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人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范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赋予的权力和义
务,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勤勉履职,积极审议各项议案,发挥
专业特长,为公司经营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通过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
审慎、客观的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促进公司稳健、规范、
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本人在 2025 年度的
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张征轶女士:女,1982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
学历。2005 年 11 月至今任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23 年 11 月至今,
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
业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不是公司前十大股东、不在直接
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或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
位任职。本人具有相关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
立性,拥有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故
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0 次董事会会议和 4 次股东(大)会。本人具体参
会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大)
参加董事会情况
会情况
独立董
事姓名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大)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会的次数
张征轶 10 10 - - 否 4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审议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尤其是重大事项时,与公
司及相关方保持密切沟通,细致研读相关资料,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对所审议的
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客观、独
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以此保障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报告期内,不
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召开 12 次:其中审计委员会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积极召集专门委员会会议,出席会议,主持
并组织审议相关事项,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
本人均亲自参加了相关会议,利用自身所具备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对相
关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查,为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提供了重要意见和建议,有效提
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
(三)现场考察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现场会议和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
司进行实地考察,此外,通过会谈、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及相
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掌握公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
的管理状况、财务状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等重大事项,关注外部环境
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沟通交流,在每次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
议前,全面及时地提供相关资料,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使
我能够及时获悉公司决策落实进度和掌握公司运行动态,公司董事会在做出重大
决策前,均充分征求我的意见。公司为我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大力的支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仔细审阅了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作完成情况、审阅主要事项等进行了沟通,认真听取、审阅了会计师事务所对公
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就审计的总体策略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
(五)与中小股东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公司股东(大)会,与参会的中小投资者就会议审议
议案及其关心的公司经营情况进行了沟通交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关联交易事项。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的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
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没
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
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
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
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人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
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丰富的经验,曾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
计、鉴证等服务,能够满足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
求;具有专业审计工作的职业素养,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
勉、尽职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其责任和义务。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6 日召开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董事会聘任陈君女
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本人对公司拟聘任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拟聘任的财
务负责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
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同意提名许惠钧先生、洪水锦女士、许雅筑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提名刘琼先生、郭龙华先生、张征轶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6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许惠钧
先生、洪水锦女士、许雅筑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刘琼先生、
郭龙华先生、张征轶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日,公司召开职工代
表大会选举陈秀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议案》;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
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关于
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
监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许惠钧先
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兼总经理,许雅筑女士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贺
玉良先生、骆红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陈君女士为财务总监,尤洞察先生为董
事会秘书。
本人就上述选举董事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相关人员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
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
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
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
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关于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并经2024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人对两项议案中规定的事项无异议,公司拟定2025年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参照了公司所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
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薪酬方案科学、
合理,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董事会进行表决
董事薪酬时,全体董事回避表决,一致同意直接提交年度股东大会进行表决,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人审核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认为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全面关注公司的
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
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
事的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利用自身掌握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
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促进公司稳定快速发展,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张征轶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