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88158 股票简称:优刻得-W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UCloud Technology Co., Ltd.
(上海市杨浦区隆昌路 619 号 10#B 号楼 201 室)
二〇二六年三月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公司声明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的法律责任。
要求编制。
行负责;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相悖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其他专业顾问。
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注册。本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
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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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预案“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方案尚需获得公司股东会审
议批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
托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
他境内法人投资者、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
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
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在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对象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的注册批复后,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的授
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
等原则确定。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
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按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格计算得出,同时本次发行 A 股股票数量不超过 45,000,000 股(含本数)且不
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
做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根据实际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
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回购、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限制性股票登记等股本变动事项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上限
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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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股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
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
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
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市
场询价的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与本次发行
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或要求的,从其规定或要求。本次发行完成后至限
售期届满之日止,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优刻得乌兰察布智算中心及智算集群
建设运营项目
合计 181,663.12 150,000.00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经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可以对上述项目
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
募投项目实际情况,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
规定程序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
于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行解决。
变化,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会导致公司股票不符
合上市条件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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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由新老股东按本次发行完成后各自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公司
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最近三年现金分红金额及比例、未分配利
润使用安排、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情况,详见本预案“第四节 公
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
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
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
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
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分析了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
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
做出了承诺,相关情况详见本预案“第五节 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
措施”。
公司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代表公司对 2026 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
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
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相关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若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予
以注册的决定,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之日。
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其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 1,839,924,990.62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其使用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累
募投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计投入金额
多媒体云平台项目 22,359.54 22,63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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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累
募投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计投入金额
网络环境下应用数据安全流通
平台项目
新一代人工智能服务平台项目 59,125.02 62,116.05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优刻
得数据中心项目(一期和二期)
合计 183,992.50 186,913.74
月 31 日,其使用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累
募投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计投入金额
优刻得青浦数据中心项目(一
期)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合计 69,128.63 56,263.35
截至本预案披露日,“多媒体云平台项目”募集资金部分已投入完毕,该项
目已完成结项。“网络环境下应用数据安全流通平台项目”已变更至“新一代人
工智能服务平台项目”。此外,“新一代人工智能服务平台项目”及“内蒙古乌
兰察布市集宁区优刻得数据中心项目(一期和二期)”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满足结项条件,正在推进结项程序。公司其余募投项目正按计划有序实施,后续
将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逐步有序投入。
影响的讨论与分析”之“六、本次发行相关风险的讨论和分析”,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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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 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业务结
三、 本次发行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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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
五、 公司负债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包括
一、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41
四、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
六、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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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 义
本预案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普通术语
简称 指 含义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本次向 本次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行
指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本 为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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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案/本预案 指
预案
