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煦智远国证香蜜湖金融科技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LOF)2025 年年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合煦智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6 年 3 月 31 日
合煦智远国证香蜜湖金融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2025 年年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
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6 年 3 月 30 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
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
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
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财务资料已经审计,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
本报告期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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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简介
基金名称 合煦智远国证香蜜湖金融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 合煦智远金融科技指数(LOF)
场内简称 金融科技 LOF
基金主代码 168701
交易代码 16870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上市开放式(LOF)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4 月 3 日
基金管理人 合煦智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78,513,952.47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20 年 5 月 6 日
合煦智远金融科技指数 合煦智远金融科技指数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LOF)A (LOF)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68701 168702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
额总额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及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本基金主要根据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投资组合,并根
投资策略
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
国证香蜜湖金融科技指数收益率×95%+人民币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
业绩比较基准
后)×5%。
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国证香蜜湖金融科技指数的成分股来实现对标的
指数的紧密跟踪。因此,本基金的业绩表现与国证香蜜湖金融科技指数
的表现密切相关。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
金和混合型基金。
本基金将投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需承担汇率风险以及境外市
场风险。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合煦智远基金管理有限
名称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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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武宜达 陈琦
联系电话 4009835858 010-88013567
信息披露负责人
pub_compliance@uvass
电子邮箱 chenqi6@swhysc.com
et.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9835858 95523
传真 0755-21835680 010-88085221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
福中社区福中一路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注册地址
十九层 1903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
福中社区福中一路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9 号
办公地址
十九层 1903
邮政编码 518000 100033
法定代表人 郑旭 张剑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中国证券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s://www.uvasset.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 中国北京市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毕马威
会计师事务所
殊普通合伙) 大楼 8 楼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注册登记机构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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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已实现收益 5,949,586.98 647,271.35 -1,360,306.64
本期利润 8,144,308.21 11,093,105.99 2,942,079.28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1582 0.2406 0.0744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13.72% 26.85% 7.37%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5.42% 18.12% -0.03%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4,979,927.18 -1,621,870.88 -3,516,255.12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992 -0.0243 -0.0982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61,698,869.20 70,987,100.25 32,290,869.18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2295 1.0652 0.9018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22.95% 6.52% -9.82%
本期已实现收益 4,847,670.91 1,712,965.53 -444,144.39
本期利润 7,894,257.46 3,064,793.15 -166,751.50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1721 0.1200 -0.0154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15.44% 12.66% -1.56%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4.85% 17.53% -0.53%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1,976,545.97 -2,924,260.54 -1,427,434.39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698 -0.0449 -0.1149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33,851,465.67 67,689,078.59 10,991,851.72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1948 1.0403 0.8851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19.48% 4.03% -11.49%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
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易佣金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实现部分的期末余额的孰低数。表中的“期末”均指报告期最后一日,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无论该日是否为开放日或交易所的交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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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煦智远金融科技指数(LOF)A
业绩比较
份额净值 业绩比较
份额净值 基准收益
阶段 增长率标 基准收益 ①-③ ②-④
增长率① 率标准差
准差② 率③
④
过去三个月 -5.44% 1.26% -5.68% 1.28% 0.24% -0.02%
过去六个月 3.69% 1.44% 3.80% 1.47% -0.11% -0.03%
过去一年 15.42% 1.87% 14.89% 1.90% 0.53% -0.03%
过去三年 36.29% 1.96% 41.03% 2.08% -4.74% -0.12%
过去五年 13.57% 1.80% 14.24% 1.89% -0.67% -0.09%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合煦智远金融科技指数(LOF)C
业绩比较
份额净值 业绩比较
份额净值 基准收益
阶段 增长率标 基准收益 ①-③ ②-④
增长率① 率标准差
准差② 率③
④
过去三个月 -5.56% 1.26% -5.68% 1.28% 0.12% -0.02%
过去六个月 3.43% 1.44% 3.80% 1.47% -0.37% -0.03%
过去一年 14.85% 1.87% 14.89% 1.90% -0.04% -0.03%
过去三年 34.28% 1.96% 41.03% 2.08% -6.75% -0.12%
过去五年 10.77% 1.80% 14.24% 1.89% -3.47% -0.09%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国证香蜜湖金融科技指数收益率×95%+人民币银行活期存
款利率(税后)×5%。
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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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0 年 4 月 3 日生效;2、自基金成立日起 6 个月内为建仓期,
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合同约定。
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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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于 2020 年 4 月 3 日成立,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基金成立未满 1 年,故成立当
年净值增长率按当年实际存续期计算。
无。
本基金过去三年未进行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合煦智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青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并于 2018 年 2 月 8 日取得由中国证监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21 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更名为“合煦智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并于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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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7 月 9 日取得由中国证监会换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业务范围包括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了 8 只开放式基金。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证券
姓名 职务 (助理)期限 从业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年限
杨志勇先生,同济大学工学学士,29 年
证券投资相关经验。1996 年进入中国信
达信托投资公司,任证券业务部投资经
理;2000 年进入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历任证券投资部投资经理、QFII
业务部高级经理;2005 年进入北京高华
本基金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历任经纪业务部执
杨志勇 基金经 - 29 行董事、资产管理部执行董事;2018 年
月 30 日
理 进入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任
财富管理中心资本市场部执行总经理,
并先后在其旗下全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人中投保信裕资产管理(北京)有
限公司和上海谨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任职;2022 年 5 月加入合煦智远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注:1、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或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职日期,离任日期为本基
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离任日期。
本报告期末未发生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情况。杨志勇先
生自 2025 年 10 月 30 日起不再担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各项实施准则的规定以及本基金的基金
合同等基金法律文件的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
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无
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以及投资运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
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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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的相关
要求,进一步完善了《公平交易管理制度》,对一级市场及二级市场的权益类及固定收益类
投资的公平交易原则、流程,包括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
管理各个相关环节,按照境内及境外业务进行了详细规范,同时也通过强化事后分析评估监
督机制来确保公司公平对待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和公司制定的公平交易相关制度,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多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公平交
易的执行。
本基金管理人一贯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原则,对兼任基金经理的交易情况进行持续监测。
本年度所有相关组合的交易行为均符合法规、制度和流程要求,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
情况。本年度同一基金经理管理的不同组合在邻近交易日的同向和反向交易,交易时机和交
易价差均可合理解释,未发现异常。
对于涉及基金经理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组合,本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经
