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票

天岳先进: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洪辉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28 03:02:02

          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作为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岳先进”)
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忠实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就有关事项发表
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治理水平的提升。
  现将本人 2025 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独立董事的构成、个人履历和独立性说明
  (一)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的构成情况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
的规定。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独立董事为李洪辉先生、黎国鸿先生、刘华
女士三位。
  鉴于李相民先生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且公司拟在境外公开发行股票 H
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按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
上市规则》第 19A.18(1)条的规定选举一名通常居于香港的独立董事。2025 年
二届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同时,对相关专门委员会的组成人员进行了调整。
  公司在任独立董事为李洪辉先生、刘华女士、黎国鸿先生。
  (二)关于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李洪辉先生:男,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
生学历,经济学博士学位,会计学专业,高级经济师。1990 年 8 月至 1998 年 6
月,历任财政部工业交通财务司综合处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工业交通
司综合处主任科员、工业交通司综合信息处副处长;1998 年 6 月至 2000 年 3 月,
任财政部经济贸易司工业处副处长、工业一处副处长;2000 年 3 月至 2007 年 1
月,历任财政部经济建设司计划投资处副处长、处长、综合处处长、环境与资源
处处长;2007 年 1 月至 2014 年 8 月,任财政部投资评审中心副主任;2014 年 8
月至 2018 年 7 月,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
股票代码:1359)董事;2018 年 2 月至 2018 年 8 月,任财政部预算评审中心副
主任;2018 年 8 月 29 日至 2019 年 11 月,任中国海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中海外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 年 10 月至 2022 年 5 月,任深圳市梦网
控股发展有限公司顾问;2022 年 6 月至 2024 年 1 月,任北京中财宝信管理咨询
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3 年 6 月至 2025 年 12 月,任中润辉铭(海南)投资有
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兼财务总监;2023 年 10 月至今,任华大卓越(北京)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财务总监;2024 年 8 月至今,任吉林省北
药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25 年 3 月至今,任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 年 5 月至今,任临工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24
年 3 月至今,任天岳先进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本人在公司审计委员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任职,在审计
委员会任职主任委员(召集人)
             。
  (三)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未在公司担任除独
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附
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也未在公
司股东单位担任职务等,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具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可以在履职过程中保持客观独立
的专业判断,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大)会情
                                               况
 姓名
        报告期内         以通讯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应参加董         方式参              次未亲自参   (大)会的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事会次数         加次数               加会议     次数
 李洪辉       9    9     5     0    0      /       4
董事职责,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
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
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各项议
案均未提出异议。
  (二)出席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计委员会会议 5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 2 次。在审议及决策董事会的相关重大事项
时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本人认为,审计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
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讨论。本人认为公司相关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有效的沟通。就定期报告、公司财务
和内控等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发挥了本人的职能及监督作用。在年报审计工
作进行中,对公司货币资金、存货、应收帐款、三项费用及研发费用、营业收入
的变化等进行了重点关注,并提请会计师事务所予以重点揭示。
  (四)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进行积极、有效的沟通。督促强化内
部审计机构人员的配备,加强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督促指导
内部审计机构修订完善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制订工程结算和管理制度,开展上海
一期工程结决算审计,做好二期工程的追踪审计等。
  三、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他个人时间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进行深入交流并保持密
切联系,掌握公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管理运营状况、财务
状况、募投项目建设进展等重大事项,同时关注外部经济环境及行业市场变化对
公司的影响,提供专业合理的意见与建议,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本人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积极沟通,对本人关注的问题予
以充分落实和改进,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大力的支持。
  四、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范运作方面的重大风险事项,通过审查其决策、执行以及披露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对其合法、合规性进行独立判断,出具明确的意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议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
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正常经营往来,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
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遵
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定价依据市场价格公允、合理确定,不会对公
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公司及股东的各项
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违反股份减持、同业竞争等相关承诺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信息
披露情况进行重点审查与监督。经核查,公司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重大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持续健全内控体系,结合 A+H
股上市要求修订完善《公司章程》及多项治理制度,内控体系能够有效保障业务
运行与风险管控,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未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5 年度审计
机构,同时聘请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 H 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
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上述机构具备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资格与境外审计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素养与诚
信状况良好,审计工作坚持独立、客观、公允原则,切实履行审计职责。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财务负责人聘任或解聘事项。财务负责人游樱女士自
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监管
相关要求,结合公司经营发展与治理结构优化需要,完成了监事会取消、董事辞
任及补选等相关事项,所有事项均按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董事李相民先生、黄振东先生和王欢先生先后因个人原因分别申请辞去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相关董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8 日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董事及调整公司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及 2025 年 4 月 30 日披露
的《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为填补上述董事辞任后的职位空缺,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9 日召开 2025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李婉越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黎国鸿
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于 2025 年 7 月 2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选举王俊国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0
                        (公告编号:2025-013)及 2025
日披露的《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年 7 月 3 日披露的《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5-047)。
  鉴于新《公司法》实施及公司治理结构优化调整需要,公司取消监事会建制,
其原监督职责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行使。公司就该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
序,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重新制定《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5 日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
章程>及其附件暨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69)。
  鉴于公司治理结构调整,公司董事王俊国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职务,其辞任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为完善公司董事会治
理结构,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同意选举王俊国先生为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披露
的《关于非独立董事辞任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5)。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
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
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及考核激励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及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薪酬
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更好激励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相关决策
程序合法有效,有利于健全长效激励机制、绑定核心人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
划。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在公司经营、管理、风控、财务等方面的经验和专长,切实维护公司的整
体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诚信忠实、勤勉尽责。
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要求,继续加
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出
更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共同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切
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李洪辉

首页 股票 财经 基金 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