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暨 2026 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为积极响应《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践
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努力实现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目标,维护
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积极回报投资者,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价值
的认可,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特光学”)发布
了 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实施和效果评估情况及 2026 年度“提质增效
重回报”行动方案报告如下:
一、聚焦经营主业,积极推进业务全面发展
公司是专业从事光学元器件研发、生产、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经营领域
主要包括将光学元件抛光、镀膜、玻璃模造、超高精密加工、半导体光刻显影
技术、精密光学检测等多种跨领域技术进行集成整合,为下游客户提供行业领
先的光学解决方案。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8,882.09 万元,较上年增长 76.31%;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37,934.67 万元,较上年增长 76.16%。
通过持续加强产品矩阵建设,公司围绕光学棱镜、光学透镜、光学晶圆三大主
要产品线,进一步分享了消费电子、光通信、AR、半导体等领域,应用于智能
手机潜望式摄像头模组的微棱镜产品终端需求扩张、玻塑混合应用在智能手机
与影像创作设备中的需求增加、AI 训练集群建设推动高速光模块需求飙升、AR
智能眼镜产品量产节奏加快等方面的行业红利。同时,公司围绕已投产的“微
棱镜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微棱镜产业基地扩产项目”进一步改善生产效率、
提升回报水平,募集资金部分实现效益情况如下表所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计划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实现 当年投资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使用状态日期 的效益 回报率 益或者研发成果
微棱镜产业基地
建设项目
微棱镜产业基地
扩产项目
注 1:表格数据来源于《2025 年年度报告》
注 2:当年投资回报率=本年实现的效益/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
等智能终端、可穿戴设备中存在的多样化光学应用机会,继续发挥自身在精密
结构棱镜上的复杂工艺整合能力优势,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积极开拓新客户,
寻求复合棱镜等新产品的业务机会。
规模优势,继续稳步推进产能规模的扩张,匹配光通信、消费电子应用等领域
快速增长的新需求,以扩张业务规模、巩固行业地位为主要目标。
其中,重点围绕行业头部的光波导方案厂商、终端应用厂商的需求,加强与客
户的战略协作关系,推动公司的光学晶圆产品继续导入各大厂商陆续推出的终
端量产方案。同时,继续加强晶体类晶圆新产品、玻璃晶圆性能参数改善两方
面的工艺储备,围绕客户定制化需求进行专项开发,积极参与各大客户的预研
试制项目。
二、提升科技创新能力,进一步巩固核心竞争力
公司一贯坚持自主创新,秉承“创新求发展”的经营理念,始终把技术创
新作为公司应对快速变化的市场环境、提高自身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举措。
增长 5.36%,研发投入占当年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7.99%;公司新增授权发明专
利 3 项,实用新型专利 7 项,外观设计专利 2 项,在以客户为导向的新产品开
发、改善现有产品的性能指标等各类研发项目中均取得了进展。同时,公司围
绕外部人才引进与内部储备干部培养的“双轨制”人才体系建设战略,研发团
队人数增至 387 人。报告期内,公司继续通过实施中的股权激励、项目分红等
内部机制,加强对研发人员的激励力度,2025 年度公司累计计提向研发人员授
予限制性股票应计的股份支付费用 1,892.71 万元,占本年度股份支付费用的
发项目储备。光学光电子行业下游更新迭代快、需求多元化发展的特性决定了
企业前期研发积累的技术储备,可以帮助企业在新需求涌现时形成优势、快速
占据市场,带来业绩增量。公司拟继续围绕前期研发过程中积累的高精度微棱
镜、复合棱镜、不同基材晶圆等方面的技术经验,以市场为导向、以目标客户
为导向进行持续开发。
三、优化运营管理,提高经营质量与效率
起了长期性的工艺流程优化机制,针对复杂工序中存在提升良率、生产效率的
提升点,形成了“提案制”自下而上与“目标制”自上而下共同发挥作用的内
部革新体系。同时,得益于公司整体业务规模的扩张,非旺季的人力与资产利
用效率也得以提升,更好地提高了经营效率。
程降低生产成本、推动技术创新提升生产效率等维度对于提高公司经营质量、
改善销售回报率的正面影响,保持常态化推进“降本增效”战略,形成公司可
持续发展的竞争潜力。
时,着眼客户范围、业务合作领域等多方面进行拓展,加强了对国内业务潜力
的深挖。从新增业务来看,公司新开发的微棱镜产品顺利导入国产厂商的手机
应用,针对高端手机玻塑混合镜头应用的玻璃非球面透镜产品也已实现正式量
产,面向手持影像创作设备中的相关产品出货规模得以大幅扩张。同时,公司
国内主营业务销售收入较上年增长了 105.64%,内销占比达 47.13%,较上年上
升了 13.18 个百分点。
层次需求。公司凭借在光学冷加工、热模压、半导体工艺等多方面的丰富技术
积累,在开发创新应用方案时具有独到的优势。参与更多客户的前沿应用探索
项目,可以帮助公司与客户建立更紧密、更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驱动双方实
现高质量的共同成长。
四、加强投资者沟通
公司持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充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积极搭建与投
