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60 证券简称:锡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7
债券代码:148721 债券简称:24 锡 KY01
债券代码:148747 债券简称:24 锡 KY02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锡业股份”或“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6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该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公司 2025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966,179,528.75
元,提取的各项公积金、专项储备、分红及其他影响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分红 477,282,566.08 元以及可续期公司债券利息 63,672,222.20 元后,母公司报表
股本规模,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
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出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
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645,801,952 股,扣除 2026 年 3 月 2 日已注
销回购股份 370,000 股后的股本 1,645,431,95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红利 2.5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411,357,988.00 元(含税)。本
次拟现金分红金额占 2025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30.13%。其中包括:
(1)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180,997,514.72 元(含税,该利润分
配方案已于 2026 年 1 月 27 日实施完毕);(2)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派现
金红利 411,357,988.0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
东会审议批准)。
公司股份数量 370,000 股,成交金额为 7,005,300.00 元(不含交易费用),并于
(二)本次分配预案公告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股本发生
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
分配总额进行调整的原则分配。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本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592,355,502.72 477,282,566.08 427,908,507.52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1,367,931,201.57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1,497,546,576.32
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则》第 9.8.1 条第(九)
否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情形
备注:上述相关数据含公司于 2026 年已实施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派发的现金
红 利 180,997,514.72 元 和 本 次 拟 实 施 2025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派 发 的 现 金 红 利
公司 2023、2024、2025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 1,497,546,576.32 元,高于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说明
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
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
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 0.50 亿元、0.67 亿
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0.14%、0.17%,均低于 50%。
营模式、盈利水平及未来发展等因素,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项目建设和长远发
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并积极与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红利,提
升投资者回报水平,增强股东获得感。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具备合法性与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