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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特钢: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16 22:14:20

证券代码:000708      证券简称:中信特钢     公告编号:2026-018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6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现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薪酬方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
日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
案通过之日止。
   三、薪酬方案
   (一)公司非独立董事(含职工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
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未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不领取董
事津贴。
  (二)公司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津贴为 15 万元/年(税
前),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独立董事除
外。
  (三)公司非独立董事(含职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组
成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津贴、社会保险及福利和
其他符合公司相关薪酬制度的薪酬,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
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厘定年度的基本报酬。基本薪酬按月发放。
励和惩罚、年度目标绩效奖金为基础,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及相关重
要管理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安全与健康、守法合规、绿色减排发展、
社会责任等)相挂钩,根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当年考核结
果,按年度发放,绩效薪酬可递延发放。
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方式,与公司中长期经
营业绩相挂钩、与中长期绩效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具体方案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确定。
伤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法定保险,公司可根据需要制
定其它公司福利办法,津贴根据公司的制度按时发放。
突出成绩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的,且董事或高管在其中发挥主要作用
及做出贡献的,经薪酬考核委员会审核,并经董事会批准,董事或高
管的绩效薪酬考核标准可以适当提高。
  四、其他说明
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下列事项,剩余部
分发放给个人。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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