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杨钧)
本人杨钧,作为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独立董
事,按照《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有关规定,在 2025 年度工作中,积极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及专门委
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在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广
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等方面,独立、诚信、谨慎地履行了职责。现将本人在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选举本人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同意本人担任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本人简历详见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本人已按要求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
年度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确认本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会议情况
会议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7 次,本人出席会议情况
如下:
会议类型 应参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股东会 5 4 - 1
董事会 11 11 - -
提名委员会 1 1 - -
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
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各项会议的会前认真阅读了会议资料,为董事会、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相关会议的讨论和决策做好准备;会上认
真审议每一项议案,充分发挥本人在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方面的优势,积极参与
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审慎对相关议案发表了意见,
并在表决时独立、负责地对各项议案进行了投票。
(二)与外部审计师的见面沟通情况
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合称“毕马威”)进场审计公司 2024 年年报之前,本人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要求,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沟通并确定了公司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安排及工作范围,同时在其进场前,审阅了由公司提供的
初步财务数据。在外部审计机构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本人再一次与之沟通,并
在董事会上对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议和表决。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护中小股东利益。本人未对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的事项提出异议,也不存在反对或弃权的情况,本人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
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会提议召开
临时股东会,亦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四)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及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在 2025 年度积极通过参加会议、对公司现场考察,听取公司对重大事
项进展、股东会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落实情况的汇报等方式,切实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并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其他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主动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资料,真实、全面
掌握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管理情况。本人通过参加 2024 年度、2025 年半年度及
积极回复投资者提问,增进与投资者交流,并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五)日常工作情况
本人在 2025 年度积极通过参加会议、对公司现场考察,听取公司对重大事
项进展、股东会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落实情况的汇报等方式,切实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并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其他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主动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资料,真实、全面
掌握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管理情况。2025 年 6 月 11 日,本人参加了公司组织的
独立董事现场调研活动,了解了公司生产经营和创新发展等方面有关情况。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的信息和公众媒体有关公司的重大报道、公司的经营状况和一些重大事件、政策
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向公司管理层询问情况和进行沟通,均得到了公司管理
层及时、详细的答复和说明。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亦十分重视本人提出的意见和
建议,并在各方面为本人履行职责给予了大力支持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对此,
本人深表感谢。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本人通过公司于 2025 年度召开的相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两项《关
于与关联方签署<科技研发框架协议>的议案》、
《关于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远期
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关于与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
易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关于与关联方签订<蒸汽销售合同>的议案》、与中石
化集团、中石化股份签订《产品互供及销售服务框架协议》
(2026-2028 年)及该
协议项下有关持续关联交易、与中石化集团、中石化股份签订《综合服务框架协
议》
(2026-2028 年)及该协议项下有关持续关联交易、与中石化集团签订《金融
服务框架协议》(2026-2028 年)及该协议项下有关持续关联交易、《关于与中国
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风险评估报告》、《关于与关联方签署<仓储服
务协议>的议案》、
《关于与关联方签署<委托合同>的议案》和《关于全资子公司
拟实施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并
同意将该等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本人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发生的上述关联交
易是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进行的,对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公平的,且符合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整体利益;本人未发现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或可能导致公司存在重大风险
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的审批、披露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露予以审核,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24 年年度报告、
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公司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亦对内外部审计工作、内
部控制等事项进行监督和评估,审核了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 年审
计工作计划、《内部控制手册》(2025 年版)等。本人未发现其中存在需要特别
提示股东的风险事项。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续聘毕马威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境内外审计机构相关事项。本人对续聘事项
进行研究并核查了境内外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认为前述会计师事务所具有
提供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专业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
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续聘前述会计
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境内外审计机构的决定合理且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
会计差错更正
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21 号)(简称“《解释第 17 号》”)和《企
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 2024》,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上
海石化”或“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新规定和要求而进行,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情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任免、聘任、解聘及其薪酬情况
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的职责,审议通过了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
候选人、总经理候选人等相关议案;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
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审议通过了《2025 年继续沿用公司
的薪酬政策》、《关于经理层成员任期制与契约化管理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本人在董事会上认真审核了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任免、聘任及其薪
酬等事项,积极向董事会提供建议,未发现其中存在需要特别提示股东的风险事
项。
(九)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
行使权益条件成就,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
划
或者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等情况,亦未发现公司存在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在 2025 年度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在促进公司稳定健康
发展、推进公司规范运作及董事会科学决策、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等
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新的一年里,本人将继续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谨慎、
认真、勤勉地依法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围绕“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
的职责定位,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进一步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
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交流与合作,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
与优化,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
职报告》之签署页)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杨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