总计 - - - 201,622.37 201,622.37
利率敏感度缺口 1,356,690.00 - - 64,390,507.04 65,747,197.04
注:表中所示为本基金资产及负债的账面价值,并按照合约规定的利率重新定价日或到期日孰早
者予以分类。
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未持有交易性债券投资(2024 年 12 月 31 日:同),因此市场
利率的变动对于本基金资产净值无重大影响(2024 年 12 月 31 日:同)。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
金的所有资产及负债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无重大外汇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除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
外的市场价格因素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所
面临的其他价格风险来源于单个证券发行主体自身经营情况或特殊事项的影响,也可能来源于证
券市场整体波动的影响。
本基金主要采取完全复制法,即完全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
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根据标的指数,结合研究报告,基
金经理以完全复制标的指数成分股权重方法构建组合。基金经理将跟踪标的指数变动,结合成份
股基本面情况、流动性状况、基金申购和赎回的现金流量情况以及组合投资绩效评估的结果,对
投资组合进行监控和调整,密切跟踪标的指数。
本基金通过投资组合的分散化降低其他价格风险。本基金投资组合中,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
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此外,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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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5 年年度报告
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所持有的证券价格实施监控,定期运用多种定量方法对基金进行
风险度量,包括 VaR(Value at Risk)指标等来测试本基金面临的潜在价格风险,及时可靠地对风
险进行跟踪和控制。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项目
占基金资产净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
比例(%) 比例(%)
交易性金融资
产-股票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
- - - -
产-基金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
- - - -
产-债券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
产-贵金属投 - - - -
资
衍生金融资产
- - - -
-权证投资
其他 - - - -
合计 62,166,466.89 96.88 64,592,129.41 98.24
基金的市场价格风险决定于业绩比较基准的变动
假设
除上述基准以外的其他市场变量保持不变
对资产负债表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相关风险变量的变 影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上年度末 (2024 年 12 月
动 本期末(2025 年 12 月 31 日)
分析 业绩比较基准上升
业绩比较基准下降
-3,148,863.57 -3,222,155.47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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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5 年年度报告
最低层次决定: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除第一
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
观察输入值。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
第一层次 62,166,466.89 64,592,129.41
第二层次 - -
第三层次 - -
合计 62,166,466.89 64,592,129.41
本基金以导致各层次之间转换的事项发生日为确认各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对于公开市场
交易的股票、债券等投资,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或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
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投资的公允价值列入第
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
层次,确定相关投资的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或第三层次。
无。
无。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本基金持有的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这
些金融工具因其剩余期限较短,所以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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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5 年年度报告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承诺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本财务报表已于 2026 年 03 月 26 日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批准。
§8 投资组合报告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其中:股票 62,166,466.89 96.66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
- -
产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58,116,149.89 90.57
电力、热力、燃气
D 及水生产和供应 3,766,815.00 5.87
业
E 建筑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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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5 年年度报告
F 批发和零售业 - -
交通运输、仓储和
G - -
邮政业
H 住宿和餐饮业 - -
信息传输、软件和
I - -
信息技术服务业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 -
租赁和商务服务
L - -
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
M 283,502.00 0.44
服务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
N - -
设施管理业
居民服务、修理和
O - -
其他服务业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文化、体育和娱乐
R - -
业
S 综合 - -
合计 62,166,466.89 96.88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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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5 年年度报告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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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5 年年度报告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代
序号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码
注:本项“买入金额”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代
序号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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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5 年年度报告