理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工作指引(试行》及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等规定,在涉及期
间增加检查程序,将反向交易和同向交易的检查时间窗延长至 10 个交易日,进一步加强对
于是否存在不公平对待的情形进行分析。综合而言,本报告期内,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总体执行情况良好,涉及兼任的基金经理管理的多个组合间不存在非公平交易或利益输送的
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本基金是一只被动式指数基金,跟踪的标的指数为国证香蜜湖金融科技指数,该指数由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与深圳市福田金融工作局联合开发,以深交所、上交所和北交所上市
的金融科技企业为选股样本。作为首只反映我国金融科技产业发展的指数,投资者可以通过
投资该指数来分享金融科技产业成长的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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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涨,给投资者提供了较好的回报。
突出,主要包括:DeepSeek 时刻引爆了以 AI 产业链为代表的科技股投资热情;TMT、人形
机器人也受到资金追捧;BD 的爆发带动了创新药的行情;贸易摩擦和地缘冲突等强化了黄
金等贵金属的牛市;有色金属的供需格局变化及战略资源属性获得市场认可,成为表现最好
的行业。
从市场风格角度看,2022 年到 2024 年连续三年的价值风格在 2025 年完成了向成长风
格的转换,结果就是成长股表现突出,同时小市值公司表现也强于大市值公司,另外,红利
和消费最为弱势。
对市场整体而言,我们仍然维持之前的判断:即 2024 年 9 月 24 日是一个分水岭,当时
的指数低点区域极大概率是指数的中期底部区域,指数总体将会以震荡上行趋势运行,我们
继续保持对市场未来的乐观预期。
在严格遵守基金合同的前提下实现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最大化是本基金管理的基本
原则,此原则贯彻于基金的运作始终。本基金投资目标是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
度及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基金投资运作方面,本基金通过完全复制策略进行被动式指数化投资,并根据标的指数
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的再平衡调整,在严格控制基金相对基准指数跟踪误差的
情况下,力求为投资者带来超越基金基准的收益。报告期内,本基金在做好跟踪标的指数的
基础上,针对投资者日常申购、赎回以及成份股调整等认真做好精细化管理工作。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 A 份额净值为 1.2295 元,报告期内,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15.42%,
同期业绩基准增长率为 14.89%;本基金 C 份额净值为 1.1948 元,报告期内,份额净值增长
率为 14.85%,同期业绩基准增长率为 14.89%。
展望 2026 年,我们所面对的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依然在上升,经济发展面临的风险挑
战仍然不少。
宽松的货币政策,以及发挥存量政策和增量政策集成效应的作用下,我们认为我国的宏观经
济有望继续保持韧性,继续呈现温和复苏态势。
货币政策明确把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物价合理回升作为重要考量很关键,这将为实现“十
五五”良好开局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撑。我们看到自 2025 年 8 月 PPI 已经环比止降,并且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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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内卷”政策的持续推进,使得供给结构得以优化,也会夯实企业盈利的基础;此外,房
地产业占 GDP 的比重持续降低,核心数据包括投资增速以及销售面积等近乎跌无可跌,房地
产对经济的负向拖累有望在 2026 年趋近尾声。这三个方面所展示的积极信号增强了我们对
对于证券市场,我们认为 2025 年主要体现的是由估值提升驱动的行情,目前市场总体
的估值水平已经脱离低位并得到相当程度的修复,换言之,估值水平已经来到合理区间,不
再处于过分低估状态。2026 年市场可能会切换到由盈利驱动的行情,理性的机构投资者希
望能看到经济复苏的结果在企业的财报端得以体现,进而也可以解释过去市场上涨的合理性。
市场风格方面,成长有望延续 2025 年的趋势,继续领先价值。同时市场结构分化的表
现仍会突出。
行业方面,我们认为“十五五”规划已经给出了重要指引,既要聚焦战略新兴产业和未
来产业,同时也要重视传统产业的提质升级。战略新兴产业包括新能源、新材料、航空航天
和低空经济等,未来产业包括量子科技、生物制造、氢能和核聚变能、脑机接口、具身智能
以及第六代移动通信等。传统产业方面要巩固提升矿业、冶金、化工、轻工、纺织、机械、
船舶、建筑等产业在全球产业分工中的地位和竞争力,要提升产业链自主可控水平以及数智
化转型。遵循这些产业链条,可以梳理出受益的细分行业,细分领域的头部企业值得重点关
注。
此外,还有几条投资线索要重视,包括 AI 产业链,特别是 AI 应用;顺周期行业;服务
消费以及出海主题等。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依据最新的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情况,
遵照公司内部控制的整体要求,搭建公司内控体系,积极践行合规风控管理,加强内部风险
的控制与防范,确保各项法规政策和公司管理制度的落实,确保基金合同得到严格履行。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积极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进行各项公司制度、流程
的制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内控体系;开展对基金投资运作和公司经营管理的合规性稽
核,通过实时监控、定期检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对公司投研交易、市场销售、人员管理等
方面开展稽核审计,检查业务开展的合规性和制度执行的有效性,及时发现情况,提出改进
建议并跟踪改进落实情况;多次组织针对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方面的培训与宣导,不断提高
从业人员的合规素质和职业道德,营造合规经营的公司氛围;严格规范基金销售业务,审慎
审查宣传推介材料,督促落实销售适当性管理制度及投资者教育工作;完成各项信息披露工
作,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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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将继续坚持审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积极健全内部管理
制度,不断提高内部监察稽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努力防范各种风险,切实保护基金资
产的安全及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
报告期内,本基金估值程序严格遵照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合煦智远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估值委员会议事规则》及《合煦智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资产估值业务管理指
引》。
基金估值程序采用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同步独立核算、相互核对的方式,基金管理
人每日对基金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对基金管理人采用的
估值政策和程序进行核查,并对估值结果及净值计算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还会将基金在证
券经纪商开立的证券资金账户对账单与估值结果进行核对,每日估值结果必须与基金托管人、
证券经纪商核对一致后才能对外公告基金净值。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的相关规定,本公司成立估值委员会,成员由投资部、研究部、监察稽核部、运营部等部门
总监或其他指定的相关人员组成。公司估值委员会负责审议估值政策、监督估值结果、跟踪
及定期评估估值政策的执行、与基金托管人及相关估值机构沟通协商估值政策、跟踪研究规
则变化对估值的影响、修订补充完善估值相关制度和流程。
日常基金资产的估值程序,由公司运营部负责执行。对需要进行估值调整的投资品种,
公司启动估值调整程序,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必要时征求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意见,
由估值委员会议定估值方案,公司运营部具体执行。
同约定提供定价服务。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无。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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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托管人报告
本报告期内,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对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
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尽职尽责
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
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
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利润分配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
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
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 关联方承销证券”、“关联方证券出借”部分未在托管人
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 2602305 号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合煦智远国证香蜜湖金融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审计报告收件人
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合煦智远国证香蜜湖金融科技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 (LOF) (以下简称“该基金”) 财务报表,包
审计意见 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
净资产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华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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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资产管理产品相关
会计处理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 及财务报
表附注 7.4.2 中所列示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 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
有关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该基金
和净资产变动情况。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以下简称“审计准
则”) 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
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 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
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中适用于公众利益实体财务报表审
计业务的独立性要求,我们独立于该基金,并履行了职业
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
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强调事项 无
其他事项 无
该基金管理人合煦智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该
基金管理人”) 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该
基金 2025 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
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
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
其他信息
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
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
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
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
需要报告。
该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财务报表
附注 7.4.2 中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
协会发布的有关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
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该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该基金
责任
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 (如适
用) ,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该基金预计在清算时资
产无法按照公允价值处置。
该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该基金的财务报告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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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
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
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
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
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
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
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
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
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
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
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
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
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 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责任 (3) 评价该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
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 对该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
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该
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
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
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
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
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
