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浙江蓝特
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浙江蓝特光学股份
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
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 2025 年度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的工作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工作重点和主要工作情况
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程俊、潘林华及非独立董事王芳立
在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审阅公司财务报告等方
面向董事会提出了专业意见,在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审议议案
的议案》;
告>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 2025 年 4 月
委员会第八次会议 23 日
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的议案》;
案》;
具的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及相关报告的议案》
。
《关于<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 2025 年 8 月
《关于<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
委员会第九次会议 21 日
报告>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 2025 年 10
《关于<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月 24 日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的
规定,与公司聘请的年度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天健”)保持密切、持续的沟通,对预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年度审计整体
工作情况、内控评价工作情况等事项进行了沟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工作
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该机构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职业规
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遵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审计职责,遵循独立性原则发
表客观公正的审计意见。出具的各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
果和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从专业角度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认真审阅
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
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
确和完整,外部审计机构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管理体系。报告期内,
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会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
法权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
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公司年度报告编制与审计相关问题进行沟通,听取年审
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审计情况的汇报,针对审计过程、审计重点关注事项、审计中
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讨论,提出合理化建议,通过事前、事中、事后充分沟通,
督促年度审计会计师保质保量完成审计工作。在日常工作中,加强与公司管理层、
内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及人员的沟通、交流,有效促进内部审计工作优化,共
同发挥监督功能。
四、报告期内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
充分利用专业知识,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在监督外部审计、
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协调内外部审计机构沟通、评估财务报告、督促公司完善内
控制度等方面发挥作用,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
规范运作,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勤勉工作,继续强化监督职能,切实履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协助董事会
做好科学决策,积极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