注:本项“卖出金额”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单位: 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50,913,068.89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59,241,186.74
注:本项“买入股票的成本(成交)总额”和“卖出股票的收入(成交)总额”均按买卖成交金
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投资。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投资。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
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以降低股票仓位调整的交易成本,提高投资效率,从而更好地跟踪标的指
数,实现投资目标。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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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5 年年度报告
无。
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也没有在报
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五名积极投资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 户均持有的 持有人结构
(户) 基金份额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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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5 年年度报告
占总份额比例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持有份额
(%) (%)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无。
无。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2 年 4 月 8 日)基
金份额总额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109,131,407.00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122,000,000.00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147,000,000.00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84,131,407.00
§11 重大事件揭示
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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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5 年年度报告
朱学华先生离任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徐勇先生新任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
谷媛媛女士离任本基金管理人的副总经理。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决定,聘任陈颖钰为中国建设银行资产托管业务部总经
理。
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无涉及本基金财
产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改聘为基金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年度本基金应支付给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情况为人民币 20,000.00 元。
目前的审计机构已提供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自 2024 年 11 月 9 日起至今。
管理人受调查或处罚等情况 内容
受到调查或处罚等措施的主体 管理人
受到调查或处罚等措施的时间 2025 年 11 月 28 日
采取调查或处罚等措施的机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受到调查或处罚等措施类型 行政监管措施
受到的具体措施类型 责令改正、暂停受理固定收益类公募基金产品注册申请 3 个月
受到调查或处罚等措施的原因 投资运作、合规内控、人员管理、公司治理、其他问题:基金
销售、财务管理
受到处罚的依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监督管理办法》
、《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
业务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
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
司内部控制指导意见》、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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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5 年年度报告
指导意见》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
《关于实施〈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监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
《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
管理人采取整改措施的情况(如提 公司高度重视,已通过完善制度流程、优化管理机制、加强事
出整改意见) 后检查等多种方式完成整改并通过监管机构检查验收。目前已
恢复受理公司固定收益类公募基金产品注册。
其他 无
管理人相关从业人员受调查或处 内容
罚等情况
受到调查或处罚等措施的主体 高级管理人员 1;高级管理人员 2;高级管理人员 3;高级管
理人员 4;
受到调查或处罚等措施的时间 2025 年 11 月 28 日;2025 年 11 月 28 日;2025 年 11 月 28 日;
采取调查或处罚等措施的机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上海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受到调查或处罚等措施类型 行政监管措施;行政监管措施;行政监管措施;行政监管措施;
受到的具体措施类型 出具警示函;出具警示函;出具警示函;出具警示函;
受到调查或处罚等措施的原因 投资运作、合规内控、人员管理、其他问题:基金销售、财务
管理;投资运作、合规内控;其他问题:基金销售、财务管理;
其他问题:财务管理;
受到处罚的依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监督管理办法》
、《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
业务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
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
司内部控制指导意见》、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
指导意见》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
《关于实施〈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监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
《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
管理人采取整改措施的情况(如提 公司高度重视,已通过完善制度流程、优化管理机制、加强事
出整改意见) 后检查等多种方式完成整改并通过监管机构检查验收。目前已
恢复受理公司固定收益类公募基金产品注册。
其他 无
本报告期内无托管人受调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无托管人相关从业人员受调查或处罚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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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5 年年度报告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交易单 占当期股票成 占当期佣金
券商名称 备注
元数量 成交金额 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总量的比例
(%) (%)
中信证券 1 88,021,057.12 79.91 17,243.34 79.91 -
中金公司 2 13,417,759.07 12.18 2,628.31 12.18 -
中信建投 2 6,041,039.28 5.48 1,183.65 5.49 -
