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盟股份”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
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要求,对世盟股份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
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关于同意世盟供应链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753 号)同意注册,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307.25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
格为人民币 2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4,603.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
值税)人民币 8,798.69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5,804.31 万元。上述募集
资金已于 2026 年 1 月 29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
于 2026 年 1 月 29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
《验
(信会师报字[2026]第 ZB10015 号)。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
资报告》
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以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
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调整前拟投入金额 调整后拟投入金额
号
世盟供应链运营拓展
项目
世盟运营中心建设项
目
世盟公司信息化升级
改造项目
合计 71,121.13 70,842.31 55,804.31
注:上述各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下同。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支付发行费用及拟以募集资金置换的情
况
为持续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在项目建设规划范围内预先投入部
分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
字[2026]第 ZB10040 号《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截至 2026 年 3 月 13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
额为人民币 21,623.83 万元,拟置换金额人民币 21,623.83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项目总投 募集资金计划投 自筹资金预先已投
项目名称 拟置换金额
号 资 入金额 入金额
世盟供应链运营拓展
项目
世盟运营中心建设项
目
世盟公司信息化升级
改造项目
合计 71,121.13 55,804.31 21,623.83 21,623.83
(二)拟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截至 2026 年 3 月 13 日,公司累计以自筹资金支付公开发行普通股发行费用人民币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自筹资金预先已支付金 拟置换金
项目 发行费用总额(不含增值税)
号 额 额
露费用
合计 8,798.69 2,500.24 2,500.24
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作出如下安排:“如果本次
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投资资金需求,缺口部分将通过公司自有资金或银行
借款予以解决;如果实际募集资金满足上述项目投资后有剩余,则剩余部分资金
将用于增加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实际经营
需要,公司可以利用银行贷款或自有资金,先行投入上述项目,待本次发行募集
资金到位后,再偿还前期已使用的银行贷款,或置换已投入的自有资金。”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符合募投项目建设及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
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与《招股
说明书》中的内容一致。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
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五、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置换金额为人民币 21,623.83 万元,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为人民币 2,500.24 万元。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
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审
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置换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6 年 3 月 13 日出具了《世盟供应链管理股
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 ZB10040 号)
,认为公司
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
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
反映了贵公司截至 2026 年 3 月 13 日止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实际情况。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世盟股份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经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
程序;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世盟股份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彭妍喆 邢 茜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