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66 证券简称:昊海生科 公告编号:2026-006
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续
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境内财务报告审计
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以下简称“境内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 1992
年 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
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
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
截至 2025 年末拥有合伙人 249 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
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 2025 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 1,700 人,其中拥
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 1,500 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
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 550 人。
安永华明 2024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 57.10 亿元,其中,审计业
务收入人民币 54.5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23.69 亿元。2024 年度 A 股上市
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155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11.89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
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3 家。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
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
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
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
施 3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0 次。1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4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和纪
律处分 0 次;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 1 次,不涉及
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
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和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鲍小刚先生,于 200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0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有逾 20 年审计相关业务的服务经验,2016
年至 2020 年为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2026 年开始重新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
三年签署/复核 4 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教育业、制造业和
环境治理行业等。
第二签字会计师金欣融女士,于 201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成
为注册会计师并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5 年开始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本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具有丰富的证券业务从业经历和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为多家
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炯先生,于 1997 年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 年成为
注册会计师、于 2007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6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近三年签署/复核 8 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消费、新能
源、地产和生命科学与医疗健康行业等。
安永华明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
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
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
施、纪律处分。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
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 号》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币 30 万元,系按照其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
服务费用。2025 年度审计费用较 2024 年度减少人民币 11 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拟聘任审计机构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
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安永华明
在执行公司 2025 年度各项审计工作中,严格恪守职业道德准则,遵循中国注册
会计师审计准则,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
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安永华明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
经验和职业素养,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
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况,具有良好的诚信水平。
建议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6 年度境内审计机构,并将《关于聘请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聘请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安
永华明为公司 2026 年度境内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
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
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