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53 证券简称:卫宁健康 公告编号:2026-032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股东会的通知》,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 年 3 月 27 日(星期五)14:30;会
议地点为:上海市静安区寿阳路 99 弄 9 号卫宁健康大厦 16 楼会议室;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 年 3 月 27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3 月 27 日 9:15-9:25,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3 月 27 日 9:15-15:00。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846 人,代表
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583,896,43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457,424,97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0.78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83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126,471,46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5.7454%。参加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
表(包括代理人)83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48,722,76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134%。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宁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卫
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及公司聘任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委托代理人)对会议议案
进行了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卫宁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持有“卫宁转债”的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
权股份总数的 2.4368%;弃权 570,120 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87%。本议案经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36,283,461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7297%;反对 11,699,35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0961%;弃
权 570,1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三、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委派了邵彬律师、李文婷律师出席并见证
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