优刻得/公司/发行人 指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指 季昕华、莫显峰、华琨
股东会 指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董事会 指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募集资金 指 本次发行所募集的资金
定价基准日 指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指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指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二、专业术语
简称 指 含义
一种通过互联网以服务的方式提供动态可伸缩的虚拟化的资
源的计算模式。狭义云计算指 IT 基础设施的交付和使用模式,
云计算 指 指通过网络以按需、易扩展的方式获得所需资源;广义云计
算指服务的交付和使用模式,指通过网络以按需、易扩展的
方式获得所需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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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计算服务商作为第三方服务商通过公共互联网提供的一类
计算服务,面向希望使用或购买的任何人,公有云产品可以
公有云 指 按需出售,且支持客户根据自身业务所需要的 CPU、GPU、
存储以及带宽的使用量进行界面化、灵活化选择,并支付相
关费用
Infrastructure as a Service,即基础设施即服务,向客户提供计
算、存储、网络以及其他基础 IT 资源,客户可以在其上运行
IaaS 指 任意软件,包括操作系统和应用程序。用户不管理或者控制
底层的云基础架构,但是可以控制操作系统、存储、发布应
用程序,以及可能有限度地控制选择的网络组件
Internet Data Center,即互联网数据中心,指利用相应的机房
设施,以外包出租的方式为用户的服务器等互联网或其他网
IDC 指 络相关设备提供放置、代理维护、系统配置及管理服务,以
及提供数据库系统或服务器等设备的出租及其存储空间的出
租、通信线路和出口带宽的代理租用和其他应用服务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Data Center,即智算中心,是基于最新人
工智能理论,采用领先的人工智能计算架构,提供人工智能
应用所需算力服务、数据服务和算法服务的公共算力新型基
AIDC 指
础设施,通过算力的生产、聚合、调度和释放,高效支撑数
据开放共享、智能生态建设、产业创新聚集,有力促进 AI 产
业化、产业 AI 化及政府治理智能化
Power Usage Effectiveness,电能利用效率,是衡量算力中心
PUE 指 能效的核心指标,计算公式为:算力中心总耗电量÷IT 设备耗
电量
一款开源 AI 智能体框架,也被用户称为“AI 龙虾”。通过整合
大语言模型与多渠道通信能力,可作为具备持久记忆、主动
OpenClaw 指 执行能力的定制化 AI 助手。用户给予系统权限后,它能通过
聊天软件(如飞书、微信等)接收指令,自动完成文件处理、
日程管理、邮件发送等任务
机柜一般是以冷轧钢板或合金制作的用来存放计算机和相关
控制设备的物件,系统性地解决了计算机应用中的高密度散
机柜 指 热、大量线缆附设和管理、大容量配电及不同厂商机架式设
备全面兼容的难题,从而使算力中心能够在高稳定性的环境
下运行
上架机柜功率除以投产机柜额定功率。上架机柜为客户 IT 设
备已经在机柜内部署,开始使用电力和网络资源;投产机柜
上架率 指
为已达到客户可使用条件的机柜,包括客户使用已上架计费
机柜和未上架机柜等
Graphics Processing Unit,图形处理单元,是专门用于加速图
GPU 指 形渲染和计算的硬件设备,广泛应用于游戏、人工智能和科
学计算等领域
对海量、高增长率和多样化的信息数据进行处理的能力和服
大数据 指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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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开发用于模拟、延伸和扩展人的智能的理论、方法、
人工智能、AI 指
技术及应用系统的一门新的技术科学
有能力主动思考和行动的智能体,能够以类似人类的方式工
AI Agent 指 作,通过大模型来“理解”用户需求,主动“规划”以达成目标,
使用各种“工具”来完成任务,并最终“行动”执行这些任务
即令牌/词元,是自然语言处理中的最小文本处理单元,指字
Token 指
符或字符序列,是大型语言模型的输入输出基本单位
表示计算机计算或数据处理速度的重要指标,以每秒可以执
行的基本运算次数来度量,例如双精度浮点计算能力
算力 指 (FLOPS)、单精度浮点计算能力、半精度浮点计算能力、
整型数据处理能力(OPS)等。在执行同一程序时,计算能力
较强的芯片比计算能力较弱的同类型芯片耗费的时间短
International Data Corporation(国际数据公司),系一家成立
IDC Research 指
于 1964 年总部位于美国马萨诸塞州的全球性行业研究机构
本预案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如存在尾数上的差异,均为四舍五入
原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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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一、公司基本情况
项目 内容
公司名称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UCloud Technology Co.,Ltd
注册地址 上海市杨浦区隆昌路 619 号 10#B 号楼 201 室
法定代表人 季昕华
注册资本 456,305,081 元
成立日期 2012 年 3 月 16 日
上市日期 2020 年 1 月 20 日
A 股股票简称 优刻得
A 股股票代码 688158.SH
A 股股票上市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
董事会秘书 王昕宇
邮政编码 200090
电话号码 021-55509888-8188
传真号码 021-55509888
电子信箱 ir@ucloud.com
网站 https://www.ucloud.cn/
从事网络科技、计算机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的销售,计算机系统
集成,电信业务(详见许可证),云平台服务,云软件服务,云基础
经营范围
设施服务,大数据服务,新兴软件及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
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背景和目的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背景
升级
人工智能的发展离不开底层算力的支撑,算力已成为国家间长远发展的核心
竞争力与新质生产力的重要标志,云计算作为国家重点培育的数字经济核心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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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衔接算力供给与智算应用的关键载体,更是政策明确支持发展的重点领域。近
年来,国家将人工智能与算力基础设施提升至战略高度,密集出台多项产业鼓励
政策,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
提出加强高性能高质量智算资源供给,推进算力资源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同时
积极发展公有云服务,推动云技术与人工智能深度融合,强化“模芯云用”协同
创新,为 AI 产业及云计算产业发展筑牢底座。
在这一宏观背景下,云计算的内涵与外延正在发生显著演变,已由支撑办公
和商业数字化的信息工具进化为驱动人工智能产业链发展的重要引擎。根据中国
信通院《云计算白皮书(2025 年)》,2024 年我国云计算市场规模已达 8,288
亿元,同比增长 34.4%,保持强劲增长态势。其中智能算力作为支撑大模型训练
与复杂场景推理的关键基石,正迎来需求的高速成长期。根据 IDC Research 的
预测数据,2023 年至 2028 年中国智能算力规模和通用算力规模的五年复合增长
率将分别达到 46.2%和 18.8%,算力需求均持续增长,其中智能算力已成为国家
新型算力基础设施建设的核心要素。
随着基础大模型能力的日益成熟,下游人工智能应用正进入高速成长期,驱
动全球人工智能行业的商业化落地由“对话式生成”向“自主执行的 AI Agent”加速
演进。近期,以 OpenClaw 为代表的开源智能体项目在开源平台取得了广泛的关
注,标志着 AI 技术正逐步向具备独立规划、工具调用及长效记忆能力的“数字劳
动力”方向转型。
上述业务范式的转变,不仅拓宽了 AI 的应用边界,更进一步催生了对智能
算力的快速增长需求。根据 IDC Research 的预测数据,全球活跃 AI Agent 数量
将由 2025 年的千万级增至 2030 年的逾 22 亿,其高频自主运行与人机交互机制
将推升底层大模型的 Token 消耗量。这种新兴需求的涌现及算力消耗的结构性提
升,正深刻重塑云计算产业价值链,而云端大模型推理、Agent 运行沙盒、垂直
行业流程自动化、底层向量数据库等新兴应用场景,也将为具备全栈算力调度能
力、大规模 GPU 集群协同管理经验的云服务商,带来显著的市场增量与广阔的
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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迫
随着各类 AI 应用从研发测试走向千行百业的商业化落地,大模型需每日处
理海量并发的高频交互请求,推动产业对算力的需求重心逐渐从“集中式的一次
性大模型训练”向“分布式的海量日常推理”倾斜。与训练场景相比,推理集群
对性价比、高并发吞吐及单机柜超高算力密度提出更高要求,目前市场上针对高
频调用场景的优质推理智算资源已出现明显的供给短缺。
然而,基于通算需求的数据中心物理基础设施与现阶段的智算需求存在结构
性错配。受限于早期设计标准,基于通算需求的数据中心单机柜功率通常在 8kW
以下,其散热与电力系统配置,难以承载 AI 大模型运行所需的高性能 GPU 集群。
特别是在长三角、京津冀等核心经济圈,AI 应用商业化落地进程较快、算力需
求集中,具备高功率配电、先进液冷散热能力的高标准智算中心(AIDC)持续
处于供不应求的“紧平衡”状态。
作为国内领先的中立第三方云服务商,公司需紧跟 AI 技术迭代路线与下游
应用爆发趋势,前瞻性投资和布局具备大规模 GPU 集群承载能力、可满足高热
密度及高功率密度需求的智能化算力资源,精准匹配各类客户对高性能算力的迫
切需求,把握行业发展机遇,夯实公司核心竞争力。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目的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中立、全栈式第三方云计算服务商,依托云计算为根基,
致力于为客户打造一个安全、可信赖、差异化的 AI 智算服务平台,是通过可信
云服务认证的首批企业之一。自成立以来,公司恪守中立的原则,自主研发并提
供计算、网络、存储等 IaaS 服务和数据库、缓存、容器等 PaaS 应用,以及人
工智能等产品。
在近年来人工智能产业化与全球数字化转型的背景下,叠加生成式 AI 快速
普及带来的算力需求爆发,大模型训练与推理需求快速增长,算力已成为数字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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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发展的核心生产要素和关键驱动力。在此基础上,自动驾驶、工业互联网、远
程医疗等场景加速落地,进一步催生了对低时延、高可靠算力的迫切需求。
面对高性能算力供不应求的行业挑战,为更好满足客户对高效、稳定、可扩
展的智能算力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向智算中心及高性能算力
平台建设项目。本项目将充分依托公司在乌兰察布现有的基础设施与区位地理优
势,通过建设高密度、多功率适配的 AIDC,并配套部分高性能 AI 服务器等核
心设备,进一步深化公司智能算力服务能力布局,深度契合 AI 时代持续增长的
模型训练与推理需求,在满足快速增长的市场需求同时,实现产能升级与业务布
局的纵深拓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
“深入推进东数西算工程,构建多层次算力设施体系和全国一体化算力网”、
“强
化算力算法数据高效供给。统筹推进算力设施建设、模型算法发展和高质量数据
资源供给,筑牢数智化发展底座”。公司全面响应 “十五五”规划战略导向,
本次发行将有效提升“东数西算”枢纽城市乌兰察布的算力资源供给能力,深度
赋能各类 AI 应用场景,是公司贯彻落实国家战略的关键举措。同时,本次发行
将进一步夯实公司技术壁垒,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在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的同时,
以底层算力突破赋能全行业 AI 应用,为培育和壮大新质生产力筑牢坚实的算力
底座。
近年来公司积极推进高质量发展战略,在 AIGC 等领域的持续投入使得智算