国信证券 1 2,657,349.16 2.41 520.42 2.41 -
招商证券 4 17,051.00 0.02 3.34 0.02 -
财通证券 1 - - - - -
长江证券 2 - - - - -
诚通证券 2 - - - - -
东北证券 1 - - - - -
方正证券 3 - - - - -
光大证券 1 - - - - -
广发证券 2 - - - - -
国盛证券 1 - - - - -
海通证券 1 - - - - -
国泰君安 3 - - - - -
国泰海通 4 - - - - -
华安证券 1 - - - - -
华泰证券 2 - - - - -
瑞银证券 1 - - - - -
上海证券 2 - - - - -
申万宏源 2 - - - - -
天风证券 2 - - - - -
万联证券 1 - - - - -
西南证券 1 - - - - -
湘财证券 1 - - - - -
兴业证券 1 - - - - -
银河证券 1 - - - - -
粤开证券 1 - - - - -
中山证券 1 - - - - -
中泰证券 1 - - - - -
中银国际 1 - - - - -
注:1、选择证券公司参与证券交易的标准:
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证券公司,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证券投资,或委托证券公司办理
证券投资,选择标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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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5 年年度报告
(1)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行为规范,合规风控能力较强,内部管理规范,具备健全的内控制
度;
(2)提供研究服务的证券公司应当具备较好的研究能力和行业分析能力,有专门的研究服务
团队,提供高质量的研究报告和较为全面的投研服务与支持;
(3)交易服务能力较强,具备证券交易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满足基金进行证券交
易或结算的需要。
(1)证券公司的尽职调查
根据证券公司选择标准及相关内控制度要求,对证券公司进行甄选并对其开展尽职调查。
(2)证券公司的准入评估
对证券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行为、合规风控能力、交易、研究等服务能力进行综合评估,
并经公司相关内部审批程序后完成证券公司准入。
(3)证券公司的审批程序
公司领导对证券公司综合评估的结果进行审核,并签署审批意见。
(4)协议签署及通知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与证券公司签订相关协议,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新增交易单元的证券公司:华泰证券(018780)、中金公司(397978)。
撤销交易单元的证券公司:国泰海通(43027)、万联证券(42145)、湘财证券(357000)
、中
银国际(24173)。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占当期 占当期
占当期债
债券成 权证
券商名称 券回购成
成交金额 交总额 成交金额 成交金额 成交总
交总额的
的比例 额的比
比例(%)
(%) 例(%)
中信证券 - - - - - -
中金公司 223,382.02 45.56 - - - -
第 56页 共 60页
华安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5 年年度报告
中信建投 - - - - - -
国信证券 81,573.60 16.64 - - - -
招商证券 - - - - - -
财通证券 - - - - - -
长江证券 - - - - - -
诚通证券 - - - - - -
东北证券 - - - - - -
方正证券 - - - - - -
光大证券 - - - - - -
广发证券 - - - - - -
国盛证券 - - - - - -
海通证券 - - - - - -
国泰君安 - - - - - -
国泰海通 185,400.00 37.81 - - - -
华安证券 - - - - - -
华泰证券 - - - - - -
瑞银证券 - - - - - -
上海证券 - - - - - -
申万宏源 - - - - - -
天风证券 - - - - - -
万联证券 - - - - - -
西南证券 - - - - - -
湘财证券 - - - - - -
兴业证券 - - - - - -
银河证券 - - - - - -
粤开证券 - - - - - -
中山证券 - - - - - -
中泰证券 - - - - - -
中银国际 - - - - - -
序号 公告事项 法定披露方式 法定披露日期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级交易商的公告 定媒介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级交易商的公告 定媒介
第 57页 共 60页
华安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5 年年度报告
证券投资基金 2024 年第 4 季度报告 露网站和公司网站等规
定媒介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级交易商的公告 定媒介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易商的公告 定媒介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级交易商的公告 定媒介
华安基金管理公司旗下公募基金通过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2024 年度) 定媒介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
定媒介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华安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2024 年年度报告
定媒介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华安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2025 年第 1 季度报告
定媒介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
定媒介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级交易商的公告 定媒介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华安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2025 年第 2 季度报告
定媒介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变
更的公告
定媒介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华安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2025 年中期报告
定媒介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董事变更
的公告
定媒介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副总经理
变更的公告
定媒介
第 58页 共 60页
华安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5 年年度报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
定媒介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华安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2025 年第 3 季度报告
定媒介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华安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定媒介
华安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2025 年第 1 号) 定媒介
注:前款所涉重大事件已作为临时报告在规定媒介上披露。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华安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华安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华安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并登载于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站 http://www.huaan.com.cn。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站查阅,或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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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5 年年度报告
免费查阅。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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