资者近距离交流的桥梁和纽带,向投资者展示公司内在价值和投资价值。
资者沟通,累计发布定期报告 4 份、临时公告 49 份、其他信息披露文件若干份、
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5 份,召开了股东会(股东大会)4 次、举办业绩说明
会 3 次。公司高管与主要项目负责人积极参与到与广大投资者的交流中来,在
股东会(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等交流渠道就公司产品布局、在手项目、经营
规划和发展前景等关键问题进行问答。同时,公司还通过上证 e 互动、投资者
热线电话、投资者公共邮箱等多元化的沟通渠道,在信息披露规则范围内及时、
充分地解答投资者问题。
分的一贯要求,持续完善投资者沟通体系。通过常态化组织业绩说明会、增加
与投资者交流频次,邀请公司高管与主要项目负责人参与广大投资者的交流等
方式,让投资者能够及时掌握公司的资讯、认可公司与市场积极沟通的态度。
五、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公司始终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在保证主营业务发展合理需
求的前提下,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规划,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
式。
展目标、经营规划、盈利能力等因素,在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的基础上、实施兼顾现金流管理灵活性与企业经营抗风险能力的分红方案,与
投资者充分地分享经营成果。2026 年 3 月 14 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21,769,310.00 元(含税),占当年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31.32%。
提振投资者持股信心,公司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 2026 年度经营情况进
行中期利润分配,利润分配的金额上限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 2026 年度中期分红授权安排相关议
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深化公司治理,推动高质量发展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取消了监事会、并由审计委员会履行《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同时对部分内部治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并制定了《董事离职管理制度》,加强内
部控制体系建设,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等新规的相关要求,及时更新修订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确保公司管理层
积极推进各项决议落实和跟踪,向董事会定期汇报决议落实情况,保障投资者
权益。
针对核心团队成员,公司构建以固定工资为基础,绩效奖金为激励的薪酬
结构,同时不定期开展股权激励计划。
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业绩考核
目标,并于 2025 年 11 月完成了相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工作。同时,在公司管
理层与核心员工的共同努力下,2025 年度公司的业务迎来了快速发展,超额达
成了历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制定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以上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有利于激励管理团队与业务骨干团队不断提升个人和团
队的表现,推动公司实现战略目标和长期发展。
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建立起管理层的职责践行情况的多
维度立体评价体系,重点设定可量化的业绩考核标准、使管理层薪酬与公司年
度经营目标合理挂钩,确保管理层与股东的利益共担共享约束。
最新政策与监管要点,确保其及时了解最新法律法规、提升履职能力,鼓励相
关人员多维度提升公司治理能力,切实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维护全体股东的
利益。
员参加由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各类专项培训,保障其能够实时
掌握监管政策动态、增强合规履职能力。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强化与“关键少
数”人员之间的信息同步与双向交流,及时传达资本市场最新政策导向,支持
相关人员从多角度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扎实促进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从而保
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其他事宜
以上“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而作出的判
断,未来可能会受到国内外市场环境变化、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具有一定的
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切实落实、评估“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和执行情
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通过积极提升经营业绩、持续规范公司治理等,
积极回报投资者,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责任和义务,维护公司良好市场形象。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