产品收入保持良好的增长势头。截至目前,公司两大自建数据中心的前期投入基
本已进入稳定回报期。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进一步增强公司资
金实力,优化资本结构,降低经营风险,提升财务稳健性与偿债能力,为公司战
略实施、业务拓展及市场地位巩固提供坚实支撑。
同时,当前人工智能产业正从模型训练探索阶段,迈向智能体规模化应用的
产业落地期。充裕的资金储备将助力公司把握技术拐点带来的发展机遇,在智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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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快速增长的窗口期,持续强化底层资源承载能力、技术研发迭代实力与财务
抗风险能力,为长期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
三、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
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
象,包括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
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自然人或其他合
格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
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在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对象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的注册批复后,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的授
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
等原则确定。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
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尚未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
对象与公司的关系。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
书中予以披露。
四、发行股份的价格及定价原则、发行数量、限售期
发行股票的种类及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为人民币 1.00 元。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方式进行,公司将在
中国证监会作出的同意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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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
象,包括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
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自然人或其他合
格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
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在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对象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注册批复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协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若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
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 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股利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
增股本数量,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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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市场询价的情况,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会授
权范围内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拟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
算得出,同时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45,000,000 股(含本数)且不超过本次发
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本次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做出予
以注册决定后,根据实际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的授权
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回购、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限制性股票登记等股本变动事项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
上限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或要求的,从其规定或要求。本次发行完成后至限售期
届满之日止,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的新老股
东按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00 万元(含本
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投向以下项目: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优刻得乌兰察布智算中心及智算集群
建设运营项目
合计 181,663.12 150,000.00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经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可以对上述项目
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
募投项目实际情况,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
规定程序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
于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行解决。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限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之日起 12 个月。若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
决定,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之日。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面向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的
投资者。截至本预案公告日,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具体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是
否存在因关联方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发行对
象与公司的关系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披露。
六、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季昕华、莫显峰、华琨已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系公司共同控股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前,季昕华直接持有公司 11.14%股份,均为特别表决权股
份,季昕华持有公司表决权比例为 38.53%;莫显峰直接持有公司 2.57%股份,
对应公司表决权比例为 1.78%;华琨直接持有公司 2.57%股份,对应公司表决权
比例为 1.78%,季昕华、莫显峰、华琨三人合计直接持有公司 16.27%股份,持
有公司表决权比例为 42.08%。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 456,305,081 股,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数量上限 45,000,000 股测算,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将由发行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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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比例将变更为 14.81%,持有公司表决权比例为 39.39%。季昕华、莫显峰、华
琨仍为公司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七、本次发行方案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尚待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
施。
在完成上述审批手续之后,公司将向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登记和上市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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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00 万元
(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投向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优刻得乌兰察布智算中心及智算集群
建设运营项目
合计 181,663.12 150,000.00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经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可以对上述项目
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
募投项目实际情况,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
规定程序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
于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行解决。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
更好满足下游客户的迫切需求
作为国内领先的中立第三方云计算服务商,公司已在内蒙古乌兰察布和上海
青浦自建两大智算中心,是支撑业务快速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亦是公司核心竞
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托这两大自建智算中心,公司一方面可以有效降低对第
三方 IDC 服务商的资源依赖,为自身云计算业务发展提供可靠、有力的资源保
障;另一方面,针对市场对高性能算力日益增长的多元化需求,可以为用户提供
定制化的、反应速度更快的云计算产品,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服务能力与核心竞争
力。
本项目拟以公司乌兰察布已建成的数据中心为基础,建设高密度、多功率适