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该基金不
能持续经营。
(5)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包括披露) 、结构和内容,
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该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
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
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柳育慈 刘西茜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中国北京市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毕马威大楼 8 楼
审计报告日期 2026 年 3 月 24 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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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煦智远国证香蜜湖金融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2025 年年度报告
会计主体:合煦智远国证香蜜湖金融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报告截止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2025 年 12 月 31 上年度末 2024 年 12 月
资产 附注号
日 31 日
资产:
货币资金 7.4.7.1 8,803,795.44 1,213,267.60
结算备付金 5.37 8,803,273.29
存出保证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88,561,315.91 130,236,347.09
其中:股票投资 88,561,315.91 130,236,347.09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其他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
债权投资 7.4.7.5 - -
其中: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其他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7.4.7.6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7.4.7.7 - -
应收清算款 - -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439,855.35 910,904.27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8 - -
资产总计 97,804,972.07 141,163,792.25
本期末 2025 年 12 月 31 上年度末 2024 年 12 月
负债和净资产 附注号
日 31 日
负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2,041,610.36 2,252,643.36
应付管理人报酬 41,587.55 64,939.77
应付托管费 8,317.52 12,987.95
应付销售服务费 15,973.97 32,62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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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煦智远国证香蜜湖金融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2025 年年度报告
应付投资顾问费 - -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9 147,147.80 124,416.29
负债合计 2,254,637.20 2,487,613.41
净资产:
实收基金 7.4.7.10 78,513,952.47 131,705,401.44
其他综合收益 - -
未分配利润 7.4.7.11 17,036,382.40 6,970,777.40
净资产合计 95,550,334.87 138,676,178.84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97,804,972.07 141,163,792.25
注:报告截止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基金份额总额 78,513,952.47 份,其中合煦智远国证
香蜜湖金融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A 类基金份额 50,181,215.00 份,A 类基金份额净值
会计主体:合煦智远国证香蜜湖金融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4 年
本期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项目 附注号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一、营业总收入 17,158,208.54 14,936,894.94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2 90,318.58 84,196.52
债券利息收入 -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
- -
收入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收入
其他利息收入 - -
填列)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3 9,842,900.68 732,533.47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4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收益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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衍生工具收益 7.4.7.17 - -
股利收益 7.4.7.18 835,192.27 608,240.50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产生的 - -
收益
其他投资收益 - -
失以“-”号填列)
- -
号填列)
号填列)
减:二、营业总支出 1,119,642.87 778,995.80
其中:暂估管理人报酬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 -
支出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
以“-”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 -
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 16,038,565.67 14,157,899.14
会计主体:合煦智远国证香蜜湖金融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实收基金 其他综合收益 未分配利润 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
资产
加:会计政策变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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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煦智远国证香蜜湖金融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2025 年年度报告
更
前期差错更
- - - -
正
其他 - - - -
二、本期期初净
资产
三、本期增减变
动额(减少以“-” -53,191,448.97 - 10,065,605.00 -43,125,843.97
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
- - 16,038,565.67 16,038,565.67
总额
(二)、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产生的
净资产变动数 -53,191,448.97 - -5,972,960.67 -59,164,409.64
(净资产减少以
“-”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
购款
-346,339,955.07 - -47,393,627.17 -393,733,582.24
回款
(三)、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净
- - - -
资产变动(净资
产减少以“-”号
填列)
(四)、其他综合
收益结转留存收 - - - -
益
四、本期期末净
资产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实收基金 其他综合收益 未分配利润 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
资产
加:会计政策变
- - - -
更
前期差错更
- - - -
正
其他 - - - -
二、本期期初净
资产
三、本期增减变
动额(减少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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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煦智远国证香蜜湖金融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2025 年年度报告
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
- - 14,157,899.14 14,157,899.14
总额
(二)、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产生的
净资产变动数 83,478,991.03 - -2,243,432.23 81,235,558.80
(净资产减少以
“-”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
购款
-289,237,065.66 - -3,302,919.94 -292,539,985.60
回款
(三)、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净
- - - -
资产变动(净资
产减少以“-”号
填列)
(四)、其他综合
收益结转留存收 - - - -
益
四、本期期末净
资产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郑旭___ ____崔冉______ ____崔冉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合煦智远国证香蜜湖金融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合煦智远
金融科技指数(LOF))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9]
第 2773 号《关于准予合煦智远国证香蜜湖金融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注册的批复》
准予注册,由合煦智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合煦
智远国证香蜜湖金融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
约型、上市开放式 (LOF) ,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
币 531,621,595.05 元,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普华永道中天验
字 (2020) 第 0258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合煦智远国证香蜜湖金
融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合同》于 2020 年 4 月 3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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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煦智远国证香蜜湖金融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2025 年年度报告
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531,837,888.28 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216,293.23 份基金
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合煦智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申万宏源证券有限
公司 (以下简称“申万宏源证券”) 。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0]333 号核准,本基金 316,790,447.00 份 A 类基金份额
于 2020 年 5 月 6 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未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托管在场外,基金份额持有
人可通过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将其转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场内后即可上市流通。
根据《合煦智远国证香蜜湖金融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和《合煦智远
国证香蜜湖金融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招募说明书》,本基金根据认购 / 申购费用
与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时收
取认购、申购费用而不计提销售服务费,并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
称为 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
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并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 C 类基
金份额。本基金 A 类、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 A 类基金
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合煦智远国证香蜜湖金融科技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以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为主要投资对
象。本基金还可投资于依法发行上市的其他股票 (含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
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等) 、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 (含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
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
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及其他经中
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等) 、资产支持证券、债券质押式及买断式回购、现金、同业存单、
银行存款 (含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等) 、货币市场工具、股票期权、股指期
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
定) 。本基金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参与融资业务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
将其纳入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
选成分股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基金投资于
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投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票期权、股指
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
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的
业绩比较基准为:国证香蜜湖金融科技指数收益率*95%+人民币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
后)*5% 。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合煦智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基金的审计报告日
