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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木集团: 关于为福州华信实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17 18:09:22

   证券代码:000632     证券简称:三木集团        公告编号:2026-18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公司申请授信额度 1,000 万元,期限 5 年,作为担保条件: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子公司福建留学人员创
业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其位于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象峰村象峰 126 号福建人才限
价商品住房商业会所 1 层 01-06 商业、2 层 01 商业、3 层 01 商业的房产抵押(最高
额抵押担保金额 1,483.80 万元),并提供该抵押房产的孳息收益(如租金等)及其
形成的应收账款(租金等)质押(最高额质押担保金额 1,483.80 万元)。同时华信
实业及其控股股东平潭综合实验区泰盛融贸易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了足额的反担保
措施。
调整到期日,展期期限为 2026 年 4 月 10 日至 2027 年 2 月 18 日,作为担保条件: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福建沁园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沁园春”)拟
继续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以福建沁园春持有的位于福州市马尾区登龙支路 1
号水岸君山住宅小区(沁园春 C 区)地下车位及相应土地使用权作抵押担保(最高
额抵押担保金额 3,225.40 万元)。同时华信实业及其控股股东平潭综合实验区泰盛
融贸易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了足额的反担保措施。
  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中涉及的金融机构、担保方式、具体担保条
件(包括通过提供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名下房产、土地或其它不动产等作为抵押、提
供权利质押以及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等担保方式)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具体情况如
下(单位:万元)
 被担保方            金融机构         担保授信金额          授信期限
 华信实业     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00           5年
 华信实业     集友银行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3,225.40
            合计                4,225.40
  (二)担保审批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福州华信实业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1996 年 10 月 28 日;
  (三)注册资本:人民币 2,500 万元;
  (四)注册地点:福州市马尾区上岐路 1 号 6 号楼 1 层 258 室(自贸试验区内);
  (五)法定代表人:严文震;
  (六)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
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销售;
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电气设备销售;
电子产品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建筑材料销售;肥料销售;灯具销售;建筑装饰
材料销售;日用品批发;日用家电零售;家用电器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日用百
货销售;照明器具销售;针纺织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
杂品销售;服装服饰批发;鞋帽批发;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
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专业设计
服务;工程管理服务;食用农产品批发;豆及薯类销售;谷物销售;农副产品销售;
非食用植物油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棉、麻销售;软件开发;技术进出口;进出口
代理;货物进出口;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农作物种子进出口;农作物种子经营;
食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
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七)股东情况:平潭综合实验区泰盛融贸易有限公司持有其 93.8%股权,福州
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总公司持有其 6.2%股权。
   本公司董事、高管未持有华信实业股权,与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
系。本次公司为华信实业提供担保不属于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时不需要回避表决。
华信实业及其控股股东平潭综合实验区泰盛融贸易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了足额的反
担保措施。华信实业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华信实业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八)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383,890,492.93 元,负债总额 110,632,388.57
元,净资产 273,258,104.36 元;2024 年 1-12 月营业收入 3,056,709,446.90 元,净
利润 19,894,239.47 元。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资产总额 334,382,060.75 元,负债总额 50,685,835.78
元,净资产 283,696,224.97 元;2025 年 1-9 月营业收入 1,240,441,448.88 元,净
利润 10,438,120.61 元。
   三、本次交易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华信实业向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 1,000 万元,期限 5
年,作为担保条件:公司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子公司福建留学人员创业
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其位于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象峰村象峰 126 号福建人才限价
商品住房商业会所 1 层 01-06 商业、2 层 01 商业、3 层 01 商业的房产抵押(最高额
抵押担保金额 1,483.80 万元),并提供该抵押房产的孳息收益(如租金等)及其形
成的应收账款(租金等)质押(最高额质押担保金额 1,483.80 万元),担保期间为
自担保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具体授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3 年。
同时华信实业及其控股股东平潭综合实验区泰盛融贸易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了足额
的反担保措施。
  (二)华信实业向集友银行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 3,225.40 万元的授
信调整到期日,展期期限为 2026 年 4 月 10 日至 2027 年 2 月 18 日,作为担保条件: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福建沁园春拟继续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以福建沁园春持有
的位于福州市马尾区登龙支路 1 号水岸君山住宅小区(沁园春 C 区)地下车位及相
应土地使用权作抵押担保(最高额抵押担保金额 3,225.40 万元),担保期间为自担
保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具体授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3 年。同时
华信实业及其控股股东平潭综合实验区泰盛融贸易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了足额的反
担保措施。
  上述协议的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
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具体条款以各方签署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华信实业为公司多年贸易合作伙伴,为其提供担保有助于推动双方贸易业务的
稳步发展,华信实业经营正常,资信情况良好,未发现存在贷款逾期情况,且华信
实业及其控股股东平潭综合实验区泰盛融贸易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了足额的反担保
措施,担保风险可控。董事会认为上述被担保主体财务结构健康,偿债能力良好,
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公司及子公司为
华信实业向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集友银行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
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抵押质押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 2026 年 3 月 17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9,000 万元;母公
司为全资子公司担保余额为 335,653 万元;母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 95,670
万元;公司上述三项担保合计金额为 440,323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比例为 432.91%。上述对外担保事项中,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草案。
特此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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