配的 AIDC,并配套部分高性能 AI 服务器等核心设备,为客户提供高功率机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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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算力、通用算力等一揽子 AI 基础设施及算力产品等综合解决方案,在算力
需求日益增长的行业背景下,更好满足下游客户的迫切需求。
本次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夯实公司作为领先的中立第三方云计算服务商的
市场地位,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
训练算力供给
随着各类 AI 应用从研发测试走向千行百业的商业化落地,大模型需每日处
理海量并发的高频交互请求,导致产业对算力的需求重心正逐渐从“集中式的一
次性大模型训练”向“分布式的海量日常推理”倾斜。同时,高性能训练算力作
为大模型不断迭代优化的基础,其市场需求亦保持稳步增长态势,形成“推理算
力快速增长、训练算力稳步提升”的双重需求格局。
《中国人工智能计算力发展评估报告》显示,2024 年中国智能算力规模达
智能算力市场规模为 190 亿美元,同比增长 86.9%;
两项核心指标的高速增长,充分印证了国内智能算力市场的旺盛需求与广阔发展
空间。
基于此背景,公司积极顺应 AI 应用快速发展新格局,立足自身核心优势,
依托自建 AIDC 带来的更高效的硬件架构与平台能力,通过配套部分高性能 AI
服务器等核心设备,强化布局推理算力服务,同时兼顾优质训练算力供给,持续
深耕 AI 算力服务领域,不断增强公司的核心优势。
公司业务集群效应
乌兰察布作为“东数西算”国家级算力枢纽城市,具有丰富的绿电资源与突
出的电力成本优势,能够提供更为丰富且低成本的智能算力支持,目前已形成了
规模化集群,并获得了下游客户的广泛认可。当前,随着 AI 应用商业化落地持
续提速,该区域内算力需求呈持续攀升态势,高功率机柜等核心 AI 基础设施供
应也较为紧张。
公司基于前瞻性布局,目前乌兰察布已建成的数据中心(一期和二期)已投
入运营,利用率较高且实现了良好的收益,为下游客户提供了有力的 AI 基础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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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及算力产品等综合解决方案支撑。
有鉴于此,公司拟进一步在乌兰察布推进 AI 基础设施建设。此举既是积极
响应国家战略及相关产业政策的重要举措,也能有效满足下游客户不断增长的需
求;同时,可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当地的业务集群效应,扩大项目的规模优势,实
现企业与区域产业升级的协同共赢,进而增强公司的长远发展韧性与核心竞争力。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
自 2020 年开始,我国针对新型数据中心与算力中心出台多项规划通知与指
导意见,提出新型数据中心基础设施建设是重点布局,以算力平台、智能算力中
心为代表的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受到了极大的关注。
指出“推进云网协同和算网融合发展。加快构建算力、算法、数据、应用资源协
同的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推动智能计算中心有序发展,打造智能算力、
通用算法和开发平台一体化的新型智能基础设施,面向政务服务、智慧城市、智
能制造、自动驾驶、语言智能等重点新兴领域,提供体系化的人工智能服务。”
同年 8 月,科技部、教育部等六部委先后发布《关于加快场景创新以人工智能高
水平应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鼓励算力平台、共性技术平
台、行业训练数据集、仿真训练平台等人工智能基础设施资源开放共享,为人工
智能企业开展场景创新提供算力、算法资源。鼓励地方通过共享开放、服务购买、
创新券等方式,降低人工智能企业基础设施使用成本,提升人工智能场景创新的
算力支撑。”
挖掘人工智能应用场景,积极开展人工智能高质量数据集建设。加快推动物联网、
工业互联网优化升级,深入实施“东数西算”工程,逐步实现各地区算力需求与国
家枢纽节点算力资源高效供需匹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
“深入推进东数西算工程,构建多层次算力设施体系和全国一体化算力网”、
“强
化算力算法数据高效供给。统筹推进算力设施建设、模型算法发展和高质量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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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供给,筑牢数智化发展底座”。
本次募投项目“优刻得乌兰察布智算中心及智算集群建设运营项目”拟通过
建设高密度、多功率适配的 AIDC,并配套部分高性能 AI 服务器等核心设备,
可以为客户提供高功率机柜、智能算力、通用算力等一揽子 AI 基础设施及算力
产品等综合解决方案,符合国家政策要求、适应国家发展战略需求。
公司作为科创板上市的云计算企业,建立了规范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涵盖
项目建设管理、技术研发管理、数据安全管理、运维运营管理等各个环节,形成
了权责清晰、流程规范、管控严格的管理架构。
公司深耕云计算领域十余年,在技术研发与业务运营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
公司自主研发“孔明”智算平台、UPFS 文件存储平台等核心产品,构建了覆盖
智能算力供应、异构算力调度等全链条的服务体系,在算力调度、存储管理等关
键领域具有良好的技术储备。同时,公司乌兰察布数据中心(一期和二期)已投
入运营,一方面为公司积累了成熟的项目建设与运维经验,另一方面前述项目目
前已实现较高的机柜利用率和良好的收益,推动公司现有 AI 基础设施业务实现
盈利水平与发展质量的稳步提升。基于下游客户持续增长的算力需求,公司拟进
一步在乌兰察布推进 AI 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深入业务布局、提升服务能力。
综上,公司具备成熟的技术基础和完善的管理和运营体系,可为本次募投项
目顺利实施提供有利的支持。
乌兰察布地处京津冀、环渤海、呼包银榆三大经济圈结合处,是连接东北、
华北、西北的重要交通要道,作为“东数西算”工程京津冀枢纽节点的核心承载
区域,具备便捷的网络连接优势,可快速承接北京等地区的算力外溢需求,为项
目算力服务的高效传输提供了保障。同时,乌兰察布位于北纬 42 度附近,是国
际公认的大数据产业发展“黄金纬度”,年均气温 4.3℃左右,天然冷却优势突
出,同等技术条件下可有效节约能耗,降低数据中心 PUE 值,进而减少项目运
营过程中的电力消耗成本。
此外,乌兰察布风光资源富集,绿电资源充足,全国首个数据中心绿电直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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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已并网投运,可满足项目绿色低碳运营需求,契合国家绿电
发展及“双碳”相关政策导向。从选址条件来看,当地地基承载力强,且处于地
震少发地带,是建设大型、超大型 AI 基础设施的理想选址;同时,当地高标准
规划了数个大数据产业片区,水电路网等基础设施及周边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完善,
形成了良好的产业集聚效应,既能能够为项目建设提供完善的配套支撑,也能进
一步降低项目建设与运营成本,为本次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地理与资
源基础。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本次项目拟在乌兰察布察哈尔高新技术开发区现有土地进行建设,建筑内容
主要包括 D、E 两栋 AIDC 并购置配套高性能 AI 服务器等设备。项目建设完成
后主要提供高功率机柜、智能算力、通用算力等一揽子 AI 基础设施及算力产品
等综合解决方案,服务于下游广泛的 AI 行业客户。
本项目投资总金额 181,663.12 万元,主要包括智算中心及智算集群建设所需
的建筑工程、机电工程、高性能 AI 服务器及配套硬件设备等支出。其中,拟以
募集资金投入 150,000.00 万元。
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优刻得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较为广阔的市场发展前景和较高的经济
效益,本项目完成后将有利于满足市场的需求,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增
强公司竞争力。
本次募投项目已取得由内蒙古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
项目备案告知书(项目编号 2019-150902-64-03-004748),已取得由内蒙古乌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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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布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环评批复文件(乌环表[2020]3 号),已取得由内蒙古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内发改环资字[2020]434 号),
已取得相关土地证书(蒙(2019)集宁区不动产权第 0008248 号、蒙(2019)集
宁区不动产权第 0008249 号)。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的优刻得乌兰察布智算中心及
智算集群建设运营项目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
经济效益。项目将为公司实现主业升级打开良好局面,有助于公司抢占优势市场
先机,巩固公司的行业地位,提升市场占有率,提高公司的盈利水平,为公司实
现中长期战略发展目标奠定基础。
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资产总额将有所增加,资本结构将得到进一
步优化,财务风险进一步降低。募投项目的实施也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促进长期稳定发展。
在募集资金到位后,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和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过
程和时间,因此短期内公司净利润可能无法与股本和净资产保持同步增长,从而
导致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相对本次发行前有所下降。但是随着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逐步达产,运营规模和经济效益将明显增长,公司的盈利能力
将稳步提高。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
本次募集资金主要投向科技创新领域的主营业务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中立、全栈式第三方云计算服务商,主要从事以自主研发
并提供计算、网络、存储等 IaaS 服务和数据库、缓存、容器等 PaaS 应用,以及
人工智能等产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
定(2024 年 4 月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第五条规定的“(一)新一代信息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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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领域,主要包括半导体和集成电路、电子信息、下一代信息网络、人工智能、
大数据、云计算、软件、互联网、物联网和智能硬件等”。
伴随人工智能产业的爆发式增长,大模型及各类 AI 应用对底层算力架构提
出了更高要求。作为中立的云服务厂商,公司通过构建新一代智算集群,进一步
优化云平台的资源配置结构,进一步强化云端算力供给。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优刻得乌兰察布智算中心及智算集群建设运营项目”。通
过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的产能结构将得到进一步的优化和升级,有利于进
一步拓展 AI 基础设施、智能算力等科技创新领域,持续强化公司的科创实力,
强化算力高效供给。
因此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处行业属于科技创新领域。