批准报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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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财务报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以下简称“财政部”) 颁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和《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 的要求,同时亦按
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 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
指引》及财务报表附注 7.4.4 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基金业协会发布的其他有关基金行业实
务操作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故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本基金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附注 7.4.2 中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
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规定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
了本基金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2025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
本基金的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每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a)金融资产的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工具包括股票投资等。
本基金通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在初始确认
时将金融资产分为不同类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除非本基金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此情形下,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
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
进行重分类。
本基金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基金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
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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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外,本基金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本基金现无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指本基金如何管理金融资产以产生现金流量。业务模式决
定本基金所管理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来源是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出售金融资产还是两者兼有。
本基金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关键管理人员决定的对金融资产进行管理的特定业务目标为基
础,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
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进行评估,以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在特定日期产生
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其中,本金是指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利息包括对货币时间价值、与特定时期未偿付本金金额
相关的信用风险、以及其他基本借贷风险、成本和利润的对价。此外,本基金对可能导致金
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的时间分布或金额发生变更的合同条款进行评估,以确定其是否满足上
述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要求。
(b)金融负债的分类
本基金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以摊余
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 (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 和指定为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本基金现无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a)金融工具的初始确认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本基金成为相关金融工具合同条款的一方时,于资产负债表内确
认。
在初始确认时,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均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
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b)后续计量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包括利
息和股利收入) 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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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
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
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产生
的利得或损失 (包括利息费用) 计入当期损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c)金融工具的终止确认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基金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
方;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
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本基金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
金融负债 (或其一部分) 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基金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 (或该部
分金融负债) 。
(d)金融工具的减值
本基金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不适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
损失,是指本基金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
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本基金需考虑的最长期限为面临信用风险的最长合同期限 (包
括考虑续约选择权)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
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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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 12 个月内 (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
续期少于 12 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 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
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本基金对满足下列情形的金融工具按照相当于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
其损失准备,对其他金融工具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该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或
-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基金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
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
面价值。
核销
如果本基金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
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基金确
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但是,被减记
的金融资产仍可能受到本基金催收到期款项相关执行活动的影响。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除特别声明外,本基金按下述原则计量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
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基金在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采用在
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
存在活跃市场且能够获取相同资产或负债报价的金融工具,在估值日有报价的,除会计
准则规定的情况外,将该报价不加调整地应用于该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估值日无报
价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采用最近交易日的报价确定公允
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报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对报价进行调
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金融工具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
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
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本
基金不考虑因其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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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煦智远国证香蜜湖金融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2025 年年度报告
对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
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
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
观察输入值。
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参考类似金融工
具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对估值进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
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
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
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
少。
损益平准金核算在基金份额发生变动时,申购、赎回、转入、转出及红利再投资等款项
中包含的未分配利润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
实现损益平准金指根据交易申请日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
净资产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根据交易申请日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
计未分配的未实现损益占净资产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
确认日进行确认和计量,并于会计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
利息收入
存款利息收入是按借出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在资金实际占用期间内按实际利率法逐日确认为利息收入。
投资收益
股票投资收益、债券投资收益和衍生工具收益按相关金融资产于处置日成交金额与其初
始计量金额的差额确认,处置时产生的交易费用计入投资收益。
股利收益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
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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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债券投资,在其持有期间,按票面金额和票面
利率计算的利息计入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核算基金持有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衍生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等
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不包括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
算方法逐日确认。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
(a)本基金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红方案见基金管
理人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届时不定期发布的相关分红公告,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
不进行收益分配;
(b)本基金场外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登记在登记结算系统基
金份额持有人开放式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
相应类别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登记在证券登记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深圳证券账户下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现金分红的方式,
具体权益分配程序等有关事项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
关规定;
(c)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
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d)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 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
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
权;
(e)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约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
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酌情调整以上基金收益分配原则,不需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f)若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包括基金经营活动产生的未实现损益以
