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及《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章制度的要求,积极参与公司的治理,恪尽职守、尽责勤勉,做到客观公正,
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因连任公司独立董事已满六年,于 2025 年 4 月离任公司独立董事。现
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陈浩,计算机应用技术博士,曾任湖南新邵县教委教师、湖南大学副
教授,现任湖南大学教授。本人在 2025 年度任职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的
规定,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
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关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召集、召开、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
项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
了赞成票,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况.
本报告期应参加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独董 董事会次数 次数 出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未亲自出席
姓名
本报告期应参加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陈浩 股东会次数 次数 出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未亲自出席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会召开 1 次会议,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现场参加委员会会议 3 次,没有委托或缺席情况。本人
忠实履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通过与公司管理层保持积极沟通,了
解公司的定期报告、内部控制和内部审计、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
策等方面的情况,提出专业性建议和独立意见,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会议审议通过了利润分配、募集资金使用与存
放情况、内控报告等议案,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责任和义务,对上述事项提
供独立判断并做出审慎的决策。
(四)审议议案和投票表决情况
本人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必要时与董事会秘书等管理层进行预沟通,
就拟审议事项进行询问、要求补充材料、提出意见建议等,得到及时反馈。没
有事先否决的情况。
在深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本人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审议的所有事项作出客观决策,经审慎考虑后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投反对票
或者弃权票的情形,也未遇到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五)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在 2025 年任职期间内,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
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
东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六)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了解公司的运营管理,掌握重大事项的进
展状况,关注行业政策变动及市场环境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听取中小股东的建
议,对于各项会议上审议的每一份议案,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
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
(七)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的情况
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2025 年 1
月 1 日-4 月 11 日任职期间,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6 个工作日,充分利用参
加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形式,深入了解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
重点关注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
相关事项,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三、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报告内容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等事项,使投资者能够充分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和重要事项。
(二)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期
间,勤勉尽责,具备较高的专业水准和职业素养,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
业准则,如期圆满地完成了对公司的各项审计任务,出具的报告客观、公允地
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公司于 2025 年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
(三)利润分配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
持续发展。本人认为,公司以上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水平是合理的,不存
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确定 2025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政策的议案》《关于确定 2025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政策的议案》。本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的薪酬或津贴
进行了审核,认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或津贴是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
况及行业发展水平制定的。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激
励均按有关规定执行,薪酬的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以上为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5 年任期内的履职情况。在此,对公司
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和其他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
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陈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