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票

华兰疫苗: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28 01:21:19

证券代码:301207      证券简称:华兰疫苗        公告编号:2026-017
              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
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
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资〔2025〕101 号),规定“关于以公积金弥补亏损问题”、
“关于以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问题”、“关于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职工奖励及福
利基金余额处理问题”的相关内容。该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的通知》(财会〔2025〕32 号)(以下简称“19 号解释”),规定对“关于非同一控
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
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的解释内容自 2026 年 1 月 1 日
起施行。
  公司根据上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合理变更。
  (二)变更内容
  本次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
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
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
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
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公司
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
会审议批准。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首页 股票 财经 基金 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