及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平准金等,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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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实现部分;若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
分配利润,即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分后的余额。
(g)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红利发放日从净资产转出。
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入账。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估值日采用估值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
所产生的折算差额直接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
基础确定报告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进行分部报告的披露。
编制财务报表时,本基金需要运用估计和假设,这些估计和假设会对会计政策的应用及
资产、负债、收入和支出的金额产生影响。实际情况可能与这些估计不同。本基金对估计涉
及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的判断进行持续评估,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
间予以确认。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 (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
不活跃) 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 [2017] 13 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
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关于发布中基协 (AMAC) 基金
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提供的指数收益法、市盈率法、现金流量折现法等估值技术进行
估值。
对于在发行时明确一定期限限售期的股票,根据中基协发 [2017] 6 号《关于发布<证
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 (试行) >的通知》,在估值日按照流通受限股票计
算公式确定估值日流通受限股票的价值。
根据《关于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
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
收益品种 (估值处理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 ,采用第三方估值基准服务机构提供的价格数据
进行估值。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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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差错更正。
根据财税[2002]128 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4]
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5] 101 号《关于上市公司股
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4] 81 号文《关于沪港股票市
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6] 127 号文《关于深港股票市
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于 2008 年 9 月 18 日发布
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证券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调整工作的通知》、财税 [2008] 1
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6] 36 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
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 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
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 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
财税 [2016] 140 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 [2017] 2 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 [2017] 56
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 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
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中投信〔2021〕20 号《关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调
股票交易印花税率有关提示的通知》、财政部公告 2019 年第 93 号《关于继续执行沪港、深
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和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2 号《关于延续实施有关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
务总局 中国证监会公告 2023 年第 23 号《关于延续实施沪港、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
机制和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税[2023] 39 号《关于减半征
收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4 年第 8 号《关于延续实施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税[2025] 4 号《关
于国债等债券利息收入增值税政策的公告》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本基金适用的
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a)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管理人为增值税纳
税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取得的金融商品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
金融同业往来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同业存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以及一般存款利息
收入不征收增值税。自 2025 年 8 月 8 日起,对在该日期之后(含当日)新发行的国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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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的利息收入,恢复征收增值税,对该日期之前已发行的国债、地方政
府债券、金融债券(含在 2025 年 8 月 8 日之后续发行的部分)的利息收入,继续免征增值
税直至债券到期。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
的收入为销售额。
(b)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证券投资基金从中国内地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
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c)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股票的非上市公众公司
(“挂牌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
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
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
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
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的税率计
征个人所得税。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 H 股取得的股息红利,H 股
公司应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提出申请,由中国结算向 H
股公司提供内地个人投资者名册,H 股公司按照 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内地个人投资
者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的非 H 股取得的股息红利,由中国结算按照 20%
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对内地证券投资基金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
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照上述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和
通过基金互认买卖香港基金份额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执行至
(d)基金卖出股票按 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自 2023 年 8 月 28 日起,证券交易印花税实施减半征收。对于基金通过沪港通、深港通买卖、
继承、赠与联交所上市股票,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现行税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e)对基金运营过程中缴纳的增值税,分别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所在地适用的税率,
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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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本期末 2025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活期存款 2,411,147.32 983,061.64
等于:本金 2,410,327.67 981,280.57
加:应计利息 819.65 1,781.07
减:坏账准备 - -
定期存款 - -
等于:本金 - -
加:应计利息 - -
减:坏账准备 - -
其中:存款期限 1 个月以内 - -
存款期限 1-3 个月 - -
存款期限 3 个月以上 - -
其他存款 6,392,648.12 230,205.96
等于:本金 6,392,536.40 230,195.67
加:应计利息 111.72 10.29
减:坏账准备 - -
合计 8,803,795.44 1,213,267.60
注:本基金持有的其他存款均为存放在证券经纪商基金专用证券账户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202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成本 应计利息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80,553,507.18 - 88,561,315.91 8,007,808.73
贵金属投资-金
- - - -
交所黄金合约
交易所
- - - -
市场
债券 银行间
- - - -
市场
合计 -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基金 - - - -
其他 - - - -
合计 80,553,507.18 - 88,561,315.91 8,007,808.73
上年度末 202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成本 应计利息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127,469,846.14 - 130,236,347.09 2,766,500.95
贵金属投资-金
- - - -
交所黄金合约
交易所
- - - -
债券 市场
银行间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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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煦智远国证香蜜湖金融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2025 年年度报告
市场
合计 -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基金 - - - -
其他 - - - -
合计 127,469,846.14 - 130,236,347.09 2,766,500.95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未持有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未持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未持有从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未持有需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未持有债权投资。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未持有其他债权投资。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未持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未持有其他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5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 -
应付赎回费 2,147.80 782.45
应付证券出借违约金 - -
应付交易费用 - -
其中:交易所市场 - -
银行间市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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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利息 - -
预提费用 145,000.00 73,633.84
指数使用费 - 50,000.00
合计 147,147.80 124,416.29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煦智远金融科技指数(LOF)A
本期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66,640,311.65 66,640,311.65
本期申购 90,728,125.36 90,728,125.36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107,187,222.01 -107,187,222.01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调整 - -
本期末 50,181,215.00 50,181,215.00
合煦智远金融科技指数(LOF)C
本期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65,065,089.79 65,065,089.79
本期申购 202,420,380.74 202,420,380.74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239,152,733.06 -239,152,733.06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调整 - -
本期末 28,332,737.47 28,332,737.47
注:申购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赎回含转换出份额。
单位:人民币元
合煦智远金融科技指数(LOF)A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上年度末 -1,621,870.88 5,968,659.48 4,346,788.60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本期期初 -1,621,870.88 5,968,659.48 4,346,788.60
本期利润 5,949,586.98 2,194,721.23 8,144,308.21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变动数
