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广东宏大 公告编号:2026-006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内,因 2 名激励对象离职,1 名激励对象退休,
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不能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此外,1
名激励对象于 2025 年 9 月去世,本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可申请解
除限售,但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剩余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综上,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17,184 股,本次回购价格为 13.98 元/股,回
购总金额为 1,638,232.32 元。
公司已于近日完成了对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现将具
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 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粤国资函[2023]322 号),广东省人民
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本次激励计划。
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以及核查意
见说明》。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
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调整,激励对象人数由 407 人调整为
司暂缓授予张耿城 349,537 股限制性股票。同意确定 2023 年 11 月
授予限制性股票。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4 名激励对象
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其获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本次实际授予登
记激励对象人数为 330 名,授予登记数量为 11,175,662 股。本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23 年 12 月 25 日。
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公司暂缓授予的激励
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 2024 年 5 月 30 日为授予日向
期为 2024 年 7 月 15 日。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已就上述股份回购
注销事项履行了通知债权人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
到现有相关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回购注销原因及依据
注销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第十三章、公司及激
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一)激励
对象自以下任一情形发生之日起六个月内,激励对象当年已达到解除
限售时间和业绩考核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可以解除限售,尚未达到解除
限售时间和业绩考核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
注销:2、激励对象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常退休的”,以及“第十三
章、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
化/(三)激励对象发生以下任一情形时,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
格与股票市价(股票市价指董事会审议回购事项当日公司收盘价)的
较低者回购注销:1、激励对象主动辞职”,因2名激励对象分别于2025
年7月、2025年8月办理完离职手续,1名激励对象于2024年7月退休,
公司拟按回购价格注销上述人员所有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除限售,剩余限制性股票需回购注销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第十三章、公司及激
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一)激励
对象自以下任一情形发生之日起六个月内,激励对象当年已达到解除
限售时间和业绩考核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可以解除限售,尚未达到解除
限售时间和业绩考核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
注销:3、激励对象死亡(由其法定继承人按规定解除限售)”,因1
名激励对象于2025年9月去世,该激励对象本年已达到第一期解除限
售时间和业绩考核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可以解除限售,公司拟按回购价
格注销该激励对象剩余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3,766股。
需全部回购注销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第十三章公司及激励
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五)激励对
象发生以下任一情形之一导致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的,其已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
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与股票市价(股票市价指董事会审议回
购事项当日公司收盘价)的较低者回购注销:3、最近12个月因重大
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
入措施”,因1名激励对象曾任职单位于2024年1月收到中国证监会出
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其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决定按回
购价格回购注销其所有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5,000股。
综上,公司本期需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合计117,184股。
(二)回购注销数量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共 117,184 股。
预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760,002,247 股变更
为 759,885,063 股。
(三)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根据2023年11月7日公司召开的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的《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
要的议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客观原因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
关系,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因个人原因被解除或终止劳
动关系由公司以授予价格与股票市价(股票市价指董事会审议回购事
项当日公司收盘价)的较低者回购注销。鉴于股票市价高于授予价格,
故本次均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此外,公司已于2024年5月、2024
年9月、2025年5月、2025年9月分别实施了2023年度、2024年半年度、
的回购价格由15.39元/股调整为13.98元/股。
(四)本次回购资金的来源
本次回购事项所需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五)验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广东宏大控股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6〕7-4 号),主要内容如下:
贵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60,002,247.00 元,实收资本为人
民币 760,002,247.00 元。根据贵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
议、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规定,贵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内,因 2 名激励对象离职,
《行政处罚决定书》,1 名激励对象于 2025 年 9 月去世,导致上述
人员不再具备激励资格,贵公司拟对上述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
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117,184 股,按回购价格 13.98 元/股以货币方式
进行回购注销,贵公司因此需向前述离职激励对象支付回购款合计人
民币 1,638,232.32 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59,885,063.00
元。经我们审验,截至 2026 年 1 月 30 日止,贵公司已减少实收资本
人民币 117,184.00 元。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减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 2024 年 7 月
年 1 月 30 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59,885,063.00 元,实
收资本为人民币 759,885,063.00 元。
(六)回购注销完成情况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登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向中登公司提交了上述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申请。
本次限制性股票已于近日完成回购注销。
三、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93,443,130 12.30% -117,184 93,325,946 12.28%
高管锁定股 86,346,676 11.37% 0 86,346,676 11.36%
股权激励限售股 7,096,454 0.93% -117,184 6,979,270 0.92%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666,559,117 87.70% 0 666,559,117 87.72%
三、股份总数 760,002,247 100.00% -117,184 759,885,063 100.00%
四、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
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
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