本次募投项目将促进公司科技创新水平持续提升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是公司响应“算力基础设施”国家战略、提升科技
创新能级的重要举措,有助于加速公司 AIDC 软硬件一体化技术的产业化进程,
通过算力资源的弹性扩容与智能优化,进一步提升公司智算云平台的算力供给能
力与服务水平,募投项目的落地将大幅提升公司支撑大规模模型训练与复杂推理
的能力,更好地满足通信、互联网、金融等终端客户对高并发、低延迟及差异化
算力服务的核心需求。后续公司将加速推进产品和业务的创新,促进公司科技创
新水平的持续提升,进一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结论
综上所述,本次募集资金用途符合产业发展方向、公司未来整体战略发展规
划以及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
符合产业发展的需求和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是公司紧抓行业发展契机、发挥自
身竞争优势的重要举措,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
本次募集资金的到位和投入使用,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实力,增强公司
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奠定基础,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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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业
务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相关的产
业政策及公司未来整体战略发展方向,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本次发行
完成后,公司业务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本次发行后公司章程的变化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将发生变化,公司将
根据发行结果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发行对股东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东结构将发生变化,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
变化。
本次发行后公司高管人员结构变动情况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没有因本次发行而调整高级管理人员的计划,预计
本次发行不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结构造成影响。本次发行完成后,若公司拟调整高
级管理人员,将严格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发行对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本次发行完成后,随着
募集资金的投入和募投项目的实施,预计公司智算业务在业务结构中的占比将进
一步上升。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资产及净资产规模将相应增加,财务状
况将得到较大改善,盈利能力进一步提高,核心竞争力得到增强。本次发行对公
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具体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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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资产总额、净资产规模均将相应增加,资金实力得
到有效增强,资本结构将得到有效优化。同时,公司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将进
一步改善,财务风险得以降低,有利于提高公司偿债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为公司
进一步业务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本次发行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及未来战略布局,项目完成后预计将进
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经营效益一般需在项目建成
后的一段时期内才能完全释放,短期内公司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
可能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但从长远来看,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的实现,
公司的盈利能力将会进一步增强。
本次发行对公司现金流量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将大幅增加。在本次募集资金开
始投入使用之后,公司的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将相应增加。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效益逐步实现,未来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将逐步增加。
三、本次发行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
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
均独立经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
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均不存在重大变化。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与控股股东及
其关联人之间产生同业竞争或新增显失公允的重大关联交易。若因业务开展产生
必要关联交易,届时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审
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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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
人占用的情形,或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违规占用
的情形,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违规担保的情形。
公司不会因本次发行产生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也
不会产生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违规担保的情形。
五、公司负债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
(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况,是否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
的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将增加,短期偿债能力得到提升,
资本结构更加稳健,抗风险能力将进一步增强。公司不存在通过本次发行而大量
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况,不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
形。
六、本次发行相关风险的讨论和分析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除本预案提供的其他各项资
料外,应特别认真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行业政策变化的风险
目前,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均鼓励云计算、数据中心、人工智能算力及数字经
济行业发展,相关利好政策为公司公有云、混合云、IDC 托管及 AI 智算服务
的业务拓展、盈利改善与可持续发展带来良好的预期。但如果未来国家在能耗指
标、智算产业规划、数据安全合规、云计算市场监管等方面进行政策调整或降低
支持力度,将会导致公司行业前景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致
使公司整体盈利能力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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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及人才流失风险
优刻得作为中立第三方云计算服务商,主营业务围绕公有云、混合云、私有
云、边缘云、云通信等全线云产品展开,公司需拥有一批能够融会贯通云计算、
大数据、人工智能、网络与信息安全相关领域的核心技术团队,才能在激烈的行
业竞争中保持产品竞争力与客户服务能力。目前云计算行业高端技术人才供给紧
张、同业竞争激烈,若公司不能有效保持并优化核心技术人员的激励机制,未能
根据行业技术演进与业务发展需要不断完善人才培养、引进与保留体系,可能引
发核心技术人员流失,进而对公司云产品研发迭代、项目交付实施、客户服务稳
定性、技术壁垒构建及未来业务持续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近年来,我国智算产业快速发展,电信运营商、云服务商及大型互联网企业、
第三方智算服务商等纷纷加大在智算领域的投入,同时,一些传统企业也不断进
场布局,公司面临着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公司需要持续优化产品服务矩阵、加
强核心技术研发,才能面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
不可抗力风险
由于云计算技术在国内仍处于不断发展、优化、成熟的过程中,且由于互联
网及信息技术行业的特性,其客观上会存在网络设施故障、软硬件运行漏洞、供
电中断等问题,可能会给云计算用户带来业务运营中断、数据丢失等负面影响,
从而造成客户的经济损失。此外,如果公司服务器所在的地区发生地震、洪灾、
战争或其他难以预料及防范的自然灾害或人为灾害,公司所提供的云计算服务可
靠性也将受到较大程度的影响。
经营业绩持续亏损的风险
公司自上市以来尚未实现稳定盈利,存在持续亏损及业绩波动风险。报告期
内,公司虽受益于 AI 智算业务收入增长、毛利率提升及投资收益增加,亏损幅
度已实现收窄,但若未来受宏观经济波动因素影响,公司主要产品出现市场需求
数量或价格较大幅度下降等情况,公司仍将面临经营业绩持续亏损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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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相关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存在无法获得公司股
东会表决通过的可能。此外,本次发行还需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和中国
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本次发行能否获得相关监管部门批准及取得上述批
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上述不确定性将导致本次发行面临不能最终实施完成
的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将受到证券市场整体情况、公司股票价格走势、投
资者对本次发行方案的认可程度以及市场资金面等多种内外部因素的影响。因此,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存在发行募集资金不足甚至发行失败的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相应增加。但募集
资金使用产生效益需要一定周期,在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如果
公司未来业务规模和净利润未能产生相应幅度的增长,预计短期内公司每股收益
等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
风险。
公司的股权结构较为分散。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为季昕华、莫显峰和华琨,上述三人于 2018 年 5 月 11 日共同签署了《一