其中:基金申购款 3,224,929.60 13,857,954.69 17,082,884.29
基金赎回款 -2,572,718.52 -15,483,608.38 -18,056,326.90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4,979,927.18 6,537,727.02 11,517,65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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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煦智远金融科技指数(LOF)C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上年度末 -2,924,260.54 5,548,249.34 2,623,988.80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本期期初 -2,924,260.54 5,548,249.34 2,623,988.80
本期利润 4,847,670.91 3,046,586.55 7,894,257.46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变动数
其中:基金申购款 -1,428,622.15 25,766,404.36 24,337,782.21
基金赎回款 1,481,757.75 -30,819,058.02 -29,337,300.27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1,976,545.97 3,542,182.23 5,518,728.20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4 年 1 月
项目
年 12 月 31 日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76,898.42 25,198.45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 -
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1,719.07 1,761.38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11,552.52 56,600.73
其他 148.57 635.96
合计 90,318.58 84,196.52
注:“其他”为“申购款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4 年 1 月
项目
卖出股票成交总额 118,236,544.91 81,524,288.84
减:卖出股票成本总额 108,287,724.71 80,680,470.83
减:交易费用 105,919.52 111,284.54
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9,842,900.68 732,533.47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没有发生债券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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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没有发生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没有发生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没有发生贵金属投资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没有发生衍生工具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4 年 1 月
项目
股票投资产生的股利收益 835,192.27 608,240.50
其中:证券出借权益补偿收入 - -
基金投资产生的股利收益 - -
合计 835,192.27 608,240.50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4 年 1 月
项目名称
年 12 月 31 日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股票投资 5,241,307.78 11,797,662.26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其他 - -
——权证投资 - -
减:应税金融商品公允价值
- -
变动产生的预估增值税
合计 5,241,307.78 11,797,662.26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4 年 1 月
项目
基金赎回费收入 1,148,489.23 1,714,26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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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煦智远国证香蜜湖金融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2025 年年度报告
合计 1,148,489.23 1,714,262.19
注: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按持有期间递减,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归入基金资产。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没有发生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4 年 1 月
项目
年 12 月 31 日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审计费用 25,000.00 13,524.62
信息披露费 120,000.00 60,109.22
证券出借违约金 - -
汇划费 3,621.96 3,965.84
证券账户开户费 - 400.00
指数使用费 43,889.24 200,000.00
其他 - -
上市初费及年费 - -
合计 192,511.20 277,999.68
注:自 2025 年 3 月 21 日起,本基金指数使用费调整为基金管理人承担。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并无须作披露的或有事项。
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本基金并无须作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合煦智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合煦智远基金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基金托管人、基金证券经纪商、基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证券”)
金销售机构
郑旭 基金管理人持股 20%以上的股东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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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关联方名称
占当期股票 占当期股票
成交金额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总额的比例
申万宏源证券 1,566,247.98 0.87% 28,213,243.40 11.71%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没有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债券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没有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债券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没有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权证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关联方名称 占当期佣金总量 期末应付佣金余 占期末应付佣金
当期佣金
的比例 额 总额的比例
申万宏源证券 305.73 0.87% -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关联方名称 占当期佣金总量 期末应付佣金余 占期末应付佣金
当期佣金
的比例 额 总额的比例
申万宏源证券 8,827.82 16.04% - -
注:1、上述佣金参考市场价格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与对方协商确定,以扣除由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的证管费和经手费的净额列示。
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自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券商不再为本基金提供除交易单
元以外服务。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4 年 1 月
项目
年 12 月 31 日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
理费
其中:应支付销售机构的客
户维护费
应支付基金管理人的 325,458.61 189,94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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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煦智远国证香蜜湖金融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2025 年年度报告
净管理费
注:1、支付基金管理人的管理人报酬年费率为 0.50%,逐日计提,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
为:日管理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50%÷当年天数。
金的保有量提取一定比例的客户维护费,用以向基金销售机构支付客户服务及销售活动中产
生的相关费用,客户维护费从基金管理费中列支。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4 年 1 月
项目
年 12 月 31 日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
管费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年费率为 0.10%,逐日计提,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托
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0%÷当年天数。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各关联方名称 合煦智远金融科技指 合煦智远金融科技指
合计
数(LOF)A 数(LOF)C
合煦智远基金公司 - 7,714.03 7,714.03
申万宏源证券 - 326.06 326.06
合计 - 8,040.09 8,040.09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各关联方名称 合煦智远金融科技指 合煦智远金融科技指
合计
数(LOF)A 数(LOF)C
合煦智远基金公司 - 7,846.10 7,846.10
申万宏源证券 - 654.12 654.12
合计 - 8,500.22 8,500.22
注: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支付基金销售机构的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
费年费率为 0.50%,逐日计提,按月支付给合煦智远基金公司,再由合煦智远基金公司计算
并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其计算公式为:日销售服务费=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
净值×0.50%÷当年天数。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未发生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
回购)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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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煦智远国证香蜜湖金融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2025 年年度报告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基金管理人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份额单位:份
合煦智远金融科技指数(LOF)A
本期末 2025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关联方名称 持有的基金份 持有的基金份
持有的基金份 持有的基金份
额占基金总份 额占基金总份
额 额
额的比例 额的比例
郑旭 - - 128,255.55 0.1925%
注: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费率标准与其他相同条件的投资者适用的
费率标准相一致。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关联方名称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申万宏源证券 - 0.42 2,663.14 448.71
注:本基金申万宏源证券户的存款由基金托管人申万宏源证券保管,按约定利率计息。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无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自 2025 年 3 月 21 日起,本基金指数使用费调整为基金管理人承担。除前
述事项外,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均无需作说明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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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从事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证券。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及货币
市场基金,属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的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在日常经营活动中面临的与这些
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本基金紧密跟踪标的指数,
追求跟踪偏离度及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董事会领导,以风险控制委员会为核心的,由督察长、风险
管理委员会、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和相关业务部门构成的风险管理架构体系。本基金的
基金管理人在董事会下设风险控制委员会,确定公司风险管理总体目标,制定公司风险管理
战略和风险应对策略等;在管理层层面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讨论和制定公司日常经营过程
中风险防范和控制措施;在业务操作层面风险管理职责主要由监察稽核部和风险管理部负责,
协调并与各部门合作完成运作风险管理以及进行投资风险分析与绩效评估,督察长负责组织
指导监察稽核与风险管理工作。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对于金融工具的风险管理方法主要是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的
方法去估测各种风险产生的可能损失。从定性分析的角度出发,判断风险损失的严重程度和
出现同类风险损失的频度。而从定量分析的角度出发,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结合基金资
产所运用金融工具特征通过特定的风险量化指标、模型,日常的量化报告,确定风险损失的
限度和相应置信程度,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并通过相应决策,将
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信用风险是指基金在交易过程中因交易对手未履行合约责任,或者基金所投资证券之发
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等情况,导致基金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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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交易前对交易对手的资信状况进行了充分的评估。本基金的货币
资金存放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托管账户以及申万宏源证券等大中型证券经纪商
的证券基金专用账户,因而与银行存款相关的信用风险不重大。本基金在交易所进行的交易
