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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宁物流: 关于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26 21:25:27

证券代码:300013   证券简称:新宁物流     公告编号:2026-012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6 日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
员。在本次临时股东会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后,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成员,
聘任了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生;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4 名,独立董事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
                  -1-
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独立董事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
一,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南霖先生、王国文先生已取得
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田妍妍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但已经承诺
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培训证明。上述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公司 2026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南霖先生(独立董事)
  成员:王国文先生(独立董事)
               、牛向飞先生。
  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任期从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审计委员会成员全部由不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在委员会成员中占有二分之一以上比例,召集人南
霖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主任委员(召集人):刘瑞军先生
  成员:牛向飞先生、王国文先生(独立董事)
                     。
                 -2-
  主任委员(召集人):田妍妍女士(独立董事)
  成员:南霖先生(独立董事)
              、牛向飞先生。
  主任委员(召集人):王国文先生(独立董事)
  成员:南霖先生(独立董事)
              、刘瑞军先生。
  上述董事的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1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
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08)
                                  。
  二、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董事会秘书张克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
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
业知识,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四、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证券事务代表:孙颖菲女士。
  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
                   -3-
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责所必需的工
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其任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简历详见本公告附
件。
  五、公司部分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张子学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
立董事职务,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子学
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张子学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认真履职、勤勉尽责,公司对张
子学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六、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       张克(董事会秘书)                   孙颖菲(证券事务代表)
联系电话          0371-80963713                 0512-57120911
 传真           0371-80963633                 0512-57999356
电子邮箱       xnwl@xinning.com.cn           xnwl@xinning.com.cn
       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第十九             江苏省昆山市张浦镇阳光西路
办公地址   大街西、永祥路南科技创新园 2 号楼 A                    760 号
                 座 10 层
  特此公告。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4-
附件: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李超杰先生:1983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
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职于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市尧山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河南尧山财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广州亿程交
通信息有限公司、深圳市亿程物联科技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安徽皖新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江苏普飞科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李超杰先生直接持有 124,800 股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
在关联关系。
  张克先生:1984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
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河南有线电视网络集团计划财务部总监、大河纸
业有限公司财务主任、大河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总会计师,现任公司副总经
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截至目前,张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100,000 股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
联关系。
  张龙先生:1980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
学历,南京大学国际 EMBA,中级物流师。历任深圳富士康科技集团物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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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河南思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供应链总监、传化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河南大区投资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张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以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志娟女士:1987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
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郑州轨道交通信息技术研究
院人力资源部部长、院长助理,河南颐城控股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主任、
副主任(主持工作),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副总监、
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王志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金雪芬女士:1978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
共党员,本科学历。历任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仓储部经理、北
京新宁捷通仓储有限公司总经理、重庆新宁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昆山新
宁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苏州新宁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苏州新宁公共保
税仓储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安全管理中心总监、运营管理中心总监、总
经理助理、业务发展中心总监、公司监事,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金雪芬女士直接持有公司 100,000 股股份,与公司其他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
在关联关系。
                 -6-
  截至目前,以上所有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没有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其他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
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
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
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孙颖菲女士:198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
员,硕士研究生学历。2012 年参加工作,曾就职于公司市场营销部,2015
年 4 月起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工作,2022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
表。
  截至目前,孙颖菲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惩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证券事务代表任职条件。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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