致行动协议》,为一致行动人。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 456,305,081
股,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 45,000,000 股测算,本次发行后,公
司总股本将由发行前的 456,305,081 股增加至 501,305,081 股,季昕华、莫显峰、
华琨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将变更为 14.81%,持有公司表决权比例为 39.39%。
季昕华、莫显峰、华琨仍为公司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但本次发行完成后,
季昕华、莫显峰和华琨共同控制公司的股份表决权比例将进一步被稀释,潜在投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资者可通过股权收购或其他途径,造成实际控制人控制地位不稳定,影响公司未
来的经营发展。
募投项目相关风险
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的可行性研究,主要围绕当前经济环境、行业未来
走向以及公司自身技术研发基础等方面展开。然而,由于未来宏观经济状况、行
业竞争格局与市场环境的变化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募投项目在推进过程中,可能
面临建设成本上升、人员工资上升、实施进度滞后、资金到位不及时、订单数量
或金额不及预期等外部挑战,从而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实施进度不及预期
的风险。
发行人基于当前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市场竞争环境等因素,经审慎测
算后认为本次募集投资项目预期经济效益良好。但考虑未来产品或服务的市场价
格变化、市场需求存在不确定性等因素,可能出现未来实际情况与测算假设不一
致,有可能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效益不及预期。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包含规模较大的资本性支出。项目建成并投产
后,公司固定资产规模将出现较大规模的增长,并新增折旧摊销费用。由于从项
目建设到项目达产需要一定时间,项目投入初期新增折旧摊销费用会对公司业绩
产生一定影响,在项目的产能爬坡期该项目产生的收入可能不足以覆盖新增的折
旧摊销费用,从而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股票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股票价格的波动不仅受公司盈利水平和发展前景的影响,而且受国家宏
观经济政策调整、金融政策的调控、国内国际政治经济形势、股票市场的投机行
为、投资者的心理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此外,本次发行需要有关部门审批且
需要一定的时间方能完成,在此期间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可能出现波动,从而给
投资者带来一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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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
一、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 年修订)》的相关要求等相关规
定,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分红行为,推动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保护中小
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对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明
确的规定。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在现行《公司章程》中对利润分配政策规定如下:
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实行持续、稳
定的股利分配政策;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其
中,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稳定增长股利。
当公司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或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
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资产负债率高于一定具体比例/经营性现金流低于一定具
体水平/其他的,可以不进行利润分配。
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采取积极的现金或股票股利分配政策并依据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的要
求切实履行股利分配政策。现金分红相对于股票股利在利润分配方式中具有优先
性,如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应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在有条件
的情况下,公司可以根据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现金分红条件
公司当年盈利、可供分配利润为正且公司的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
可持续发展需求时,公司进行现金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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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分红的比例、时间及差异化现金分配政策
在符合届时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前提下,如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发生,公
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
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此处“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
或者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0%,且绝对
值达到 5000 万元。
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公司当年盈利且可供分配利润为正时,在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
的前提下,基于回报投资者和分享企业价值的考虑,当公司股票估值处于合理范
围内,公司可以发放股票股利。
公司利润分配决策程序
说明当年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并确定当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股利占当年实现
的可供分配利润的具体比例及是否额外采取股票股利分配方式;
配方案时,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股东参与股东会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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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
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独立董事可以征
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对现金分红
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
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计划需要等原因而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利
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并提请股东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拟定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
案过程中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并在股东会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
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股东
会应当采用网络投票方式为公众股东提供参会表决条件。
事会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及留存的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安排或
原则,公司当年利润分配完成后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应用于发展公司经营业务。公
司当年盈利但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分红预案的,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未做出现金分
红预案的原因及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
二、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及未分配利润使用安排
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 最近三年未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 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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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分配利润使用安排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
三、未来三年(2026 年-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和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决
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优刻得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 年-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规划制定的考虑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
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建立对投资者
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平衡投资者短期利益和长期回报,有效兼
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持续发展等重要因素。
本规划制定的原则
本规划系在遵循《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下,在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当年实际经营情况和长远可持
续发展的前提下,以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为基本原则,同时充分考
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要求和意愿及独立董事的意见,并充分考虑货币
政策环境。
未来三年(2026 年-2028 年)具体分红回报规划
(1)公司采取积极的现金或股票股利分配政策并依据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
的要求切实履行股利分配政策。现金分红相对于股票股利在利润分配方式中具有