均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为交易对手完成证券交收和款项清算,违约风险可能性
很小;在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交易前均对交易对手进行信用评估并对证券交割方式进行限制
以控制相应的信用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信用风险管理流程,通过对投资品种信用等级评估来控制证
券发行人的信用风险,且通过分散化投资以分散信用风险。
本基金债券投资的信用评级情况按《中国人民银行信用评级管理指导意见》设定的标准
统计及汇总。
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未持有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2024 年 12 月 31 日:同)。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未持有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债券投资。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未持有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未持有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同业存单投资。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未持有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债券投资。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未持有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未持有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同业存单投资。
流动性风险是指基金在履行与金融负债有关的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基金的流
动性风险一方面来自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随时要求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另一方面来自于
投资品种所处的交易市场不活跃而带来的变现困难或因投资集中而无法在市场出现剧烈波
动的情况下以合理的价格变现。
针对兑付赎回资金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的申购赎回情况进
行严密监控并预测流动性需求,保持基金投资组合中的可用现金头寸与之相匹配。本基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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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中设计了巨额赎回条款,约定在非常情况下赎回申请的处理方式,控
制因开放申购赎回模式带来的流动性风险,有效保障基金持有人利益。
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所承担的全部金融负债的合约约定到期日均为一个月以
内且不计息,可赎回基金份额净值(净资产)无固定到期日且不计息,因此账面余额即为未
折现的合约到期现金流量。
无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运作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及《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组合资产的
流动性风险进行管理,通过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对本基金的组合持仓集中度指标、流通受限
制的投资品种比例以及组合在短时间内变现能力的综合指标等流动性指标进行持续的监测
和分析。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所持大部分证券在流动性良好的证券
交易所或者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除在“7.4.12 期末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中列示的
部分基金资产流通暂时受限制的情况外,其余均能及时变现。此外,本基金可通过卖出回购
金融资产方式借入短期资金应对流动性需求,其上限一般不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投资的公允
价值。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基金组合资产中 7 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进行
审慎评估与测算,确保每日确认的净赎回申请不得超过 7 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
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确认的净赎回申请未超过 7 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
值。
同时,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通过合理分散逆回购交易的到期日与交易对手的集中度;按
照穿透原则对交易对手的财务状况、偿付能力及杠杆水平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与严格的准
入管理,以及对不同的交易对手实施交易额度管理并进行动态调整等措施严格管理本基金从
事逆回购交易的流动性风险和交易对手风险。此外,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逆回购交易
质押品管理制度:根据质押品的资质确定质押率水平;持续监测质押品的风险状况与价值变
动以确保质押品按公允价值计算足额;并在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
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时,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
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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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煦智远国证香蜜湖金融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2025 年年度报告
市场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所处市场各类价格因素
的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受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利率敏感性金融工具均面临由于市场利率上升而导致公允价值下降的风险,其中浮动利率类
金融工具还面临每个付息期间结束根据市场利率重新定价时对于未来现金流影响的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定期对本基金面临的利率敏感性缺口进行监控,并通过调整投资组
合的久期等方法对上述利率风险进行管理。
本基金持有及承担的大部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不计息,因此本基金的收入及经营活动
的现金流量在很大程度上独立于市场利率变化。本基金持有的利率敏感性资产主要为货币资
金和结算备付金等。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2025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
货币资金 8,803,795.44 - - - 8,803,795.44
结算备付金 5.37 - - - 5.37
交易性金融 88,561,315.9 88,561,315.9
- - -
资产 1 1
应收申购款 - - - 439,855.35 439,855.35
资产总计 8,803,800.81 - -
负债
应付赎回款 - - - 2,041,610.36 2,041,610.36
应付管理人
- - - 41,587.55 41,587.55
报酬
应付托管费 - - - 8,317.52 8,317.52
应付销售服
- - - 15,973.97 15,973.97
务费
其他负债 - - - 147,147.80 147,147.80
负债总计 - - - 2,254,637.20 2,254,637.20
利率敏感度 86,746,534.0 95,550,334.8
缺口 6 7
上年度末
资产
货币资金 1,213,267.60 - - - 1,213,26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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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煦智远国证香蜜湖金融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2025 年年度报告
结算备付金 8,803,273.29 - - - 8,803,273.29
交易性金融 130,236,347. 130,236,347.
- - -
资产 09 09
应收申购款 - - - 910,904.27 910,904.27
资产总计 - -
负债
应付赎回款 - - - 2,252,643.36 2,252,643.36
应付管理人
- - - 64,939.77 64,939.77
报酬
应付托管费 - - - 12,987.95 12,987.95
应付销售服
- - - 32,626.04 32,626.04
务费
其他负债 - - - 124,416.29 124,416.29
负债总计 - - - 2,487,613.41 2,487,613.41
利率敏感度 10,016,540.8 128,659,637. 138,676,178.
- -
缺口 9 95 84
注:表中所示为本基金资产及负债的账面价值,并按照合约规定的利率重新定价日或到期日
孰早者予以分类。
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未持有交易性债券投资,因此当利率发生合理、可能的
变动时,对于本基金资产净值无重大影响(2024 年 12 月 31 日:同)。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本基金未持有不以记账本位币计价的资产,因此不存在相应的外汇风险。
无
无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除市场利率和外汇
汇率以外的市场价格因素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交易所上市或银行
间同业市场交易的股票和债券,所面临的其他价格风险来源于单个证券发行主体自身经营情
况或特殊事项的影响,也可能来源于证券市场整体波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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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煦智远国证香蜜湖金融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2025 年年度报告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构建和管理投资组合的过程中,通过对宏观经济情况及政策的分
析,结合证券市场运行情况,做出资产配置及组合构建的决定;通过对单个证券的定性分析
及定量分析,选择符合基金合同约定范围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定期结
合宏观及微观环境的变化,对投资策略、资产配置、投资组合进行修正,来主动应对可能发
生的市场价格风险。
本基金通过投资组合的分散化降低其他价格风险,严格按照基金合同对投资组合比例的
要求进行资产配置。此外,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所持有的证券价格实施监控,
定期运用多种定量方法对基金进行风险度量,包括 VaR(Value at Risk)指标等来测试本基
金面临的潜在价格风险,及时可靠地对风险进行跟踪和控制。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2025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占基金资产 占基金资产
项目
公允价值 净值比例 公允价值 净值比例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股票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基金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债券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贵金属投资
衍生金融资产-权
- - - -
证投资
其他 - - - -
合计 88,561,315.91 92.69 130,236,347.09 93.91
假设 除业绩比较基准之外的其他市场变量保持不变
对资产负债表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金额(单
位:人民币元)
相关风险变量的变动
本期末( 2025 年 12 上年度末( 2024 年 12
分析
月 31 日 ) 月 31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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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
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单位:人民币元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
本期末 2025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次
第一层次 88,561,315.91 130,236,347.09
第二层次 - -
第三层次 - -
合计 88,561,315.91 130,236,347.09
本基金以导致各层次之间转换的事项发生日为确认各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
的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
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
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
次还是第三层次。
无
无
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2024 年 12
月 31 日:同)。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
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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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 投资组合报告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序号 项目 金额
(%)
其中:股票 88,561,315.91 90.55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
- -
资产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16,187,085.20 16.94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
D - -
供应业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I 43,868,888.21 45.91
务业
J 金融业 26,997,465.06 2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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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507,877.44 1.58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88,561,315.91 92.69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的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
公允价值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净值比例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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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的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期初基金资产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净值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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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买入金额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期初基金资产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净值比例(%)
注:卖出金额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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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61,371,385.75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118,236,544.91
注:“买入股票成本”或“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
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本基金在进行股指期货投资时,将根据风险管理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通过对
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合约品种,力争利用股指
期货的杠杆作用,降低股票仓位频繁调整的交易成本和跟踪误差,达到有效跟踪标的指数的
目的。
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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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投资决策程序说明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不存在报告编制
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资决策程序说明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本基金管理人从制度和
流程上要求股票必须先入库再买入。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的股票。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数字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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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结构
持有人户数 户均持有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份额级别
(户) 基金份额 占总份额比 占总份额比
持有份额 持有份额
例 例
合煦智远金
融科技指数 8,080 6,210.55 91,720.69 0.18% 99.82%
(LOF)A
合煦智远金
融科技指数 4,625 6,126.00 - - 100.00%
(LOF)C
合计 12,705 6,179.77 91,720.69 0.12% 99.88%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注:持有人为场内持有人。
份额单位:份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合煦智远金融科技指
数(LOF)A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
合煦智远金融科技指
人员持有本基金 24,480.87 0.0864%
数(LOF)C
合计 26,513.93 0.0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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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从业人员投资、持有本基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
监会规定及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以及本基金经理未
持有本基金份额。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合煦智远金融
合煦智远金融科
项目 科技指数
技指数(LOF)A
(LOF)C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0 年 4 月 3 日)基金份额总额 521,433,389.32 10,404,498.96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66,640,311.65 65,065,089.79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90,728,125.36 202,420,380.74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107,187,222.01 239,152,733.06
本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
- -
列)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50,181,215.00 28,332,737.47
§11 重大事件揭示
本报告期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无重大人事变动。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的诉讼事项。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无涉及公募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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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煦智远国证香蜜湖金融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2025 年年度报告
本基金本报告期投资策略没有发生变化。
本报告期本基金的审计事务所无变化,目前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已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 2 年,本报告期应支付给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的报酬为人民币 25,000.00 元。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发生受到调查或处罚的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相关从业人员未发生受到调查或处罚的情况。
托管人受调查或处罚等情况 内容
受到调查或处罚等措施的主体 托管人
受到调查或处罚等措施的时间 2025 年 10 月 22 日
采取调查或处罚等措施的机构 上海证监局
受到调查或处罚等措施类型 行政监管措施
受到的具体措施类型 出具警示函
其他问题其他问题(非托管业务相关):公司
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存在以下行为:一是个别
私募资管产品发生可能影响投资者利益的重
受到调查或处罚等措施的原因
大事项时,未在事项发生之日起五日内向投
资者披露;二是未对个别私募资管产品按照
公司相关制度要求执行投后检查。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
办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三条第一
受到处罚的依据
款,《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
第三条第一款。
公司已成立申万宏源资管子公司,由申万宏
源资管独立开展资管业务。针对上述问题,
申万宏源资管已通过修订完善制度、健全内
托管人采取整改措施的情况
部管理机制、加强非标项目的尽职调查、投
后管理、信息披露等业务环节把控的方式落
实整改。
其他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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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煦智远国证香蜜湖金融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2025 年年度报告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分管公募基金托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调查或处罚。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交易
占当期股
券商名称 单元 占当期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票成交总 佣金
数量 总量的比例
额的比例
国投证券 4 93,981,636.69 52.33% 19,252.88 54.93% -
华林证券 3 49,291,783.44 27.44% 9,281.13 26.48% -
方正证券 3 31,646,536.30 17.62% 5,955.04 16.99% -
中金财富 3 3,121,726.25 1.74% 253.64 0.72% -
申万宏源 4 1,566,247.98 0.87% 305.73 0.87% -
注:1、本基金使用券商结算模式,本报告期内本基金选择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国投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金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作为证券经纪商,其中华林证券、方正证券为本报告期新增证券经纪商;证券经纪商申
万宏源证券是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本基金与国投证券、中金财富证券、华林证券、方正证
券不存在关联方关系。
证券经纪商的选择标准如下:
(一)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行为规范,合规风控能力较强,内控制度健全,在业内有良
好的声誉,并参考其最近一次分类监管评级结果;
(二)具有较强的全方位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包括但不限于:有较好的研究能力和行
业分析能力,能及时、全面地向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关于宏观、行业及市场走向、个股分析的
报告及丰富全面的信息服务;能根据公司所管理基金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能积
极为公司投资业务的开展,投资信息的交流以及其他方面业务的开展提供良好的服务和支持;
(三)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稳定、响应支持及时、能
满足公募基金采用券商结算模式进行证券交易和结算的需要;
(四)资金划付、交收、调整、差异处理及时,且基金交易、结算、对账等数据的提供
能满足券商结算模式下 T+0 估值的时效性要求。
(一)公司新发公募基金产品正式运作前及存续公募基金产品新增证券交易结算机构前,
由研究部需牵头按照上述标准进行证券交易结算机构的考察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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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煦智远国证香蜜湖金融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2025 年年度报告
拟选择新证券交易结算机构的,研究部需撰写《证券交易结算机构尽职调查报告》,拟
选择已合作证券交易结算机构的,需说明原因。公司证券交易结算机构评价小组审批确定该
产品证券交易结算机构。
(二)确定证券交易结算机构后,研究部牵头签署研究服务相关协议(如有),交易部
牵头签署《证券经纪服务协议》,信息技术部、运营部等部门牵头开展系统测试工作,测试
通过后方可进行正式交易。
年 6 月 28 日起,在国投证券交易的股票佣金利率为 0.026%;除在申万宏源证券交易的私募
债、可转债佣金利率是 0.02%,其余债券交易佣金利率均为 0.01%;自 2025 年 1 月 27 日起,
在中金财富证券交易的股票佣金利率为 0.015%(调整前为 0.025%),可转债佣金利率是 0.01%,
其余债券交易佣金利率未提供,债券回购交易佣金按不同标准及不同天数收取;自 2025 年
品种交易佣金利率未提供,交易佣金包含已由证券经纪商扣收的一级交易费用(包括经手费、
证管费、风险金),但不包括印花税、上海市场过户费、港股通交易相关费用等税费;自
在方正证券交易的股票佣金利率为 0.025%,
可转债佣金利率是 0.04%,其余债券交易佣金利率均为 0.01%,债券回购交易佣金按不同标
准及不同天数收取。
易佣金为 19,252.88 元,支付给中金财富证券的交易佣金为 253.64 元,支付给华林证券的
交易佣金为 9,281.13 元,支付给方正证券的交易佣金为 5,955.04 元。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法定披露
序号 公告事项 法定披露方式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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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旗下基金 2025 年中期报告提示性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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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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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LOF)2025 年第 2 季度报告、合煦智远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旗下所有基金 2025 年第 2 季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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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提示性公告
合煦智远国证香蜜湖金融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LOF)招募说明书(更新) (2025 年第 1 号)、
合煦智远国证香蜜湖金融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
中国证券报、基金管
金(LOF)(A 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合煦
智远国证香蜜湖金融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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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F)(C 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合煦智
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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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报、基金管
金(LOF)2025 年第 1 季度报告、合煦智远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旗下所有基金 2025 年第 1 季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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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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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证券交易及佣金支付情况(2024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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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煦智远国证香蜜湖金融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
中国证券报、基金管
金(LOF)2024 年年度报告、合煦智远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旗下基金 2024 年年度报告提示性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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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有限公司旗下所有基金 2024 年第 4 季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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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提示性公告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没有发生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报告期内未出现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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