优先性,如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应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在有
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根据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2)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公司当年盈利、可供分配利润为正且公司的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
可持续发展需求时,公司进行现金分红。
(3)现金分红的具体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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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满足前述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每年具体现金分红比例由公司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规定和公司经营情况拟定,由公司股东会
审议决定。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
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此处“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
或者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0%,且绝对
值达到 5000 万元。
④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公司当年盈利且可供分配利润为正时,在保证
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基于回报投资者和分享企业价值的考虑,
当公司股票估值处于合理范围内,公司可以发放股票股利。
(4)公司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具体如下
①董事会制订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利润分配方案中应说
明当年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并确定当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股利占当年实现的
可供分配利润的具体比例及是否额外采取股票股利分配方式;
②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报股东会审议批准,股东会审议利润分配
方案时,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股东参与股东会表决;
③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
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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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独立董事可以征集
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对现金分红具
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
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④股东会批准利润分配方案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会结束后 2 个月内完成
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⑤如因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公司重大投资计
划需要等原因而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利润
分配政策调整议案,并提请股东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拟定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
过程中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并在股东会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调
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股东会
应当采用网络投票方式为公众股东提供参会表决条件。
⑥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公司董事
会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及留存的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安排或原
则,公司当年利润分配完成后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应用于发展公司经营业务。公司
当年盈利但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分红预案的,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未做出现金分红
预案的原因及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执行。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
四、本规划制定周期和相关决策、调整机制
原则上,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对公司分红政策
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计划,并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具体
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目前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及当期资
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股东)和独立董事的意见制定年度或中期分红
方案,并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因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的分红政策颁布新的规定或公
司因外部经营环境、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确有必要对公司既定的三年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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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规划进行调整的,新的股东回报规划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
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有关议案由董事会制定,并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
意见,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发表独立意见。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特别决议通
过。在股东会审议该议案时,公司应当安排通过网络投票系统等方式为中小投资
者参加股东会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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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
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
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
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普通股股东权益和即期回
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
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
影响
主要假设及说明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
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
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大不利变化。
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构成对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实际完成时间的判断),最终完成时间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
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本数),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批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
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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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股票数量为准。在预测公司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后总股本和计算每股收益时,仅考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总股本的影响,
不考虑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变动的情形。
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568.81 万元。根据公司披露
的 2025 年度业绩快报数据(未经审计),2025 年公司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为-7,668.32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4,614.67 万元;同时对于公司 2026 年度净利润,假设按以下三种情形进行测算:
(1)与 2025 年公司披露的业绩快报数据持平;(2)与 2025 年公司披露的业绩
快报数据相比上升 10%;
(3)与 2025 年公司披露的业绩快报数据相比下降 10%。
本次发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情况,公司测算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即期主要收益指
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基于上市公司 2025 年度业绩
快报数据,未经审计) 发行前 发行后
总股本(股) 456,305,081 456,305,081 501,305,081
假设一:公司 2026 年度扣非前后合并归母净利润较 2025 年度持平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76,683,206.66 -76,683,206.66 -76,683,206.66
者的净利润(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归属于母公司所 -146,146,656.76 -146,146,656.76 -146,146,656.76
有者的净利润(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0.1681 -0.1681 -0.1681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1681 -0.1681 -0.1681
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基本每股收益(元 -0.3203 -0.3203 -0.3203
/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0.3203 -0.3203 -0.3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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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基于上市公司 2025 年度业绩
快报数据,未经审计) 发行前 发行后
后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
假设二:公司 2026 年度扣非前后合并归母净利润较 2025 年度上升 1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76,683,206.66 -69,014,885.99 -69,014,885.99
者的净利润(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归属于母公司所 -146,146,656.76 -131,531,991.08 -131,531,991.08
有者的净利润(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0.1681 -0.1512 -0.1512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1681 -0.1512 -0.1512
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基本每股收益(元 -0.3203 -0.2883 -0.2883
/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稀释每股收益(元 -0.3203 -0.2883 -0.2883
/股)
假设三:公司 2026 年度扣非前后合并归母净利润较 2025 年度下降 1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76,683,206.66 -84,351,527.33 -84,351,527.33
者的净利润(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归属于母公司所 -146,146,656.76 -160,761,322.44 -160,761,322.44
有者的净利润(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0.1681 -0.1849 -0.1849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1681 -0.1849 -0.1849
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基本每股收益(元 -0.3203 -0.3523 -0.3523
/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稀释每股收益(元 -0.3203 -0.3523 -0.3523
/股)
注: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
—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规定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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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有所增加,而募集资金的使用
和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周期,短期内募投项目效益难以得到有效释放。在公司总
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如果公司利润水平未能呈现相应幅度的增长,短
期内公司可能存在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
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详见本预案“第二节 董事会关
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部分。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
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中立、全栈式第三方云计算服务商,依托云计算为根基,
致力于为客户打造一个安全、可信赖、差异化的 AI 智算服务平台。本次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为“优刻得乌兰察布智算中心及智算集群建设运营项目”,项目建成
后,可以为客户提供高功率机柜、智能算力、通用算力等一揽子 AI 基础设施及
算力产品等综合解决方案,系公司现有业务的扩展。
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通过多年的自主培养与外部人才引进,已构建起一支具备行业竞争力的
复合型专家团队,在大规模算力集群的规划设计、建设交付及智能化运营领域积
累了深厚的实战经验。公司的技术团队涵盖了本次项目建设所需的各类专业人才,
为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及后期的高效运营提供了充足的人力资源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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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国内首批通过工信部可信云服务认证的第三方云服务商,公司在 AI 基
础设施核心技术领域已实现自主化与前瞻布局。在基础设施层面,公司已掌握单
机柜高功率电力交付技术,并具备丰富的散热系统设计技术储备,能够有效支撑
GPU 集群的高热密度散热需求。在算力平台层面,公司自主研发的算力调度系
统已实现对多种国产异构芯片的优化适配,并针对主流大模型的分布式训练与大
规模推理场景完成性能增强。同时,公司储备的高速算力网络架构及分布式高性
能存储技术,显著提升了算力集群的线性扩展比与资源利用率,形成了从底层物
理环境到上层软件平台的技术闭环,以支撑本次募投项目在技术层面的先进性与
可靠性。
公司凭借中立第三方的市场定位与卓越的服务品质,已赢得了大模型厂商及
众多行业头部企业的广泛认可,AI 相关业务已成为公司业绩持续改善的核心驱
动力。目前,乌兰察布已建成的数据中心(一期和二期)已投入运营,利用率较
高且实现了良好的收益,充分印证了市场对公司算力资源的强烈需求。针对本次
募投项目涉及的新增产能,公司已提前开展市场拓展工作。依托公司深耕多年的
全球算力网络及深厚客户沉淀,本次募投项目具备坚实的市场基础与产能消化保
障。
综上所述,公司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已为本次募投项目储备了良好基
础。公司将持续优化资源配置,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并实现预期效益。
五、公司应对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填补措施
为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降低本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
拟采取多种措施保证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以提高对股东的即期回报。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并完善了《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
制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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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将严格遵
守资金使用审批程序,做到专款专用,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既定用途,防范
资金使用风险。
(二)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等规定,在充分考虑经营发展阶段、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及股东回报等因素的基础
上,持续完善利润分配机制。公司已制定了明确的股东回报规划,不断提升股利
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未来,公司将严格执行既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在
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通过现金分红等方式加大对投资者的回报力度,
切实保障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加快实现项目预期目标
公司已对本次募投项目实施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的研究和论证,项目符合行
业发展趋势及国家产业政策。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积极、合理地调
配内部资源,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力争缩短建设周期,推动项目尽早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实现预期效益,以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降低即期回报被
摊薄的风险。
(四)完善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提升整体经营管理水平
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要求,
不断完善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及独立董事能够依
法合规行使职权、科学决策。公司将持续优化内部控制体系,加强全面预算管理
与成本管控,在严控经营费用的基础上,提升资金周转率与资产运营效率。通过
进一步完善人力资源激励机制与薪酬体系,激发组织活力,实现提质增效,为公
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公司制定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公司对未来利润做出任何保证,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
的承诺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
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
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
资者的利益,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
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情况相挂钩;
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本承诺函出具日后,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
管机构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作出另行规定或提出其他要求的,本人承诺届时
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
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发布的
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承诺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
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
资者的利益,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季昕华先生、莫显峰先生、华琨先生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
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届时将按
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拒不履行本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
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以下无正文)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